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大碎屍案」被害人家屬起訴張譯主演電視劇侵權,出品方回應:正與當事人律師協商

12月17日,「南大碎屍案」被害人家屬在網上發布文章稱,知名演員張譯主演的《他是誰》劇情中的「余愛芹案」與「南大碎屍案」高度相似,還虛構了死者婚外情劇情,對家屬造成了巨大傷害,要求出品方萬達電視劇公司、優酷公司、阿里巴巴(軟體)停止對逝者的惡意消費,主動承擔起應有的法律責任。

「南大碎屍案」被害人刁愛青的姐夫錢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們是在電視劇播出後被親友告知才知道,電視劇對自己妻子和岳父母造成了很大精神傷害。希望能夠下架並道歉,但目前沒有進展。

▲「南大碎屍案」被害人家屬發布的文章

「南大碎屍案」被害人代理律師、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他們去年就起訴了製作方,案件經過一次調解,但雙方分歧較大,目前還未開庭。

12月17日,萬達電視劇公司回應紅星新聞記者稱,《他是誰》是萬達電視劇聯合出品的項目,於2022年完成立項、備案與拍攝,最終在2023年3月播出。今年4月,萬達電視劇方面接到法院送達的起訴狀等資料。在法院組織協調下,目前公司積極與當事人律師進行溝通。萬達方面表示,充分理解當事人心情,高度重視當事人訴求。目前正與當事人律師在法院組織協調下持續就相關內容進行協商。

多位律師表示,將案情改為電視劇不涉及侵權,但如果添加不實信息、且影視劇能被觀眾明顯聯想到相關案件,可能涉及對當事人的名譽權侵害。

家屬稱電視劇侵權:

劇情有虛構不實處,要求下架並道歉

在「南大碎屍案」被害人姐夫發布的文章中提到,電視劇《他是誰》中的「余愛芹案」與「南大碎屍案」高度相似,不僅案發時間、被害人的名字(與刁愛青同音)一致,而且劇中人物衣物上的「艾卿」與刁愛青親筆書寫的「愛卿」也是一致的。

家屬稱,最不能接受的是劇中虛構「余愛芹」私生活,有「婚外情」的劇情。「這不僅是對我死去妹妹的極大侮辱,更是給我們全家造成巨大的傷害。讓我岳父母受不了打擊一直卧床不起!」

文章中還提到,去年已經委託律師在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起訴電視劇《他是誰》的出品方,法院建議雙方調解,但製作方只願意刪除涉及「刁愛青和筆友出軌的內容」,其他的不願意刪除,也不願意公開道歉。 

公開資料顯示,「南大碎屍案」案發於1996年,南京大學成人教育學院一年級女學生刁愛青,在校期間被兇手殘忍殺害,屍體被一名清潔工發現。該案多年來未曾偵破,2016年1月,公安部刑偵局曾官方微博闢謠該案超過追訴期,稱警方必將依法追查到底,絕不放棄。

▲2016年,公安部刑偵局稱將對「南大碎屍案」追查到底

電視劇《他是誰》於2023年播出,是一部由鮑成志執導,張譯、陳雨鍶主演的懸疑刑偵劇。2023年3月14日,該劇在央視首播,並在優酷同步播出。目前,在優酷上還可以看到該電視劇。

紅星新聞記者注意到,劇中的醫學院碎屍案案發時間、死者身份、兇殺細節等與「南大碎屍案」案情十分相似。劇中死者名字余愛芹與刁愛青諧音,死者衣服上帶有「愛卿」兩字,也是此前報道中提到的刁愛青生前會用的自稱。劇中還提到,余愛芹和舍友不怎麼交流、曾經夜不歸宿、喜歡一個有妻子的作家等。

出品方回應:

正與當事人律師進行溝通協商

刁愛青的姐夫錢先生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去年電視劇播放時他們並沒有注意,是親友看到後陸續打電話給他們,詢問電視劇播放是否意味著案件已經告破。

錢先生說,他和妻子搜索後才知道這個電視劇,一開始沒敢告訴岳父母,怕他們受刺激,但後來隨著電視劇熱播,老人從親友處知道了消息,老人看到後非常悲痛。「他們一直很悲傷,隨著時間推移稍微好了一點,但這個電視劇又把傷疤揭開了。」

錢先生表示,電視劇製作方之前從未和他們有過聯繫,他們在看到播出後聯繫律師與出品方溝通,希望下架並賠禮道歉,但沒有結果。去年他們向北京海淀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但目前還沒開庭,只是調解過。

「南大碎屍案」被害人代理律師、北京安劍律師事務所周兆成告訴紅星新聞記者,法院組織過一次庭前調解,他代表家屬提出要求下架影視劇、道歉、賠償等訴求,但對方只接受刪除劇情中余愛芹喜歡一名有婦之夫的劇情,雙方未達成一致。

周兆成12月17日發布的微博回應中提到,要求電視劇《他是誰》的製作方、播出平台及相關責任人立即停止所有侵權行為,包括但不限於停止播放侵權內容的劇集、刪除相關宣傳資料、下架相關衍生品等,並在公開渠道發布誠懇道歉聲明,以消除不良影響。 

12月17日,萬達電視劇方面回應紅星新聞稱,《他是誰》是萬達電視劇聯合出品的項目,於2022年完成立項、備案與拍攝,最終在2023年3月播出。今年4月,萬達電視劇接到法院送達的起訴狀等資料。萬達電視劇方面在法院組織協調下,積極與當事人律師進行溝通。萬達電視劇方面表示,充分理解當事人心情,高度重視當事人訴求。目前正與當事人律師在法院組織協調下持續就相關內容進行協商。

律師說法:

改編案情不侵權

但添加虛假信息或涉侵犯名譽權

北京京本律師事務所主任連大有律師告訴紅星新聞記者,真實案例屬於單純的事實消息,根據《著作權法》第5條的規定,單純事實消息不受《著作權法》保護。對於真人真事情節的改編,只要在合理限度內,屬於法律允許的藝術改編範圍,不存在體現原型人物的肖像、其他未公開的隱私或者侮辱、詆毀等侵犯名譽權的情節,則不構成對原型人物人身權的侵權。

連大有表示,這並不意味著可以無視當事人及家屬的感受和權益。根據《民法典》第1024條和1032條,民事主體都享有名譽權和隱私權。影視作品在對真人真事改編時,如果加入一些與事實不符的虛構情節,導致公眾對原型人物的認識、評價出現偏差,甚至朝向不好的方向發展,那麼這種改編可能構成對原型人物名譽權的侵犯。因此,如果電視劇《他是誰》中的案件情節與「南大碎屍案」高度相似,並且加入了一些案情中不存在的、可能影響受害人名譽的情節,未經家屬允許,是有可能涉及侵權的。

北京偉睿律師事務所林虎才律師同樣提到,這個案件應屬於名譽權糾紛,侵犯名譽權需要有行為導致當事人名譽受到損害,如侮辱誹謗、惡意中傷、虛假信息等。如果只是根據案件事實改變,雖然對家屬的情感有傷害,但很難被法院認定侵犯家屬的名譽權。

林虎才表示,如果劇情中添加了一些虛假的負面信息,觀眾看到劇情後能明顯聯想到案件當事人,電視劇可能會涉及侵犯名譽權。林虎才提到,這類案件認定侵權比較有難度,法院組織雙方調解是可以理解的正常做法。

紅星新聞記者 付垚 劉亞洲 實習生 張昊睿 劉梓涵

編輯 潘莉 責編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