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權即將到期,迪士尼或將失去米老鼠形象專有權?

多家英國媒體的報道,美國迪士尼公司的標誌性動畫形象米老鼠的版權保護期即將到期。迪士尼公司可能將在不久後失去這一長達95年的形象的專有權。

美國迪士尼公司的創始人華特·迪士尼於1928年創造了「米老鼠」這個動畫形象,並在同年的《汽船威利》電影中首次亮相。

長久以來,米老鼠已成為迪士尼公司的象徵。它每年可以為迪士尼公司帶來幾十億美元的收入。

早在2003年的時候,《福布斯》雜誌就曾將米奇老鼠和他的朋友們列舉為「虛構形象富豪榜」的第一位,身價高達58億美元,美國時代雜誌也在2008年之際給予他帶來了「世界最具辨識能力的人物之一」的認證,等級一度超過聖誕老人。並且在美國的歷史上,米奇也是第一位在星光大道留下自己名字的動畫明星,時間為1978年,正是米老鼠50歲生日的那一年。

但美國版權保護法規定,這一形象的版權保護期為95年。這也就意味著,2年後,也就是從2024年開始,米老鼠形象將自動進入公共領域。據英國《鏡報》消息,在此之後,任何想要使用米老鼠形象的人不用申請,也無需支付版權費用,就可以對其隨意使用。

在美國1998年頒布現行的版權法前,經歷了兩次有關版權法的變更,這都離不開迪士尼在背後的強大遊說活動。

美國版權法第一次變更發生在上世紀70年代,當時版權期限為56年,根據當時法律規定,迪士尼在1984年就會失去米奇的版權。但在迪士尼等公司強力遊說下,美國國會通過延長版權期限,改為創作人終身加上死後50年,公司版權則為作品面世後75年。

第二次則是1998年,1923年創作的作品75年的版權期限即將屆滿時,迪士尼再次通過遊說活動,使得被戲稱為「米老鼠延長法案」的新版權法於1998年通過,版權保護期再次延長20年,最終變為了95年。

截至目前,還不清楚迪士尼公司是否會採取額外行動延長版權保護期,公司也沒有發表相關評論。不過,就算在米老鼠版權過期後,迪士尼仍可將米奇註冊為商標,阻止其他人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