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我們講過一些關於期權的知識,那些都是場內期權,下面我們來聊聊什麼是場外期權,它的業務模式有哪些,下面就讓
場外期權以及場外期權基本要素
場外期權是指不在交易所內而是在交易所外交易的期權,和交易場所內期權相比,場外期權合約是非標準化的,交易風險高,流動性風險也高,但是合約設計相比場內期權,場外期權更能滿足買方的特殊要求。
場外期權基本要素由5部分構成,第一部分是期權費,就是指買方買方支付給期權賣方的費用,也成權利金,第二部分是標的資產,就是指期權合約中約定的標的物,可以是大宗商品,股票,利率,匯率等,第三部分是執行價格,就是約定的買賣標的資產的價格,俗稱行權價,第四部分是名義金額,就是期權合約對應的資金規模,第五部分就是到期日,就是期權的有效期限。
場外期權的優勢及業務模式
場外期權相比場內期權的標準化合約而言,場外期權的優勢主要體現在三個方面,首先是標的範圍更廣,不僅能涵蓋大宗商品和股指,還能覆蓋利率,個股和匯率,其次是行權更靈活,可以根據客戶需求約定行權時間,最後就是槓桿更靈活,具體體現在選擇不同行權價及期限,槓桿倍數是可以調整的。
(1)交易模式
場外期權的交易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撮合模式,一種是做市模式。撮合模式是經過中間商的撮合,買方與賣方形成交易。中間商從撮合交易中賺取價差,風險相對較低。但因為要找到相匹配的買賣方,需要分別和買方、賣方進行溝通,所以整個交易過程耗費的時間較長,談判成本也較高。 做市模式是具備一定實力和信譽的機構作為做市商,向投資者提供產品的買賣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投資者的買賣要求,用其自有資金或資產與投資者進行交易。
(2)清算模式
場外期權交易主要有三種清算模式:非標準化雙邊清算模式、標準化雙邊清算模式、中央對手清算模式。非標準化雙邊清算模式是早期的清算模式,由交易雙方自主完成清算,主要是憑藉各自的信用或者是第三方信用作為擔保,但會面臨著較大的信用風險,尤其是進行多筆交易時會承擔多個對手的信用風險。
標準化雙邊清算模式通過主協議對場外期權合約的內容進行標準化處理,並通過增加抵押金的方式降低違約風險,方便交易雙方結算。主要是對應於做市商的交易模式,做市商一般是大型的商業銀行等信用良好的機構,以自身的良好信用作為擔保,提供合理的報價。
中央對手清算模式最早是由紐約商品交易所和洲際交易所推出,本質是場外交易,場內清算。核心是合約替換和擔保交收,由清算所作為交易雙方的對手方,使原來的場外期權合約轉化為兩張與中央對手方的清算合約,中央對手方一般是各個交易所旗下的清算所,實力雄厚,風險管理能力也比一般的做市商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