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犯強姦罪的教師被曝出獄後辦教培機構,當地回應

5月13日晚上,有網民發布消息稱,廣西省柳州市一名曾有違法犯罪記錄的老師李某某服刑出獄後,開辦教育機構,引發關注。對此,5月14日,記者聯繫當地教育部門獲悉,目前正在核實此事。

網民發布的聊天截圖顯示,疑似李某某與他人聊天對話,稱其自己開了一家教育機構,並發布了相關海報圖片。記者掃描該海報二維碼顯示:一家名為「a夢教育」的店鋪,地址位於柳州市魚峰區冠亞·御龍灣。

5月14日,記者聯繫到發布上述消息的網民。對方向記者介紹,李某某和一名學生聊天時稱現在開辦教育機構。此前李某某有過違法犯罪記錄,所以擔心他可能會給更多未成年人帶來傷害。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查詢發現,此前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事裁定書顯示,李某某身為人民教師,與所教的未成年學生發生性關係,行為構成犯強姦罪,刑期至2024年11月30日止禁止被告人李某某在刑罰執行完畢之日或者假釋之日起五年內從事相關未成年人的教育、培訓工作。

對於上述網民反映的情況,5月14日,記者聯繫了柳州市魚峰區教育局,工作人員回應稱,「這個問題我們正在調查處理,正在核實。」

隨後,記者聯繫了魚峰區冠亞·御龍灣所在的社區,工作人員回應稱,今天上午接到當地教育部門協查此事的消息,通過下戶排查,目前暫未發現該教育機構

(來源:大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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