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選調1024名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內附選調計劃表)
分類: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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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著力培養造就高素質專業化幹部隊伍,根據中央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意見》(組通字〔2018〕17號)、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選調生工作的實施意見》(川組通〔2018〕54號)要求,現就四川省2025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有關事項公告如下。2025年度全省選調名額為1024名(詳見附件1)。(一)國家各部委屬、各省(區、市)屬高校(即2024年教育部公布的全國高校名單中主管部門為國家部委或各省〈區、市〉的高校,詳見附件2)和全國黨校、行政學院、科研院所等2025年畢業的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具體包括:2.非定向就業的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3.四川省定向培養的少數民族高層次骨幹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學位應屆畢業生(非在職)。(二)在四川參加「大學生村官」(限全省統籌選聘人員)、「三支一扶」、「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和「大學生志願服務西部計劃」項目人員中,2024年11月6日前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擔任過建制村(社區)「兩委」常職幹部的人員(不含任期未滿中途卸任人員),以及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間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且在服務期間獲得過縣(市、區)及以上黨委政府及部門表彰的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在服務期內有被借調到縣級及以上機關或者企事業單位工作、就讀全日制研究生等情形的,借調(幫助)工作時間和就讀時間不計入服務年限。(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二)對黨忠誠,有正確的政治立場和政治態度,認真學習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堅持走中國特色社會主義道路,自覺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愛黨愛國,有理想抱負和家國情懷,甘於為國家和人民服務奉獻。(三)作風樸實,誠實守信,有較好的組織協調能力、人際溝通能力和語言文字表達能力,服從組織安排。(四)學習成績優良,按期畢業並取得國家承認的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2025年高校應屆大學本科、碩士畢業生應當於2025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應屆博士畢業生應當於2025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相應畢業證和學位證)。(五)18周歲以上,應屆博士畢業生32周歲以下(1991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畢業生30周歲以下(1993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間出生),應屆大學本科畢業生25周歲以下(1998年11月6日至2006年11月6日期間出生)。「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和具有參軍入伍經歷人員相應放寬3周歲。(六)應屆畢業生須符合選調職位條件且具備下述條件之一:①加入中國共產黨(含預備黨員);②具有參軍入伍經歷;③院(系)級及以上「三好學生」(或「優秀學生」「優秀研究生」「優秀碩士」「優秀博士」);④院(系)級及以上「優秀學生幹部」(或「優秀研究生幹部」);⑤院(系)級及以上「優秀團幹部」;⑥院(系)級及以上「優秀畢業生」;⑦校級及以上「青年馬克思主義者培養工程」培養對象;⑧取得省級「大學生綜合素質a級證書」;⑨獲國家級獎學金;⑩大學期間擔任班長及以上學生幹部已滿一學年以上(含班級班長,班級團支部、黨支部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主席、副主席〈書記、副書記〉,校、院〈系〉學生會〈團委、研究生會〉各部部長、副部長等相應副職及以上,校、院〈系〉協會〈社團〉副職及以上)。上述條件均須在2024年11月6日前取得,其中③至⑩項條件須為2024年11月6日前在大學就讀期間取得。(七)「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工作表現好、無不良反映,2024年11月6日前加入中國共產黨(含預備黨員),未曾享受優惠政策錄用為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在參加服務基層項目前取得全日制大學本科及以上學歷並獲得學士及以上學位。(十)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名:①定向、委託培養或在職攻讀學歷學位的;②是現役軍人的;③在校期間有違法違紀違規行為、學術不端或道德品行問題的;④受過處分的或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⑤被開除中國共產主義青年團團籍或中國共產黨黨籍的;⑥被開除公職的或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⑦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⑧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⑨具有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1.網上報名。在選調範圍內、符合選調條件的應屆畢業生向所在院(系)黨組織提出申請,院(系)黨組織、高校(院所)黨委組織部(或就業主管部門)按照選調範圍、選調條件對畢業生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資格條件、綜合表現、專業特長、心理素質、遵紀守法等情況嚴格把關後,提出推薦意見。「服務基層項目人員」向服務地所在縣(市、區)項目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項目主管部門、縣(市、區)黨委組織部嚴格把關後,提出推薦意見。在選調範圍內、符合選調條件,且高校(院所)、縣(市、區)有關部門同意推薦的人員,在報名時間內登錄報名網站,查閱「公告」「選調計劃表」「報考指南」等,了解基本政策和要求,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職位報名。報考者應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有關信息進行報名,並且只能選擇一個選調職位,其中「服務基層項目人員」須填報服務地所屬市(州)職位。不得報考錄用後即構成公務員法第七十四條所列情形的職位,也不得報考與本人有夫妻關係、直系血親關係、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係以及近姻親關係的人員擔任領導成員的用人單位的職位。報名時填報的身份證信息必須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2.填報信息。報考者按網路提示要求通過註冊,如實、準確、完整填寫《四川省2025年度選調優秀大學畢業生到基層工作報名推薦登記表》(以下簡稱《報名推薦表》)的各項內容(填寫說明詳見附件3《報考指南》),同時下載照片審核處理工具(在《報名推薦表》上傳照片處下載)進行照片處理,並按網路提示上傳照片。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按《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處理。3.查詢資格初審結果。報考者請於2024年11月6日至11月13日上午8:00期間,登錄報名網站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資格初審合格者按網路提示列印《報名推薦表》兩份,報院(系)黨組織、高校(院所)黨委組織部(或就業主管部門)等簽署推薦意見並簽章後,在面試資格審查時提交市(州)黨委組織部。資格初審不合格的,可於報名時間截止前改報其他符合條件的職位。資格初審合格的考生,請於2024年11月14日上午8:00前登錄報名網站確認繳費。按照四川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四川省財政廳《關於全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行政事業性收費的通知》(川發改價格〔2023〕473號)規定,筆試考務費每科50元。網路報名後未在規定時間內確認繳費的,視為放棄報考。確認繳費的具體程序按網路提示進行。下列考生通過資格初審後,於11月13日前(工作日)到四川省人事人才考試測評基地(地址:成都市三槐樹路2號)現場辦理減免報考費用的手續。不方便到現場辦理的人員,請撥打聯繫電話(028—86759175)確認後,通過傳真或郵箱上傳減免所需材料,經審核確認後辦理減免手續。考生提交減免所需材料務必真實有效,對於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將認定為不誠信行為。1.《社會救助暫行辦法》(國務院令第649號)和《四川省社會救助實施辦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號)規定的享受國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鎮、農村家庭考生,憑縣(市、區)民政部門發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證明、特殊困難證明;2.脫貧戶家庭考生,憑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和學校學生處出具的原農村建檔立卡貧困戶證明、特殊困難證明;3.父母雙亡、父母一方為烈士或一級殘疾軍人,且生活十分困難家庭考生,憑有關部門出具的父母雙亡證明或退役軍人事務部門(民政部門)出具的父親或母親烈士證明、父親或母親一級殘疾軍人證明。完成確認繳費(含減免費用)的考生,請於2024年12月3日至12月8日登錄報名網站列印本人准考證(使用a4紙列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證字跡、照片清晰),並在考試當天持本人准考證和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到指定的考點參加考試。過期身份證和身份證複印件不得作為參加考試證件。無准考證不準進入考場。考試分為筆試和面試,考試總成績按滿分100分計算。筆試、面試成績分別占考試總成績的50%。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每科卷面滿分100分,使用縣鄉級綜合管理類筆試試卷。筆試時間為2024年12月8日(星期日),筆試考場設在成都市,具體時間、地點詳見本人准考證。筆試各科成績於2025年1月6日左右在報名網站公布。對缺考、零分等特殊情況有疑問的,應於成績公布之日起兩日內登錄報名網站提交申請,核查結果於申請結束後3個工作日內在該網站公布。筆試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25%+《申論》成績×25%。根據考生筆試成績,按照選調名額的3倍,在報考同一職位的筆試人員中,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各職位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員名單(筆試有違規違紀情況或缺考、零分科目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審查,最後一名筆試成績相同的考生一併進入面試資格審查)。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數達不到選調名額3倍的職位,視情況在已參加筆試且符合選調職位條件的人員中調劑志願、縮減名額或適當放寬進入面試人員比例。各市(州)黨委組織部負責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查。考生須攜帶推薦高校(院所)等單位審核簽章的《報名推薦表》一式兩份(登錄網上報名網站,按網路提示列印)、准考證、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學生證、黨員證明、表彰獎勵證明、擔任學生幹部證明和招考單位要求的其他資料、證書原件及複印件,在市(州)黨委組織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資格審查。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審查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資格審查合格的考生,按川發改價格〔2023〕473號文件規定繳納面試考務費80元。經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憑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證和有關證明材料參加面試(參加四川省2025屆急需緊缺專業選調生招錄考試,且已同招錄機關簽約的,不能參加面試)。面試時間暫定為2025年2月中下旬,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具體面試時間、地點由市〈州〉黨委組織部另行通知)。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占考試總成績的50%。面試有違規違紀情況或缺考者不能進入下一環節。按考試總成績(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面試成績×50%)由高到低等額確定各職位進入體檢人選。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確定名次;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名次。進入面試資格審查人數未達到選調名額3倍的職位,進入體檢的人員,其考試總成績不得低於全省本次選調其他達到比例職位擬進入體檢人員(不含遞補體檢人員)的最低考試總成績。體檢由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統一組織,在市級及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按照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計生委、國家公務員局《關於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6〕140號)執行。公告發布後至本次招考體檢實施時,如國家出台體檢新規定,按照新規定執行。招錄機關或考生對非當日、非當場複檢的體檢項目結果有疑問的,可在接到體檢結論通知之日起7日內提出複檢要求。複檢只進行一次,體檢結論以複檢結果為準。體檢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各市(州)黨委組織部確定考察人選,進行報考資格複審和考察。報考資格複審主要核實考生是否符合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確認其報名時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實、準確、完整。考察工作根據中央組織部印發的《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中組發〔2021〕11號)組織實施,突出政治標準,堅持實事求是,重點考察是否符合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熱愛中國共產黨、熱愛祖國、熱愛人民等政治要求。考察內容主要包括考察人選的政治素質、道德品行、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職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迴避等方面的情況。考察人選達不到公務員、選調生應當具備的條件或者不符合報考職位要求的,不得確定為擬錄用人員。考察不合格或自動放棄出現缺額,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應在報考同一職位進入面試的人員中,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依次遞補。遞補人員經體檢合格後進入考察。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辦理錄用手續;對有嚴重問題並查有實據的,不予錄用;對反映有嚴重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實並作出結論後再決定是否錄用。已公示的選調職位如出現缺額,不再遞補。本次招考公示期間和公示後出現空缺的職位,省委組織部將統一進行公開補充錄用。補充錄用公告將於2025年6月30日前通過報名網站發布。(一)被錄用人員在各市(州)黨委組織部要求的時間內,持畢業證、學位證和招考機關要求的其他資料,到所錄用市(州)黨委組織部報到。無正當理由超過規定時間未取得畢業證、學位證或不報到的,取消錄用。選調名額分布在兩個及以上縣(市、區)的職位,由市(州)黨委組織部組織考生,按考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該職位對應的一個縣(市、區)。考試總成績相同的,以筆試成績高低確定選擇順序;筆試成績仍相同的,以《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高低確定選擇順序。(二)錄用人員原則上安排到有編製空缺的鄉鎮機關工作,在鄉鎮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根據各地編製、職數及工作需要,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畢業的人員(以教育部、財政部、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公布第二輪「雙一流」建設高校及建設學科名單的通知》〈教研函〔2022〕1號〉公布的高校名單為準,含本科在上述高校就讀的碩士研究生及本科或碩士在上述高校就讀的博士研究生)、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和艱苦邊遠地區(詳見附件4)錄用的人員,可安排到縣(市、區)直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和街道工作,之後按有關規定採取掛職、定點幫扶、到村任職等方式到鄉鎮、村鍛煉。(三)新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試用期為1年。對新錄用選調生的管理,按照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政策法規和中央組織部、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對選調生的有關規定執行。(四)各級組織部門建立選調生信息庫,加強對選調生的日常管理、跟蹤考察。把選調生培養使用納入年輕幹部隊伍建設總體規劃,對表現突出的選調生,根據工作需要和個人條件,擇優選拔進縣(市、區)、鄉鎮(街道)黨政領導班子或交流到重要崗位。本次選調工作接受監督,相關部門應當及時受理舉報,並按照規定程序和許可權處理。十、本公告由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負責解釋。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等相關問題,由職位所屬市(州)黨委組織部負責解釋。各市(州)黨委組織部政策諮詢及監督電話詳見附件5。網路報名技術諮詢電話:028—86926430、028—86626583。3.請考生在網上報名時留下常用電話,在報考期間特別是資格審查和面試前務必保持通訊暢通,通訊方式有變更的,應主動告知報考的市(州)黨委組織部。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繫造成的後果,由考生本人負責。4.准考證是考生參加筆試、面試、體檢等各環節的重要證件,請妥善保管。5.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託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凡有假借公務員考試命題組、考試教材編委會、公務員主管部門授權等名義舉辦的有關公務員考試培訓、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招考無關,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莫被誤導干擾,謹防上當受騙。請社會各界加強監督,如發現以上情況,請向相關部門舉報,依法依規嚴肅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