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7、卦德
文王對八正卦的道德鑒定,十分耐人尋味——
《乾》:元,亨,利,貞。
《坤》:元,亨,利牝馬之貞。
《震》:亨。
《巽》:小亨。
《坎》:維心亨。
《離》:利,貞,亨。
《艮》:無咎。
《兌》:亨,利,貞。
188、「晉」字本義到底是什麼?
《周易》有《晉》卦。孔子「彖」釋晉為:「晉,進也。」彖釋非本義。《說文》承襲彖釋:「晉,進也。日出而萬物進。」許說亦非本義。
自孔子上溯五百年,自東漢上溯一千年,出土自河南安陽殷墟的甲骨刻辭中,「晉」字畫為兩矢插入器中之形,似在示意一種殷人的相見禮儀:彼此(如兩個部落或部族首領)雙方在一個安全的環境中會見、談判或盟誓,後漸漸衍變為弱見強、卑見尊,即後出的「覲」字義。《周易·晉》卦爻辭取用的,正是這種後衍義。孔子、許慎沒有見過殷甲骨文,不知文王、周公卦爻辭使用的是「晉」字本義,也只能臆測誤釋了。
今日學者還要知悉:就易象學而言,「晉」字本義應以《明夷》擬象,《明夷》
大象為坎離交合之體,坎為弓矢,離為盛物之器,恰是古「晉」字所象。但《晉》與《明夷》相綜,可綜為一卦,故文王名
為《晉》,取覆象(綜象)擬合字義:以初至四覆震為侯,以五為王,以五至上半覆震為賜命,合而象「康侯用賜馬蕃庶」:這個安樂的侯來朝覲宗主國的王,獲賜了大量馬匹。震為行足,正為猛進,覆則為慎行。諸侯身份卑下,朝見君王必依禮而慎行,以示對君王的敬畏和服從,文王卦辭即依此取象。
「晉」字古義,是否與模擬殷人的某種相見禮有關,現在仍無從考索,但它與此後周人的冊命禮制有所關聯,則是大致確定的,理據是——
史記西東周之際,幽王無道,寵褒姒,欲廢申後並去太子宜臼,立褒姒為後,以其子伯服為太子。申侯大怒,引犬戎攻殺幽王,與諸侯共立太子宜臼,是為平王。平王為避犬戎寇掠,遷都於洛邑,史稱東周。在迎立與扈駕中,晉、鄭兩國是其主要依靠力量,為表彰晉文侯安定王室的功勞,平王遂立冊賜命,事載《書經·文侯之命》:「……用賚爾秬鬯一卣;彤弓一、彤矢百;盧弓一,盧矢百;馬四匹……」據《尚書大傳》,諸侯獲賜弓矢者,得專征伐。這應是殷商王朝傳下來的制度。文王生前為殷臣,爵為侯,蓋因曾獲殷王賜弓矢,時稱「西伯」或「西伯侯」,即殷王朝西部諸侯之長。後世所謂「晉陞」(受命升職、晉職、晉級)蓋義源於此。
文王演易作卦辭,是在被紂王囚禁羑里期間,《晉》有弓矢象而卦辭未言,唯言賜馬,是在示意不敢專權,而唯以王命是榮是從,這是一種看似不經意,而實為高超的技術性表達。
189、觀象解字是一種可靠的詁訓方法
周易卦爻辭多用殷字。所謂殷字,是指河南安陽殷墟出土甲骨卜辭代表的古文字,世稱甲骨文,結體象形,依形賦義,一目了然。周初,在周公主導下,又創造了大批新字,是對殷字的繼承和發展,並在此基礎上,引導古文字開始向規範化、符號化方向演變。在這一過程中,有些古字原義漸漸流失,導致後人經訓出現嚴重曲解誤釋,偏離,甚至背離了經辭本義。
那末,在沒有甲骨文可參照的情況下,還能不能復原古字本義呢?回答是肯定的:文王,尤其周公,思維謹密,熟習殷字,作卦爻辭務求精準,即務求辭象切合,一字不苟。因此,依據卦象,易象所示,我們可以正確地推導出來,舉如——
①《遁·六二》:「執之用黃牛之革。」
《革·初九》:「鞏用黃牛之革。」
按:「執」與「鞏」,字義皆為束縛,但束縛的方式不同:「執」為捆住雙手,「鞏」為裹縛身腹,再也動彈不得。何以知?以「執」在巽艮坤,巽坤交合為牛皮繩,艮為手,總合而成「執」象,故知之;《革·初九》在巽離交合之體,巽為裹縛,離擬人為腹,擬物為牛,以初陽為皮,總合而成「鞏(用牛皮纏裹而後重重捆綁住)」之象,故可獲知「鞏」字本義了。
同為「黃牛之革」,用在《遁》中是指牛皮繩,用在《革》中則為原義,即牛皮。
殷墟甲骨文中有「執」字,寫為「執」,象鎖住雙手,本義為捕捉罪人,《遁》中用衍義:約束。殷墟甲骨文中尚未考譯出「鞏」字,蓋為周初新造,《說文》訓為「鞏」,似誤;或為「㧬」。爻辭詞義的表述,「鞏」重,「執」輕。
②《離·九三》:「日昃之離,不鼓缶而歌,則大耋之嗟,凶。」
。
按:「耋」,《釋文》:「馬(融)云:七十曰耋。王肅曰:八十曰耋」。《說文》:「年八十曰耋。」誰說得對?本文作者也難判斷,因為——
九三在艮離,離為年,艮先天數七,後天數八,取先天數為七十歲,取後天數則為八十歲了。無法確定周公擇取的是先天數,還是後天數。
《周易》中,周公多用先天數,但也有用後天數。至於在什麼情況下用先天數,又在什麼情況下用後天數,由於用後天數的筮例太少,難以會通,故其規則難知。
③《隨·上六》:「拘系之,乃從維之。」
。
按:「系」,捆綁。《爾雅》:「一系曰系,再系曰維。」卦中之象,巽為繩為系,在巽曰系。二至上成上下正反巽象,則兩巽矣,故稱「維」。故訓「維」為「再系」。《說文》釋「維」為車蓋,失本義矣。
190、靈感
「易無思也,無為也,寂然不動,感而遂通天下之故。」「是以君子將有為也,將有行也,問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響。」
觸物有感,感而後知,知而後為(行)。
有人感,有神感,神感謂之靈感。
人感受制於概率,很難將兩項分布的一邊量推向峰值,也就是說,很難作出吉凶判斷;而靈感一下子就能將這個量推至峰值,猶如宇宙暗幕中突發一道閃電,瞬間在被照徹的混沌中劈開一條通路。
上帝若不擲骰子,他創造這個世界的目的是什麼?意義又在哪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