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4日,「華興銀行取不出錢了」的相關信息在網路流轉。當天,華興銀行發布聲明闢謠稱,網路上出現有關於該行的不實信息為惡意造謠,並表示該行已向公安機關報案並將依法追究相關主體的法律責任。
7月15日下午,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發布《情況通報》,稱此前網民發布「廣東華興銀行取不出錢了」為不實信息,當事人陳某某對編造虛假信息在網路上散布等違法行為供認不諱,目前已依法被行政拘留。
南都·灣財社記者從深圳市公安局南山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獲悉,違法行為人陳某某為90後碩士,任職於頭部券商國泰君安某營業部證券投資顧問崗。7月14日,在明知是編造的虛假信息的情況下,陳某某仍然在其使用的微信向兩個所在微信群及五名微信好友的微信發送不實言論。
知情人士:網點升級裝修導致誤解
近期有社交媒體爆出,華興銀行榮超商務中心網點取不出錢,並附有相關圖片。有接近華興銀行的相關人士向南都·灣財社記者表示,由於華興銀行深圳分行搬遷,該網點正在升級裝修,導致了「取不出錢」的誤解。
南都·灣財社記者向該行工作人員求證,工作人員表示目前銀行網點以及APP系統都在正常運營。網傳圖片中的廣東華興銀行深圳分行將遷址至南山區深圳灣創新科技中心,而圖片中的深圳分行則重新裝修升級,之後可能會作為一家支行進行營業,因此導致部分儲戶無法從該網點取款。
該工作人員還指出,儲戶可以先去別的網點取款,或者去往離家較近的ATM機上進行存取。
此前已有證券從業人員因造謠被處罰
值得關注的是,陳某某並不是個例。南都·灣財社記者經梳理髮現,在此次華興銀行造謠事件之前,已有證券人員因發布關於銀行的不實言論被處罰。
7月3日,南京市公安局玄武分局發布通報稱,傅某某於2022年6月30日18時在小區業主微信群內發布自己編造的有關南京銀行的虛假信息,造成不良影響,給予其治安管理處罰。8日,陝西證監會官網發布公告表示,傅某某為原西部證券從業人員,其行為違反相關從業人員管理辦法,責令其予以整改。據悉,傅某已被西部證券解除勞動合同。

金融安全是國家安全的重要支點,金融從業人員更應該嚴格遵守職業規範指引,警惕「禍從口出」。
今年4月1日起,《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下稱《辦法》)正式施行。《辦法》第四條規定 證券基金經營機構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及從業人員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中國證監會的規定,遵守公司章程和行業規範,恪守誠信,勤勉盡責,廉潔從業,不得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和投資者合法權益。
采寫:南都·灣財社見習記者 王文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