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監理工程師案例黃金考點不可抗力引起的索賠,總監必考點,長按點贊+轉發+評價持續更新哦,文盪版點我頭像私信我:2022
(1)永久工程、已運至施工現場的材料和工程設備的損壞,以及因工程損壞造成的第三方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由發包人承擔;
(2)承包人施工設備的損壞由承包人承擔;
(3)發包人和承包人承擔各自人員傷亡和財產的損失;
(4)因不可抗力影響承包人履行合同約定的義務,已經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的,應當順延工期,由此導致承包人停工的費用損失由發包人和承包人合理分擔,停工期間必須支付的工人工資由發包人承擔;
(5)因不可抗力引起或將引起工期延誤,發包人要求趕工的,由此增加的趕工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6)承包人在停工期間按照發包人要求照管、清理和修復工程的費用由發包人承擔。
【典型考法】
事件5:工程施工至第8 個月,發生不可抗力事件,確認的損失有:
①在建永久工程損失20 萬元;
②進場待安裝的設備損失3.2 萬元;
③施工機具閑置損失8 萬元;
④工程清理花費5 萬元。

問題:
4.針對事件5,逐條指出各項損失的承擔方(不考慮工程保險),建設單位應承擔的損失是多少萬元?(計算結果保留
2 位小數)
答案:
4.(1)①在建永久工程損失20 萬元,應由建設單位承擔;
②進場待安裝的設備損失3.2 萬元,應由建設單位承擔;
③施工機具閑置損失8 萬元,應由施工單位承擔;
④工程清理花費5 萬元,應由建設單位承擔;
(2)建設單位應承擔的損失=20+3.2+5=28.20 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