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對二婚夫妻,在結婚後的第三天,妻子突然稱自己懷孕了,丈夫卻說這個孩子不是他的,這中間到底有著怎樣的隱情?
42歲的劉女士和丈夫結婚僅僅才一個多月,兩口子就鬧起了分居,矛盾的起點就是因為劉女士腹中的孩子。
劉女士的丈夫李先生在醫生那裡得知,妻子已經懷孕四十多天,李先生不由一下子激動起來,大呼:「不可能!完全不可能!」
李先生更是非常肯定的說,孩子絕對不是他的,而是妻子做出了傷天害理的事情!
李先生為何如此肯定劉女士腹中的孩子不是他的骨肉呢?
原來從戀愛到結婚開始,李先生和劉女士都沒有要孩子的計劃,所以他們平時都是採取了安全措施的。
因此突聞妻子懷孕的消息,李先生的反應才會如此激烈,那麼李先生的猜測是不是真的呢?
劉女士最初還不想承認,但是丈夫在看到醫院的化驗單後,她知道無論從懷孕的日期來算,還是平時採取了安全措施來說,都搪塞不過去,於是這才承認孩子的確不是李先生的。
而對於腹中孩子的生父是誰,劉女士也一再保密,最後看到李先生提出離婚相威脅,劉女士才說出了孩子的生父可能是前夫,她不住的搖頭,聲稱自己運氣太差,以前和前夫在一起那麼久都沒懷孕,偏偏這次就一回就懷上了,她也覺得有些無法理解。
因為這事,劉女士稱,自己被丈夫扇了幾十個耳光,她都沒有選擇離開丈夫,說明她還是很在乎這段婚姻。
劉女士表示,在和前夫離婚後,她還是斷得比較徹底,後來經人介紹認識了現在的丈夫李先生,再婚男女一般都沒什麼耐心,只要見面時感覺還可以,事情基本上就OK了,所以兩人在一起沒多長時間就把結婚的事擺上了日程。
並且兩人還商議好,結婚後就馬上一起出去打工,然而劉女士想到和李先生結婚後就要去外地,她想趁臨走之前再看下判給前夫的兒子。
於是就在她和李先生結婚的頭一天,劉女士買了一些玩具和書籍去了前夫家看孩子,下午還和前夫著孩子去了公園玩,誰知沒有注意到時間玩得太晚,劉女士的前夫就挽留劉女士,稱天太晚就不要回去了,劉女士盛情難卻就打電話給李先生,謊稱晚上就住在娘家,第二天一大早就回來參加婚禮。
真應驗了那句老話,有心栽花花不開,無心插柳柳成蔭,劉女士在和前夫沒離婚時,就一直考慮要個二胎,可是夫妻倆想盡了辦法,劉女士的肚子都沒有動靜,沒想到她就去前夫家看了一次孩子,和李先生結婚後就發現自己懷孕了,劉女士簡直不敢相信真有這麼巧的事?
這邊李先生鬧翻了,他大聲斥責劉女士:「我和你結婚,你卻懷了別人的孩子,你到底是何居心?」
李先生懷疑妻子懷著別人的孩子嫁給他,是埋藏著另有不可告人的目的。
劉女士覺得在這件事上的確做得有些不妥,但是她又覺得沒有什麼對不起李先生的,因為她去找前夫的第二天才和李先生舉辦的婚禮,因此她並不認為這是背叛,況且她也不願意發生這樣的事情,只怪運氣太差。
現在事實已經擺在這裡了,當下夫妻倆要面對的是,他們的婚姻還能不能繼續走下去?而劉女士腹中的孩子又是去還是留呢?
李先生首先表態,如果劉女士拿掉這個孩子,他可以接受之前發生的一切事情,只要妻子保證不會再有下一次。
應該說李先生在這件事的處理上還是比較大度,畢竟誰也接受不了不是自己血緣的孩子,只要劉女士拿掉腹中孩子後,兩人就可以繼續開始新的生活。
然而劉女士的話卻猶如一記悶棒,把李先生敲得暈頭轉向,因為劉女士卻堅持要生下這個孩子。
劉女士表示她並不是想陷害李先生,也不需要李先生承擔撫養孩子的責任,只是希望李先生能夠同意她把這個孩子生下來。
但李先生是堅決不能接受的,不要這個孩子是他的底線,他聲稱其實妻子一直都在說謊,如果妻子是在婚前和她前夫有來往,他完全可以接受,可惜事實卻是妻子在他們結婚後還去了她前夫那裡,一共待了四天時間。
李先生甚至還爆出猛料,稱劉女士還給她前夫寫下保證書,承諾不和自己在一起,要天天和她前夫在一起,並且劉女士還在保證書上發了毒誓。
而劉女士則辯解道,保證書是在前夫的逼迫之下寫的,而丈夫說的她消失的那四天,實際上是住在同事家的。
但李先生馬上戳穿了劉女士的謊言,他說早給劉女士的那位同事打過電話了,對方稱劉女士根本沒去過她家。
李先生認為問題根源不在於劉女士懷了前夫的孩子,他不能接受的是,劉女士和自己結婚後還和前夫在一起。
李先生說自己才32歲,劉女士和他是第三段婚姻,當初他沒有嫌棄劉女士大他十歲,還有過兩段婚史,就是看到劉女士剛開始對他還不錯,也想到找個年齡大的女人比較穩當,不會輕易離婚,結果沒想到妻子會這樣對他。
如今在李先生看來,劉女士婚後繼續和前夫保持來往,懷上前夫的孩子又執意生下來,種種跡象都表明,妻子隨時都做好了與他離婚的準備,然後重回她前夫的懷抱,那麼事實真的如此嗎?
劉女士又是為什麼寧願犧牲掉剛剛換來的婚姻,也要生下前夫的孩子呢?
劉女士解釋道,她已經四十多歲了,這也許是她最後一次做母親的機會,再說前夫一直想要個二胎,既然不小心懷上了,好歹也是一條生命,也想藉此了卻前夫的這個心愿。
劉女士的前夫孫先生是個妥妥的拆二代,家中有一棟五層樓的拆遷還房,每層樓都近200平米,他說自己根本沒必要和劉女士暗中交往,以他這樣的條件,找個對象再婚根本不是問題。
他說離婚後的確還和前妻在來往,但是他卻不知道前妻什麼時候已經結婚了,顯然劉女士把自己和李先生結婚一事,對前夫也進行了隱瞞。
但是孫先生後來聽前妻說懷上了他的孩子,如果真是這樣,孫先生表示他也願意對這個孩子負責。
孫先生承認最近的時間李女士的確和他在一起,但是他也斥責劉女士遊走在兩個男人之間腳踏兩隻船,讓兩個男人都收到傷害。他現在要劉女士明確到底跟誰?
劉女士在懷孕後和前夫聯繫更加頻繁,把婚姻道德拋在腦後,難道真的是在為孩子考慮嗎?
其實事實也想並非如此,而是劉女士打著自己的小算盤。
當初她和李先生結婚後,也是打算安心和對方過日子,畢竟自己已是四十多歲的人,而且還離過兩次婚,但是在結婚三天之後,突然發現自己懷上了前夫的孩子後,這節外生枝的變故讓她有了另外的想法,畢竟前夫家的經濟條件不知要比丈夫好多少倍,看在孩子的份上,她就有了想和前夫複合的想法。
從她給前夫寫下保證書以及暗中去前夫那裡,都可以看出劉女士重新回到前夫身邊的願望很強烈。
其實追求個人的幸福本沒有錯,關鍵是劉女士忽視了現在她已經與李先生結婚了,卻根本不考慮李先生的感受,她的做法缺乏原則性,也喪失了底線,因為她徘徊在兩個男人之間,害慘了她的現任丈夫李先生。
劉女士因為對待感情的草率,遭到了前夫和現任丈夫的指責,而前夫也不滿劉女士在兩個男人之間反覆無常,表示只是願意對劉女士腹中的孩子負責,而對於劉女士想複合的想法,他表示還需要時間鄭重考慮。
而劉女士的現任丈夫李先生則表示,他不願再摻和劉女士和她前夫之間的恩恩怨怨,表示要和劉女士離婚,如果協商不好就通過法律手段來解決。
其實劉女士把簡單的事情複雜化了,如果安心和李先生過日子就打掉孩子,假如想回到前夫身邊就馬上和李先生離婚,老是這樣牽扯不清害了兩個男人,這個女人還真是挺可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