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確的事,適合的事

人類學基因遺傳的角度,對一定社會狀態的人來說,是存在絕對正確的選擇。只是單純地強調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狀元,而不分析出狀元的概率,也不分析該行不是狀元的那絕大多數人的社會狀態,也沒有基於自己所處的社會現實,這是不客觀的。

因為我們總會受到這個問題的困擾:如果所有的事情都一樣,我為什麼要做我我選的這個呢?因為適合我?可是什麼叫做適合呢?適合不過就是一種感受:不陌生。它來源於我們自小無意識被灌輸的知識,它幫助我們打破了進入那個行業的知識壁壘。

比如從小家人讓著我學鋼琴,長大了我發現我適合搞音樂。我喜歡,我適合,因為我不害怕,因為我做過。

有趣的是這種「被培養的適合」可能會是正確的也可能不是正確的選擇,而這就需要依靠培養我們的人的認知了。換而言之,「適合的事」與「正確的事」兩者之間並不衝突,只是這種重合,要麼依靠小時候無意識時家人的培養,要麼依靠成年後不斷有意識的自我認知。

以下,我們先只考慮兩者不是一件事的情況。
但是,所有人都需要干正確的事嗎?所謂的正確不過是為了更好的換取些社會價值上來說吧。認清了這一點,能去想到自己在未來日子的代價,其實做什麼都可以。
但是,很多人,都是現在享受現在爽說著我以後可以承擔,到了以後要承擔的時候又開始後悔埋怨這個埋怨那個悔恨自己,反而需要別人來幫自己承擔代價,這是愚蠢的,也是可惡的。
不僅僅是這樣的事情,所有的事情,一個人能否有足夠的知識去預見到自己未來可能最大限度承受的代價,然後在此基礎上再去選擇就更加的從容。只是,我們從出生的那一刻起就註定了一些社會關係的存在,我們並非絕對的個體,我們沒有辦法確保這份代價是不是只會讓自己承受,而這是另一個現實。


人為什麼會產生痛苦?痛苦的根源在於扭力,在於內心存在對同一事物多種觀點。

知道自己在干適合的事的人不會痛苦的,同理,做正確的事的人也不會痛苦,這種痛苦並非是指一切痛苦,而是指自我認知與社會發生關係時不會因為認知產生差異而痛苦。

誰會產生痛苦?想要做正確的事,卻屈服於慣性做適合的事的人。想要做適合的事,卻無能無力不得不做正確的事,卻無法心安理得說服自己的人。以及,沒有想清楚自己做的到底是什麼,自己的選擇到底是什麼,無時不刻在社會上形形色色的觀點中受到擠壓的人。

簡而言之,存在扭力的人,沒有自我自洽的內邏輯就和這個社會發生關係的人。


從來沒有什麼必須要做正確的事這一說法。只是我時常會問自己一個問題:如果我喜歡喝酒,我喝到了30歲死了,但是我很開心,臨死的時候我也沒有後悔。我的家人很傷心,因為他們希望我可以活得更久,他們覺得開心並不一定要從酒精中獲得。你可以說30歲以後還有許多體驗是沒體驗過的,失去它們是錯誤的選擇,這合理。但你也可以說每一天都縱情於自己的當下的情緒,無怨無悔。而若是展開更大的尺度,從人都將死亡來說,這個問題又毫無意義。到底什麼是對的?什麼是錯的?我沒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