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
60歲的趙大哥和55歲的胡大姐搭夥過日子,這半年來趙大哥自認為兩個人搭夥過日子還算融洽,可是前不久趙大哥卻發現自己被分手了,胡大姐沒打一聲招呼就收拾行李離開了趙大哥家,用這樣的方式告訴趙大哥:「咱們分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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講述人:趙大哥
我每月退休金4000元,家裡還有兩套房子在出租,每個月收3800元租金,我靠著這些租金,這些年存下40萬養老積蓄。我的原配老伴去世幾年了,這幾年我都一個人過日子,歲數大了,總擔心一個人過會出事,所以就想找個搭夥老伴。
我找搭夥老伴,要求不高,首先就是真心實意願意和我搭夥,兩個人互相照顧,她照顧家庭,我每月拿出4000元退休金供我們兩個人生活,只要她跟我搭夥了,那麼我就對她負責到底,將來她要是晚年生病了,我肯定拿出我的養老錢給她治。我的想法比較傳統,我認為男人就是擔負起一個家庭的責任,既然一個女人願意跟我搭夥,那麼我就得承擔她的後半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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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我一起搭夥的老伴阿玉,她比我小5歲,脾氣好,特別愛乾淨整潔,我對她是很滿意的,我認為晚年找老伴,兩個人的性格脾氣一定得合得來,我就特別不喜歡搭夥老伴脾氣差,所以看到阿玉脾氣好,我就覺得阿玉是我要找的那個人。
阿玉讓我欣賞的地方不僅是她脾氣好,而且她還很愛整潔,家裡總是收拾得特別乾淨,做的飯菜很好吃,自從和她搭夥後,她總是變著花樣做好吃的,家裡的一切也被她打理得井井有條。看到阿玉這麼好,我除了每月把4000元退休金全給她之外,平時也會主動給阿玉買衣服,鞋子等,雖然只是搭夥老伴,但我對阿玉花錢,比對自己大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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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阿玉搭夥第三個月,阿玉生病住院,我毫不吝嗇地拿出1萬給阿玉當住院費,而且在醫院裡還像原配丈夫那樣對阿玉關心有加,我對阿玉,真的是毫無保留地好,阿玉出院後,我為了讓她有更多時間靜養休息,我主動承包了大部分的家務,而且還自己下廚房煲湯給阿玉喝。阿玉自己也親口說過,我比她的原配丈夫對她還好。
我付出了這麼多的真心,到頭來阿玉居然主動提出分手,只是因為她開口跟我要8萬塊,我沒答應。事情是這樣的,阿玉有個沒結婚的兒子,我和阿玉搭夥之前,我已經說過了:「你和我搭夥,你的後半輩子我負責到底,但你兒子我不負責。」當時是還沒在一起搭夥,阿玉認為非親非故,我這麼拎得清的態度也正常,可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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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在一起搭夥半年後,阿玉認為我和她之間的感情並不會輸給那些原配夫妻,既然大家感情這麼好,那麼她兒子的事情我就不能不管,阿玉讓我出8萬給她兒子買車,阿玉說你不是出不起8萬塊,如果真把她當成一家人,那麼就要把她的兒子當成親生兒子來疼愛。我覺得阿玉這是太感情用事了,要不要幫他兒子買車這事應該理智分析,他的兒子要是買不起車那就別買了,不管慣著非得要我出8萬給他買車。
我想把這道理說給阿玉聽,希望阿玉理解我的想法,可是阿玉完全不理解,她就認為我是小氣,根本不是真心把她和她兒子當成一家人,所以她悄悄收拾行李離開了我家,和我分手了,我肯定是真心把她當成一家人的,可她兒子又不是我的兒子,我就算再欣賞阿玉,她也不能強求我把她兒子當成自己的親生兒子來付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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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到別的事情,阿玉脾氣都是極好的,都是願意講道理的,可是遇到她兒子的事情,她就完全不講道理,只給我一條路:「不拿出8萬就分手。」我認為這件事是她不對,可她的離開還是讓我的心裡很難過,搭夥這半年,我們相處得就像原配夫妻,我對阿玉感情很深,實在是捨不得就這樣分手了。
可我又很為難到底要不要拿8萬給她兒子,如果這一次我主動提出給8萬,阿玉和我和好了,那麼以後她兒子有其他需要錢的地方,是不是又都得讓我出這個錢?理智上我覺得阿玉和我分手,對我來說是好事,我要是真的答應給她8萬,以後她兒子就等於是我兒子,事事都得我操心,那種生活會很辛苦的。可是情感上我又接受不了阿玉就這樣和我分手,我們明明相處得那麼好,就這樣分開實在太可惜了,我放不下阿玉。
結束語:
在趙大哥心裡,阿玉很重要,可是在阿玉心裡,兒子最重要,所以趙大哥還是清醒一點,不要捨不得,不合適的人趁早分手,對自己才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