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正的愛情是不適用婚姻法的

如果男女的結合是以愛情為基礎的話,那男女雙方只要你情我願、彼此愛慕,就可以在一起共同生活,組建幸福的家庭。

因為他們是相互愛著對方的,所以他們都會全心全意地為對方好,彼此尊重、關心、愛護。他們不用擔心對方會出軌、背叛自己。

雖然有時也會有點小摩擦、鬧點小脾氣,但他們對彼此的愛情是那麼的堅貞,很快愛情的力量就會消融掉他們之間的小矛盾,讓他們更緊密的結合在一起,彷彿就是一個人。

由此看來,婚姻法對他們來說就沒有必要,完全是形同虛設的。

他們不需要婚姻法來規定他們之間的權利義務,因為他們知道自己要怎樣做才能讓對方幸福。

他們不需要婚姻法來給他們的愛情上一道「保險」,因為當他們有這種想法的時候,他們之間的愛情其實就已經「不保險」了。

同樣,他們也不需要婚姻法來防止第三者的插足,因為如果他們之間能讓第三者插進足的話,那婚姻法也是防止不了的。

可見,真正的愛情是不適用婚姻法的。一旦婚姻法在他們中起了作用,那他們之間也許就已經沒有愛情可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