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我的好哥們小鄧向我吐露心扉,說和女朋友吵架了,冷戰中,想來我這住兩天。我問他什麼原因?鬧這麼僵,都離家出走了。他說,我實在受不了了,每次都因為一點小事就各種抱怨,找我吵,找我鬧,我又說不過她,算了,惹不起我還躲不起嗎。沒事,冷靜幾天就好了…
這…變化也忒快了吧。畢竟,在這之前,他們可是我們朋友眼中的模範情侶,在朋友圈也是各種曬幸福。怎麼就鬧成這樣。
我心想,這樣下去,還不整成冷暴力了嘛,正當我想跟他理論一番,他說了句,那我過來了,就掛了電話…
突然內心有一種感覺,堅持冷暴力的人,可恨,但又可憐。
冷暴力,即是暴力的一種,其表現形式多為冷淡、輕視、放任、疏遠和漠不關心,致使他人精神上和心理上受到侵犯和傷害。
之所以可恨,是因為他們採取冷暴力這種手段,給伴侶帶來痛苦和折磨。
他們表面上雲淡風輕,靜靜就好,殊不知,這種對伴侶的冷漠,疏遠,實質上是一種精神虐待。
而最可怕的是,當事人並不自知,這種「毀人於無形」的行為,帶給伴侶是永久性的創傷。
電影《無問西東》里有這樣的片段:淑芬不能忍受她的老公許伯常,長期對她的冷暴力,跳井自殺了。
婚姻中的冷暴力不但會逼瘋一個冷靜的女人,甚至會殺了一個女人。
而且,在現實婚姻中,家庭冷暴力事件也不在少數。有關數據表明,在中國,婚後遭遇家庭冷暴力的人超過80%。
可見,遭遇冷暴力的人群,基數之大,令人咂舌。
法國著名的精神分析師、心理治療師瑪麗-弗朗斯·伊里戈揚博士在《冷暴力》一書中,將之稱為「隱而不現卻真實存在的暴力」
不得不說,「施虐者」十分可恨。
但話又說回來,為什麼那些「施虐者」在面對感情困擾時,要採取這種看上去傷害伴侶的行為?
其實,這也是有據可循的。
心理學中有個概念,叫做迴避型人格特質,又叫逃避型人格,其最大特點是行為退縮、心理自卑,面對挑戰多採取迴避態度或無能應付。
而形成這種人格特質的原因,是幼時的需求無法從原生家庭父母那得到回應。在這種環境下成長,久而久之,在內心深處形成了一種觀念,認為自己不值得擁有。
以致在長大後的親密關係中,一旦發生矛盾時,不需要對方的回應,也不給予對方回應。
具體表現就是,無法回應伴侶的情感訴求,遇事下意識就想逃避。
就像我的好哥們小鄧,現在還睡在我家客廳…
我跟他說,你「作」幾天得了,趕緊回家和女友和好。
他卻說,我知道這樣跑出來也不好,畢竟我還愛他,但就是每次遇到吵架,我都不知怎樣面對,只能冷戰。
其實,我知道他也渴望愛,也想跟女友和好如初。只是他不懂得如何去愛,因為在成長過程中從未被愛。
馬斯洛需求理論中指出,人在滿足了基本的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就會對愛和歸屬感有需求。
那些「施虐者」不是沒有愛的需求,只是用了錯誤的方式,而這種錯誤的方式讓他們深陷自己所畫的怪圈,永遠也找不到愛的出口。
看看網路上關於「冷暴力」的言論,基本上一邊倒的都是各種譴責和攻擊。
確實,冷暴力帶來的危害毋庸置疑,但我們也應該從另一個角度審視冷暴力—「施虐者」也有可能是受害者。
有網友說,前女友因為冷暴力,離開了我,可是我真的不是刻意去疏遠她,我只是靠這種方式獲得安全感啊!
說真的,我覺得他們很可憐,他們因自身性格缺陷,用錯誤的方式,對伴侶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當恍然一醒時,自己卻離幸福已經越來越遠。
俗話說,可憐之人,必有可恨之處。
要想真正獲得幸福,收穫愛情,就要直面自己性格的缺陷,努力去改變自己。用正確的方式去處理感情中的矛盾。
至於如何改變自己?
我的理解是:
首先要提高自我覺知。
在每次吵架或鬧矛盾時,要覺察到自己這種想實施冷暴力的心理,暗示自己這樣做是不對的。要有這樣的認知。
其次,探索自我訴求,表達自我需求。
要反觀自己的內心,到底要從這段關係中得到什麼?自己的需求到底是什麼?如果希望得到愛,那就勇敢表達出來,不要害怕顯示自己脆弱的一面,讓所愛的人了解你的情感需求。
再次,要學會愛。
宮崎駿曾說,愛是需要付出代價,愛是需要擔當的,愛是需要你為了對方而放棄一些事情,並改變自己。
如果真愛你的伴侶,請為ta改變!畢竟,愛一個人是不希望看到ta受到傷害,更何況是冷暴力這種折磨。
最後,我想說,希望大家能對冷暴力的「施虐者」多一些理解和寬容,畢竟,這個世界沒有人是天生的「惡者」,也沒有人是完美的「聖人」,我們都是帶著兒時或好或壞的烙印,成長為今天的自己。
但理解不是為所施「罪惡」開脫,而是希冀有改變的可能。
要不然,可憐之人就真的是可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