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慢小」航空器是指飛行高度在1000米以下、飛行時速小於200公里、雷達反射面積小於2平方米的航空器具。主要包括輕型和超輕型飛機(含輕型和超輕型直升機)、滑翔機、三角翼、動力三角翼、載人氣球(熱氣球)、飛艇、滑翔傘、動力滑翔傘、無人機、航空模型(含穿越機)、無人駕駛自由氣球、系留氣球等。
此外,針對孔明燈、氫氣球,警方也作出相關提示:孔明燈利用明火加熱空氣產生動力升空,且自重較輕,遇有陣風或碰撞高大建築物後容易墜落,一旦掉落到草叢或懸掛到樹枝等易燃物品上,極易引發火災。根據相關規定,在本市行政區域內禁止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
氫氣屬於易燃易爆氣體,使用氫氣充灌的氣球遇到明火、靜電、太陽暴晒或壓力過高時,極易發生爆燃,在公共場所販賣、攜帶氫氣球等行為也會給公共安全造成極大的風險隱患。
北京警方將會同相關部門持續嚴厲查處打擊低慢小航空器、孔明燈和涉氫氣違法行為。對於未經審批擅自開展飛行活動的,非法生產、銷售、燃放孔明燈以及非法製造、買賣、存儲、使用氫氣和使用氫氣充裝氣球的單位或個人,警方將依法查處;構成犯罪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請廣大市民自覺遵法守法,杜絕各類低慢小航空器違法違規飛行行為,不要購買、使用孔明燈以及氫氣充灌的氣球,共同維護空中秩序和公共安全。
來源:北京晚報微信公眾號
編輯:於會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