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的人,會讓你更接近內心深處的自己天天隨筆
我曾經愛上一個很酷的人。
他比我高一屆。我知道他是一團烈火,但是我甘願做一隻撲火的蠢蛾子。
得知他如我所願地分配到了我所在的城市實習,我高興地像一個偷人得逞的碧池。
晨光裊裊,我爬起來第一件事兒就是去大學城給他買被褥;半城風沙,我灰頭土臉地捂著熱豆漿去他寢室樓下送早飯;正逢端午,我端茶倒水討好餐廳大媽只為能蹭個原料為他親手包一個粽子;冰天雪地,我接著自來水管的刺骨冰水給他洗襪子和牛仔褲。
舍友聞之嘴一撇,你變了!你這是在養兒子吧!也沒見他為你做啥。
我說,你懂個屁,他就是酷得這麼不尋常。
他說他愛別人的方式,就是給別人照顧他的機會;他說人與人之間是不能溝通的,所以從來不會主動給我打一個電話;我幾次三番問他愛不愛我,他輕吐煙霧反問一句「你說呢?」
我一直以為自己遇上了一個特別的人。
直到,他前女友回來找他。
他跑前跑後,滿臉堆笑,殷勤得搖著一條雀躍的狗尾巴。
他給我的分手理由是,你的屬相,克夫。
我頓時感覺胸口好像被屎一樣的東西狠狠悶了一拳。
於是,山河永寂,從此收起了特別想把「下雪了」馬上告訴一個人的幼稚。
我書讀萬卷溫文爾雅,我一笑傾城念卿天涯,但我只有一個缺點,我不是她。
人,是不能被替代的。
不可替代的喜歡,就是血染江山畫,不抵她眉間一硃砂。
後來,我也變成了一個很酷的人,然後遇到了他。
相思入喉,我不肯說想他,他只說鍋里煨著湯,少年已斷腸;月下飲茶,我說怕太用力會燒死他,他說跟你在一起,我連活著都不怕,還能怕什麼兒女情長?
人人都知道死心塌地得愛一個人是不明智的。
但人人都像這世間的聰明人一樣情淺言深、不行就換,那誰來拱手山河討你歡,那誰又能陪你橫刀立馬在雲端?
有人熬一碗雞湯,告訴你愛一個人絕對不能傾盡所有;有人示一身情傷,笑天下痴情人頭破血流。
愛一個人有一百種方法,但有些人除了竭盡全力,其他怎樣都學不會。
你長跪不起,擺滿鮮花,她蹙眉一笑,說你是在裹挾她,於是冷艷說不;
Mr right給她發來簡訊,「滾床單伐?」,她嬌羞一笑,濃妝艷抹,豪乳微顫,隔著萬家燈火,都能聽見她的嬌喘連連。
你覺得她賤,可是人家只賤給一個人看。
愛一個人的本質就是羈絆。
所有的瀟洒與酷,都是因為心中有一個不太愛你的包袱。
一個月前,一個男讀者焦慮地給我講了一件略羞澀的事兒。
他說,雖然這事兒有點難以啟齒,但是確實影響了我的生活。
我大驚,深怕有人又來我這兒討論陽痿早泄尿分叉。
然而,並沒有。
他說,跟女朋友相戀3年,感情一直不錯,床上生活也十分和諧,不管他倆鬧了啥矛盾,向來都能一炮泯恩仇。但是最近一個月來,女朋友突然不讓碰了,他主動親熱一下,就換來一句「我特么都要累死了,你怎麼一天天就光想著這些事兒!」
他不安地問我,這正常嗎?還是我想多了?
我說,你跟她談過嗎?
他說,我嘗試過,問她是不是有什麼想法了,但她拒絕回答,還說我整天就知道胡思亂想煩她。
我說,沒有無緣無故的冷淡,溝通不了就提前做一下心理準備吧。
果不其然。
昨天,他哭著跟我說,女朋友離奇失蹤了,她說自己可能有了喜歡的人,所以他越對她好,她越煩。但是他又沒犯錯,她實在找不到離開他的借口,就一直糾結,直到留信出走,再不回頭。
有人說,我男朋友是高管特別忙,所以他出差一個月只給我發了一條簡訊也正常的吧?有人說,我相親遇到了一個人,各方面都不錯就是有些冷靜,但畢竟大家都是成年人了謹慎一點的若即若離也正常的吧?
不好意思,這不正常。
如果他認定你是對的人,即便他是玉皇大帝,也會見縫插針地惦記一下王母娘娘的一日三餐、頭疼腦熱。
嚴絲合縫的兩個人,對彼此來說,既是天使,也是魔鬼,誰也不會比誰更高貴。
沈從文給張兆和寫過幾百封情書,他說「我行過許多地方的橋,看過許多次數的雲,喝過許多種類的酒,卻只愛過一個正當最好年齡的人」 。
梁啟超與李惠仙做了一輩子夫妻,只吵了一回架,梁啟超卻為此悔恨終生。妻子去世後,梁啟超寫下「今我失君,隻影彷徨」。
瞿秋白與楊之華分別在即,看見妻子醒來,瞿便把十本黑漆布面的本子分成兩半:「這五本是你的,這五本是我的,我們離別了,不能通訊,就將要說的話寫在這上面罷,到重見的時候,交換著看吧!」
殺死愛情的方式很多,但成就長情的方式卻無一不是時時牽掛。
如果你找不到一個對的人,那麼無論換多少人,他們都是你鬱鬱寡歡的替代品。
如果是對的人,她一定會讓你更接近自己的內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