袁冰妍(Crystal),1992年1月17日出生於上海市,畢業於上海戲劇學院,中國內地影視女演員。
7月4日,袁冰妍關聯公司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被爆出因偷漏稅被罰97.8萬元。
處罰結果顯示,根據《中華民族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條,對重慶麗妍文化傳媒有限公司處以97.8萬的罰款。原因為:2019~2021年,公司支出的815w為企業生產經營無關的消費性支出,公司應對袁冰妍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163萬元,但該公司未履行代扣代繳義務。
此外,查詢天眼查顯示,7月3日,袁冰妍退出該公司法定代表人、執行董事兼經理職位,由張純接任,大股東由袁冰妍變更為顧偉。
什麼是偷稅漏稅
1、偷稅是指納稅人故意違反稅收法規,採用欺騙、隱瞞等方式逃避納稅的違法行為。如為了少繳納或不繳納應納稅款。有意少報、瞞報應稅項目、銷售收入和經營利潤;有意虛增成本、亂攤費用,縮小應稅所得額;轉移財產、收入和利潤;偽造、塗改、銷毀帳冊票據或記賬憑證等。偷稅損害了國家利益,觸犯了國家法律,情節嚴重的構成偷稅罪,屬於破壞社會主義經濟秩序罪的一種,對構成偷稅罪的要依法懲處。
2、漏稅是指納稅人並非故意未繳或者少繳稅款的行為。漏稅是由於納稅人不熟悉稅法規定和財務制度,或者由於工作粗心大意等原因造成的。如錯用稅率,漏報應稅項目,少計應稅數量,錯算銷售金額和經營利潤等。
偷稅漏稅是嚴重的。
1.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1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萬元以上,或因偷稅被稅務機關給予2次行政處罰又偷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並處偷稅數額1倍以上5倍以下罰款;偷稅數額占應納稅額30%以上並且偷稅數額在10萬元以上,處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2.法律依據:《刑法》第二百零一條:納稅人採取欺騙、隱瞞手段進行虛假納稅申報或者不申報,逃避繳納稅款數額較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罰金;數額巨大並且占應納稅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