幾年前,王女士離婚帶個女兒,她申請了經濟適用房,因為沒錢就把名額讓給親弟弟,沒想到7萬的房子現在漲價到40萬,再加上政策改變,國家控制的40%的房產也可以買回來了。
於是弟弟就打電話給王女士去辦理過戶手續,王女士答應得好好的,結果第二天弟弟去的時候,發現家裡的長輩都在,瞬間發現事情不對勁,於是警惕地對王女士說:「姐,你這是什麼意思?如果你想坐地起價的話,那我們以後就不是一家人了。」
王女士聽了十分生氣,痛苦道:「當時我離婚,帶了個女兒,女兒又是聽力殘疾,需要佩戴助聽器,她爸爸又不管她,我要出去打工,孩子只能放在老媽家,我過得苦沒關係,我只想讓女兒日子過得好點。」
弟弟:「但是當時房子是因為你沒錢,所以讓給我的,我全款7萬買的,而且是我裝修的,這些錢還不是我和媳婦東拼西湊借的,還錢都還了好幾年,而且當初為了感謝你,我把我做生意的鋪面無償轉給你了。」
姐姐:「我就是後悔了,現在我把7萬塊和鋪面轉讓費給你,你把房子還給我。」
弟弟:「當初你可是簽了公證書的哦,可不能反悔。我還不是虧了,當初拿這7萬當做首付去買好一點的小區,現在房子漲價更多。」
姐姐:「你現在做生意有錢了,幫我一下怎麼了?」
弟弟:「我哪有多少錢啊?而且我幫你還不少嗎?侄女上下學都是我接送的,我們一大家人出去玩,我沒讓你掏過一分錢,你和你男朋友吵架了我立馬就趕過去,怕你吃虧,做人要講究信用,簽了公證書的就要兌現。」
姐姐:「我問過律師了,那是國家救助我的,不能轉讓,所以公證書是違法的,所以就無效,房子還是屬於我的。」
弟弟氣得說不出話來,這時家裡的長輩出來勸和:「你做姐姐的平時也經常受到弟弟的照顧,你就想因為這個房子而斷送姐弟情?」
接著勸弟弟:「你做弟弟的也知道姐姐家裡情況有多難,自己獨自撫養殘疾女兒,窮到讓女兒寄人籬下,你們各退一步啊。」
姐姐聽了這話後,哭得更厲害了:「我就這麼一個弟弟,我當然捨不得啊,但是你看他,剛剛一進門就說什麼我坐地起價,以後不是一家人,這多傷我的心啊,我是那麼無情的人嗎?」
弟弟聽了也覺得不好意思,說道:「姐姐,是我說話太不經大腦了,對不起。」
最後,經過長輩調解,弟弟再給姐姐3萬元,姐姐去把房子過戶了。
這是我在電視調解節目中看到的,感觸頗深。
1、錢的問題一定要算清楚
凡事涉及到金錢就變得不純凈了,利益牽扯會暴露很多問題。
尤其是親人之間涉及到錢的問題更是不好處理,談錢傷感情,但不談錢也傷感情。
這件事情中的弟弟很聰明,不像有的人親兄弟借錢就不打欠條,還錢的時候就出問題了。
不過弟弟雖然做了公證,但是涉及到國家,公證作廢,吃了法盲的虧。
無論如何,只要涉及到金錢,都要算清楚、講明白,該寫的欠條要寫,該給的利息要給,不要礙於親情而把事情含糊過去。
2、做人還是要講究誠信
雖然整個事情是違規的,但是姐姐既然答應了弟弟,而且弟弟這麼多年一直在照顧她,就應該守信,而不是還要補償。
相信房子是很多人心中的痛,後悔沒有早點買房子,但是世上沒有後悔葯,誰能猜到房子後來會貴到大多數人買不起呢?
姐姐也後悔,但不能因為是轉讓給弟弟,就能賴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