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車作為現代社會的一種重要交通工具,隨著人們收入水平的提高,能夠買得起汽車的人也在不斷地增加。不過需要注意的是,汽車在本質上也屬於一種消耗品,隨著使用時間的不斷延長,汽車的性能會出現損壞,安全係數也會越來越低,達到一定的使用標準之後,汽車就會進入報廢之列。
汽車報廢是不難理解的,一部分車主也會遵循相應的規定,將達到報廢標準的汽車按照正規的程序處理。只不過從現實生活中可以發現,很多道路邊上會有很多被車主遺棄的車輛,這種車輛在一定程度上不再具有行駛的價值,但車主並沒有按照相關的規定對車輛進行直接的報廢處理,反而直接扔在路邊不管。這樣的車一般被人們稱之為「殭屍車」,那麼這些車主為什麼會選擇直接扔掉汽車,不進行報廢處理呢?
國內汽車報廢的標準隨著時代的不同也發生了多次的更改,比如說1991年所規定的報廢標準,是汽車的行駛里程數超過70萬km就必須進行強制報廢。後來這一標準更改為超過60km的汽車,在國家相應補貼之下,車主需要進行報廢處理。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汽車的報廢標準可能也是不一樣的,普通的私家車按照60km或70km的標準進行報廢是可以的。但是對於那些具有營運性質的車輛來說,所行駛的年限達到八年就必須進行強制報廢。
一般來說汽車報廢的時候,國家也有相應的補貼,從而在一定程度上可以減少人們將汽車報廢所需要付出的成本。那麼為什麼一些車主即使在有補貼的情況下,依舊會選擇直接拋棄汽車呢?具體來說,主要有以下三個原因。
首先,一些被人們丟棄在路邊的車輛可能是被車主被迫丟棄的,這些車輛可能屬於涉事範疇。車主在對自己的汽車進行報廢處理的時候,需要將報廢的汽車交給車管所,車管所對於每一輛報廢的汽車的具體情況也會進行嚴格的查閱。
這樣一來,如果一些涉及刑事案件或者非法運輸的車輛在報廢處理的時候被車管所查詢到之後,這些車輛的相關車主可能就會面臨相應的處罰,甚至官司纏身。所以說一些涉事人為了減少麻煩,就不敢去車管所對汽車進行正常的報廢。
當然,對於絕大部分車主來說,之所以不願意去車管所進行正常的汽車報廢,主要還是基於以下兩個原因。一方面就是因為報廢的利潤與實際情況不符。雖然在車管所對汽車進行報廢的時候,車管所也會給予車主一定的補貼,但這些補貼是非常少的。
因為車管所在處理汽車的時候,並不會在意汽車原來的價值,只是按照汽車的重量來計算補貼。普遍來說,車管所給車主們的補貼只有幾百塊錢,與其如此,很多人還不如想著把汽車直接扔掉。不僅如此,部分汽車本身雖然已經達到了報廢標準,但是汽車裡面的相關零部件可能是車主新換的。並且這些新換的部件還具有使用價值,所以很多車主往往會選擇拆件扔車這樣的方式對汽車進行處理。
另一方面是因為汽車報廢的流程非常的複雜。汽車報廢的流程並不像人們想像的那麼簡單,這一流程是嚴格的具有明文規定的。車主如果想要對汽車進行報廢,那麼就必須帶著個人證件以及證明這輛車屬於自己的證件,然後去相關的部門填寫車輛註銷單,並且拿到准許報廢的通知單。然後車主們還需要拿著這些文件去對車輛進行相應的檢驗流程的手續辦理,把這些手續全部都辦理完,至少需要花費幾周的時間,甚至可能高達幾個月。
更重要的是,車主們在辦理車輛報廢手續的時候,需要去不同的機構進行辦理,而這些機構的上班時間可能與車主個人的上班時間有所衝突,所以很多人只能通過請假的方式來專門辦理汽車的報廢手續。這樣一來既浪費了人們的時間,同時也給自己工作單位的老闆帶來了不好的印象,所以很多車主們為了節省這些繁雜的麻煩,乾脆就直接把報廢的汽車扔掉。
結語:
從總體上來說,那些被車主們扔在道路上的「殭屍車」已經成為了很多城市都需要十分重視的問題,這些被隨意扔掉的汽車既影響了城市交通,同時也不利於市容市貌的形成,更重要的是,這些汽車本來就具有一定的安全隱患,在長期的風吹雨淋之下,可能就會產生一定的公共安全問題。
為了減少「殭屍車」的出行,相關部門也做出了努力,比如說現在的部分城市提高了汽車報廢的補償額度,從而在一定程度上更加的保證了車主們的利益。而且部分城市在對汽車報廢處理的時候,也允許車主可以根據實際的情況對汽車的一些零部件進行拆卸,並且按照相應的價格來核算。如果這些政策能夠得以全面普及的話,那麼被車主們直接丟棄的汽車的數量也會逐漸減少,從而進一步維護城市的公共環境。
今日話題:「殭屍車」日漸增多,多數車主為何寧願把車丟掉,也不送去報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