相關共識的建立,不只是狗繩的長度問題,更是社會文明的高度問題。當下的每一次衝突,都是制度建設、治理實踐與公共意識的一次補課
近日,據極目新聞報道,今年2月,重慶的劉先生在小區質問兩名女子遛狗為何不牽繩時,被其中一人打成輕傷二級,此事經報道後引發廣泛關注。
報道顯示,當晚劉先生牽著朋友的狗準備出小區,遭到兩隻沒牽繩的狗瘋狂追趕,而後被撲倒在綠化帶里。事後他責問對方卻遭到其中一人回懟,隨後雙方發生糾紛。「她打了我一耳光」「她又衝過來搶我的手機,並用手機狠狠砸我面部,鮮血直流」,劉先生稱。他報警後,警方擬刑事立案,但後來女子取保候審。相關小區物業和街道辦事處工作人員均表示,當地有明確規定,遛狗必須拴繩牽繩。
乍看之下,這是一場鄰裡間的爭執,然而背後折射出的卻是在寵物飼養與管理方面,制度執行與社會共識的雙重滯後。2021年修訂施行的動物防疫法已明確規定,攜帶犬只出戶的,應當按照規定佩戴犬牌並採取系犬繩等措施。但現實中,犬只擾民、矛盾衝突仍時有發生。這一困境,早已不止於個人素質問題,更是對公共規則執行力與社會治理體系的深刻考驗。
近年來,隨著寵物行業的發展,寵物犬貓在城市生活中日益常見。據報道,2024年以來我國城鎮寵物犬貓數量已超過1.2億隻,城鎮犬貓消費市場規模突破3000億元。寵物日益成為家庭的重要角色,但隨之而來的是公共管理壓力的持續上升。當寵物頻繁出現在小區、街頭、咖啡廳、商場等場所,人與動物同處一域已成常態。與此同時,城市空間並不只屬於愛寵人士,還包括不養寵物甚至不喜動物的居民。多元人群同處於公共環境中,權利邊界、生活方式、公共衛生等不可避免地會發生交集與摩擦。
這種摩擦也促使我們重新審視「寵物友好」的真正內涵。當下,部分「寵物友好」的倡導更多流於商業包裝與營銷噱頭,寵物公園、餐廳越來越多,卻缺乏相應的管理規範與責任約束。犬只擾民、糞便未清、兒童被驚擾等問題並不鮮見,一些養寵者以「我家狗不咬人」為由規避規則,個別不養寵者則以相對極端的方式回應,甚至出現傷害動物的行為。這種對立情緒不僅會破壞公共秩序,也會阻礙真正的「寵物友好」社會氛圍的建立。
對於寵物相關的治理體系,其實需要在長時間的協商、博弈和社會教育中逐步形成。比如,對於違規行為,不僅應有處罰,還應通過優化執法流程、社區協作和持續宣傳,將規則逐步轉化為社會共識,建立起養寵人群與非養寵人群之間權利與義務的平衡結構。
在構建公眾共識、推動文明養寵方面,相關公益組織可以進一步將重點轉向社區實踐,如志願者進入公園、小區等公共空間,勸導不文明行為、清理狗便、普及法規知識等,不僅能有助於改善現實秩序,更能促成「寵物立法是規範人、保障全民權益」的理念深入人心。相關公益組織作為連接民意與制度之間的橋樑,若能與基層治理和執法力量協同配合,相信會為伴侶動物立法和日常治理提供更堅實的社會基礎。
而推動制度落地,不僅要有法律文本的明確,也需要治理能力的跟進。動物防疫法對牽繩義務已有清晰要求,接下來還需補齊執法短板,完善舉報與快速處理機制,探索建立「犬主信用積分」制度,對屢次違規者加大約束,實現常態監管,對積分保持得好的犬主,給予適當的物質和精神鼓勵,獎優罰劣。同時,還應賦予居委會、物業、志願組織等更明確的協助治理職責,讓「鄰里自理」成為可行機制,而不能讓善意提醒規則的市民獨自承擔後果。
前述事件再次敲響警鐘:真正的「寵物友好」,不是「寵物優先」,而是要讓所有人都能安心、體面地共享公共空間。這份共識的建立,不只是狗繩的長度問題,更是社會文明的高度問題。當下的每一次衝突,都是制度建設、治理實踐與公共意識的一次補課。希望這樣的補課能越來越少,也越來越不必靠傷害和對立來提醒人們「該上課了」。
紅星新聞特約評論員 周威
編輯 趙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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