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福建十部門印發通知
《福建省2026年高校畢業生
「三支一扶」 計劃實施方案》公布
明確福建省2026年高校畢業生
「三支一扶」組織招募程序、
在崗待遇、期滿政策等
一起來看——

福建省2026年高校畢業生
「三支一扶」計劃實施方案
為促進鄉村振興發展,引導和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幹事創業,做好2026年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目標任務
2026年,我省繼續實施「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一批高校畢業生安排到縣(市、區)的鄉(鎮)從事支教、支農、支醫和幫扶鄉村振興工作,服務期限為2年。招募指標繼續向省鄉村振興重點縣及欠發達老區蘇區縣、鄉村振興示範鄉鎮創建對象和幫扶鄉村振興、支農崗位傾斜,開發一批鄉村振興協理員崗位。
二、宣傳動員
各級人社部門、各高校要廣泛開展「三支一扶」計劃宣傳,充分利用網站、微信公眾號等各類媒體渠道及時發布崗位信息、招募政策,廣泛宣傳「三支一扶」計劃的重要意義、實施成效,並做好組織動員等工作。招募期間,各級人社部門、各高校要在所屬網站首頁顯著位置與「福建就業網-畢業生就業專區」(以下簡稱「省級平台」)建立鏈接。
三、招募對象和條件
招募對象為省內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畢業生(不含成人教育培養類別等非本專科全日制高校畢業生),並具備以下條件:
(一)思想政治素質好,組織紀律觀念強,有理想、有本領、有擔當;服從分配,志願到農村基層從事「三支一扶」工作;遵紀守法,敬業奉獻,作風正派;在校期間無違法違紀違規行為。
(二)學習成績良好,具備服務崗位相應的專業知識。
(三)往屆高校畢業生年齡不超過25周歲(即在2001年7月31日後出生),研究生學歷放寬至28周歲(即在1998年7月31日後出生),2026屆高校畢業生無此要求。
(四)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在派遣上崗前通過規定體檢,保證兩年服務期內能正常履職。如不能保證兩年服務期的完整性,期滿考核將評定為不合格,不享受期滿考核合格人員的優惠政策。
(五)報名人員須在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報名支教崗位的畢業生應具有相應教師資格證書。若未獲得畢業資格和相應證書,將取消「三支一扶」計劃派遣資格。
(六)符合招募崗位需求的其他條件。
已參加過「三支一扶」計劃、大學生志願服務鄉村振興計劃、服務社區計劃等基層服務項目的高校畢業生不再列入招募對象範圍。
四、組織招募程序
(一)組織報名(4月)
符合招募對象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在報名時間內登錄省級平台查詢招募崗位信息,選擇合適的崗位報名,逾期無法報名。報名具體事項以報名公告為準,報名公告將同步在省級平台發布。
(二)審查考核(4月至5月)
1.省內院校高校畢業生。
2.省外院校福建生源高校畢業生。
(三)確定派遣人選(6月底前)
1.量化評分。
2.組織體檢。
3.人選備案。
4.人選公示。
5.崗前培訓。
6.出征派遣。
上述組織招募的日程安排如有調整,將及時在省級平台公布。
五、政策保障
(一)在崗待遇
1.服務期間,按我省上年度全口徑城鎮單位就業人員平均工資60%確定生活補貼標準和社會保險繳費基數(2025年7月起為4414元/月,如有調整,按最新文件執行),按月發放生活補貼,統一辦理社會保險及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服務單位比照本單位相同崗位在編工作人員落實「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同等福利待遇。
2.新招募且在崗服務滿6個月以上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按照每人3000元標準發放一次性安家費補貼。
3.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高校畢業生,其在校期間的國家助學貸款本息,由服務縣(市、區)財政按每年2000元代為償還。
4.服務期間,由各級政府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提供人事檔案保管服務。服務滿1年且考核合格後,可按規定參加職稱評定。服務期間按規定解除協議的,實際服務並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年限可計算為連續工齡。
5.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醫師法》及醫師資格考試報名有關規定的支醫人員,由服務地相應醫療機構出具試用期考核合格證明,當地縣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負責幫助辦理參加醫師資格考試的有關手續,確保他們能順利參加考試。
各地可根據實際,制定鼓勵引導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的政策措施,進一步提高保障水平。
(二)期滿政策
「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後自主擇業。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享受以下政策待遇:
1.參加「三支一扶」計劃前無工作經歷的高校畢業生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在2年內參加事業單位招聘、各類企業吸納就業、自主創業、落戶、升學等方面可同等享受應屆高校畢業生的相關政策。
2.在全省公務員錄用考試中,安排當年招錄計劃數10%的職位,定向考錄當年服務行將期滿和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等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
3.承擔「三支一扶」計劃招募任務的縣(市、區),在開展事業單位招聘時應根據當年服務期滿人員數量拿出一定數量或比例的崗位,對當年服務行將期滿和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進行專項招聘,並增加工作實績在考察中的權重,聘用後可不再約定試用期。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時,對「三支一扶」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聘用。
4.服務期滿考核合格並符合報考條件,在服務期滿後三年內報考全國普通高校碩士研究生的,初試總分加10分,在同等條件下招生單位優先錄取。對於已被錄取為研究生的應屆高校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的,學校應為其保留學籍至服務期滿。高職(高專)畢業生參加「三支一扶」計劃,服務期滿考核合格,可免試入讀我省成人高等學歷教育專科起點本科。
5.當年服務行將期滿和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有就業意願的,由服務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提供就業指導和推薦服務。有創業意願的,由服務地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人才服務機構有針對性地提供創業公共服務,按規定享受相關扶持政策。
6.服務期滿被機關事業單位錄(聘)用或進入國有企業就業的,其服務期間計算工齡,支教服務期間計算教齡,其參加工作時間自其參加「三支一扶」計划到基層報到之日起計算。
7.服務期滿被錄用為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可高於直接從各類學校畢業生中錄用公務員的試用期工資,按相同學歷新錄用公務員轉正定級工資標準低1個級別工資檔次的數額確定;被事業單位聘用的,崗位工資按所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比照本單位相同學歷新聘用人員定級工資標準確定。
凡通過享受政策待遇,被錄(聘)為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服務基層項目高校畢業生,不再重複享受報考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專門職(崗)位、基層事業單位考核聘用等就業優惠政策。
六、管理服務
(一)落實《福建省省級「三支一扶」計劃管理暫行辦法》,堅持「誰用人、誰受益、誰負責」和分級管理的原則,壓實工作責任。堅持培養與使用、管理與服務相結合,加強安全健康管理,統籌做好「三支一扶」高校畢業生戶籍、檔案、組織關係接轉,日常管理、年度考核、期滿考核及就業跟蹤服務等工作。
(二)對管理服務不到位、優惠政策不落實的縣(市、區),省人社廳將視情調減其今後的招募計劃。
七、經費保障
各地要切實加強經費保障,繼續通過原有渠道做好資金安排,確保「三支一扶」計劃各項經費落實到位。
本方案實施過程中國家或省級出台新規定的,所涉政策按新規定執行。
來源:福建省人社廳網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