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50歲林大哥說自己隔離給68歲大姐當男保姆,每月工資一萬我都不幹,這是怎麼一回事呢?我們一起來看一下事情的經過吧!
50歲的林大哥自述:
我是45歲那一年出去做保姆的,當時我朋友說保姆的工資很高,特別是男保姆,很多僱主喜歡聘用男保姆,覺的男人做事比較穩重,而且沒有太多的小心思,相處起來會比較簡單。
我剛開始做保姆的時候,真的有些不習慣,當別人問我做什麼工作的時候?我都不好意思回答我是保姆,因為我害怕別人嘲笑我,畢竟在很多人的眼裡,保姆是伺候人的工作,他們覺得保姆低人一等。
做了兩年之後,我開始喜歡上保姆這份工作了,雖然說保姆的工作是伺候人的,但是保姆的工資很高,一個月有六七千塊錢,比那些都市白領還要高,年紀大了之後,我也不害怕別人嘲笑我了,我覺得只要能掙錢就行了,錢能給人安全感,只要自己兜里有錢,我什麼都不怕。
今年我也50歲了,前段時間,我換了一個僱主,新的僱主是一個阿姨,她已經68歲了,我是做她的住家保姆,因為她的身體不太好,她總擔心晚上她會出什麼事,然後身邊連個人都沒有,她對我的要求也很簡單,就是希望我時刻陪在她身邊,她說她之所以會請男保姆,是因為覺得男人的力氣比較大,如果她什麼時候暈倒了,我能抱她去醫院。
剛開始的時候,我覺得她是一個很好相處的人,平時我跟她說話的時候,她都是笑眯眯的,如果我做錯事了,她也不會罵我,她說只要我汲取教訓,下次不犯錯就行了。
平時僱主還會讓我陪她出去旅遊,她說沒有雇保姆之前,她都是一個人出去旅遊,她覺得一個人出去旅遊很無聊,很希望有個人能夠陪著她,現在我能陪著她了,她覺得很開心,當時我覺得挺幸運的,做保姆還能免費旅遊,真的是一件很好的事情。
有一次我跟僱主去海南旅遊,晚上的時候,僱主讓我陪她去海邊散步,後面僱主跟我表白了,說我長得很像她的初戀男友,她一直忘不了她的初戀男友,所以她想跟我在一起,彌補一下當年的遺憾, 聽到她這樣說,我馬上就拒絕了,因為我們兩人之間的年齡差太大了,如果我們在一起的話,肯定會被別人笑話的,我是一個很好面子的人,我特別害怕被別人笑話。
後面僱主跟我說,如果我願意跟她在一起,她願意給我一萬的工資,如果我不願意的話,她就把我開除,後面我跟她說,我還是不願意,她看到我這樣的態度,她也覺得很無奈,她沒想到我是一個這麼倔強的人。
那件事發生之後,我就主動辭職離開了,我覺得我繼續在那裡工作也不合適了,哪怕僱主給我漲工資到一萬,我也不想做那份工作了,我覺得怕了。
作者觀點:
雖然一萬的工資是很誘惑人, 但是不能為了錢做傷自尊的事情,錢很重要,自尊也很重要,在錢和自尊中做選擇,寧願選擇自尊,因為如果一個人沒有了自尊,就得不到尊重了,往後自己的生活會很艱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