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代快報訊(記者 王瑞)近日,北大「韋神」韋東奕在短視頻平台開設個人賬號,並發布了一條短視頻。截至6月7日18:00,韋東奕賬號粉絲已突破1700萬,視頻點贊數超千萬。
與此同時,一些賬號起名「韋東奕嚴選」「韋神」「韋神女友」,甚至使用韋東奕同款頭像趁機賣貨、吸粉。針對此事,現代快報記者採訪了江蘇鐘山明鏡律師事務所律師呂金艷。
呂金艷表示,根據《民法典》第1017條,自然人享有姓名權,禁止他人盜用、假冒或進行足以引起混淆的近似使用。「韋東奕嚴選」「韋小奕」等名稱刻意貼近韋東奕本名,且使用其同款頭像,極易使公眾誤認為該賬號與韋東奕存在關聯(如代言、授權),已涉嫌侵犯姓名權。其次,《民法典》第1019條規定,未經許可不得以營利目的使用他人肖像。帶貨賬號使用韋東奕同款頭像(即使非完全相同,但高度相似且指向性明確),結合帶貨行為,已構成對肖像權的侵害。再次,若帶貨賬號通過蹭熱度誤導消費者購買商品(如高考幸運繩),可能違反《反不正當競爭法》第6條,構成「混淆行為」,即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響的標識(如姓名、形象),擾亂市場秩序。最後,賬號名稱「嚴選」暗示「官方授權」或「品質保障」,但實際與韋東奕無關,可能構成虛假宣傳(《廣告法》第28條),消費者可主張退貨及賠償。
她說,針對上述行為,韋東奕可以要求停止侵權並提出賠償訴訟。其可要求平台刪除侵權賬號、下架商品,並起訴賬號運營者停止使用其姓名、肖像。同時主張賠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如帶貨收益)與精神損害賠償(因惡意關聯導致社會評價降低)。
此外,針對涉嫌侵權賬號,韋東奕本人以及廣大網友均可進行舉報投訴,而平台也具有監管職責。平台客戶在回應相關問題時表示,用戶可舉報,平台審核後會進行處理,若確實屬於違規,會對其進行處罰。「若平台未及時刪除明知侵權的賬號,需承擔連帶責任。」
呂金艷表示,平台作為第一責任方,應主動清理此類蹭流侵權賬號,而非僅依賴用戶舉報。從長遠看,名人姓名/肖像的商業化保護需前置布局(如商標註冊),以減少被惡意利用風險。
現代快報記者在短視頻平台查詢「韋東奕嚴選」,發現多名網友已舉報該賬號,「韋東奕嚴選」已經更改賬號名稱。另外,其他不少同名「碰瓷」賬號,已經搜索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