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享充電寶公司竟悄悄將押金轉成會員費,這「刺客」必須要治一治了

極目新聞評論員 屈旌

消費者歸還共享充電寶時發現被開通包月服務,99元押金被轉換為會員費,3月15日,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與省消保委聯合發布十件2023年度全省消費維權典型案例,上述案例引發關注。(據3月18日環球網)

如此荒謬的「強行開會員」,還不是個別現象,有30餘名消費者中招,他們租用由常州某公司定製開發的共享充電寶,交了押金99元,歸還時不但支付了充電費用,還被告知已悄無聲息地開通了會員服務,99元押金直接轉換為會員費,他們聯繫該公司客服要求解除包月服務,退還押金,竟然多次協商無果。

記者實地走訪多家共享充電寶租借點 (圖源:海報新聞)

用戶明明只是一次租借,並沒有確定要長期使用,交的99元是押金,是為了防止用戶惡意損壞、丟失或逾期不歸還共享充電寶的保障,怎麼能隨便挪用成包月會員費呢?

值得警惕的是,如此不合理的條款,明顯侵害了消費者多項權益,該公司將其隱藏在條款多、字數小的會員協議中,以此阻撓消費者維權,更是投機取巧,居心不良,讓消費者有被「背刺」的痛感。而且,這種「刺客」行為,在當下共享充電寶行業內並不罕見。

近年來,共享充電寶在經歷了最初「燒錢圈地」的價格戰之後,價格開始水漲船高。2017年,收費標準是1元/小時,如今部分品牌已經達到6元/小時,而且其計費標準十分飄忽,同一品牌在不同地區價格存在差異,不同品牌在同一區域的價格也存在差異,有時候消費者在相隔不遠的位置,租借同一品牌的共享充電寶,付的錢卻是不一樣的。大家普遍認為,共享充電寶的充電速度比一般充電寶慢,存在故意「磨洋工」拉長計費時間的嫌疑。

在某投訴平台上,涉及「共享充電寶」關鍵詞的投訴多達2.3萬條,主要集中在無法結束訂單、超額收費、歸還點不存在等問題上,可見,現在租個充電寶真得避不少坑。

共享充電寶剛出現的時候很受歡迎,解決了很多人的充電難的問題,省掉了出門還得帶個充電寶的麻煩,給用戶帶來了便利和安全感,但隨著價格上漲,套路變多,價格欺詐、惡意扣費等問題時有發生,共享充電寶成了「刺客」,在消費者心目中的評價降低,不僅會導致眾多的消費糾紛,讓消費者權益受到侵害,也不利於行業平穩有序地發展。

「價格刺客」層出不窮,根本上是因為規矩不明朗,標準不清晰,監管有缺失。共享充電寶租賃服務定價是市場調節價,市場競爭激烈,企業經營成本上漲,收入模式又比較單一,漲價也是市場規律使然,但是漲價不能亂漲,更不能只漲價格,不漲服務。如果無視用戶的吐槽,甚至挖空心思暗藏陷阱,最終肯定會被消費者拋棄。

3月11日,深圳市消費者委員會推出全國首個《共享充電寶行業自律公約》,對共享充電寶行業計價時間進行了統一與細化,消費者租借充電寶5分鐘內歸還免費,避免因設備有問題未能及時發現花冤枉錢,租借的計價時間單位不超過半小時,讓短時間充電的消費需求得到滿足。這就是一個很好的開始,樹立好合理細化的規矩,引導企業合法規範經營,對消費者、對整個行業,都是有益的。

一個行業發展起來不是易事,如果因為一些「刺客」的出現,失去了消費者的信任,其實得不償失。各地的監管部門和消保委完全可以學學深圳這個「自律公約」,制定相應的規制,明確企業的責任和義務,優化共享充電寶產品的性能,讓消費者的錢花在明處,電充得划算,行業才能行穩致遠。

(來源:極目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