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眠药“上瘾”?那是你不会吃,解读安眠药,知道这5点很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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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本文内容均是根据权威医学资料结合个人观点撰写的原创内容,文末已标注文献来源,为了方便大家阅读理解,部分故事情节存在虚构成分,意在科普健康知识,如有身体不适请线下就医。


“安眠药会上瘾,吃多了人就废了。”这是很多人对安眠药的第一反应。但真的是这样吗?其实,很多人不是被药“害了”,而是被自己对药不了解“吓坏了”

这篇文章,我们就来掰开了揉碎了讲清楚:安眠药到底是什么,它会不会上瘾,怎么吃才算“会吃”?别再靠道听途说吓自己了,真正的健康,始于对科学的了解

一、安眠药真的“上瘾”?别急,先搞清楚你吃的是什么

“安眠药”不是一种药,而是一类药的统称。不同种类的安眠药,机制不同、风险也不一样。目前常见的安眠药主要包括:

苯二氮䓬类(比如艾司唑仑、地西泮)

非苯类镇静催眠药(比如佐匹克隆、唑吡坦)

抗抑郁类药物(比如曲唑酮、米氮平)

抗组胺药(比如苯海拉明)

苯二氮䓬类是最容易让人产生“依赖感”的一类安眠药,但这不等于它们一定会让人“上瘾”。上瘾的关键在于:是不是长期、过量、无指导地使用

二、你说的“上瘾”,可能只是“心理依赖”

很多人说“吃安眠药睡了几天,现在不吃就睡不着了”,于是就觉得这是“药瘾”。其实,这种情况更多是心理依赖,不是药物成瘾。什么意思?就是说,你的身体并没有对药物产生生理性依赖,但你习惯了吃药这个动作,于是大脑就默认“不吃药=睡不着”。

这种心理暗示是可以通过正确方法打破的,比如认知行为疗法(CBT-I),在临床上效果明确。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失眠诊疗指南(2023年版)》明确指出:认知行为疗法是治疗失眠的一线方案,药物只是辅助。

三、真正的“成瘾”,什么样才算?

药物成瘾,是一个医学定义。不是“我感觉上瘾了”就算数。真正的药物成瘾包括这几个标准

越来越大剂量才能达到效果

停药后出现明显戒断症状

强烈渴求、控制不了自己想吃药

明知道有害,还持续使用

满足这些条件,才能说是“成瘾”。而在医生指导下,短期、小剂量使用安眠药的人,发生“成瘾”的几率极低。2021年《中华精神科杂志》刊登的研究指出:在合理使用的前提下,苯二氮䓬类药物的依赖风险发生率低于5%

四、“吃一颗就上瘾”的说法,是谣言

很多人听说“安眠药吃一颗就容易上瘾”,于是宁愿彻夜不眠,也不敢碰药。这其实是典型的以讹传讹正规医生不会给你开容易成瘾的高剂量药物,更不会让你长期吃不停

更重要的是,很多现代的非苯类安眠药,比如唑吡坦、右佐匹克隆,在临床上被证实依赖性非常低。药物成瘾不是“毒性”决定的,而是你怎么用。就像刀子能切菜也能伤人,关键在于谁来用、怎么用。

五、不会吃药,才是真的“危险”

最危险的,其实不是药本身,而是乱吃药、擅自停药、长期依赖药物不解决根源问题。很多人失眠后自己去药店买药吃,不看说明书、不问医生,甚至拿别人的药来吃一吃。这种用法,才是真正可能带来依赖、耐药、甚至副作用的元凶。正确的用药方式,是这样的:

确诊失眠后,由专业医生评估是否需要药物

首选短效、低依赖性的药物

用药周期一般不超过4周

睡眠改善后逐渐减量,避免突然停药

同时配合调整作息、心理干预、改善环境

一句话:安眠药不是不能吃,而是不能乱吃

吃药≠偷懒,是你在积极自救

有人觉得吃安眠药是“懒人行为”,认为靠药入睡是“逃避”。这其实是一种误解。长期失眠会导致焦虑、抑郁、注意力下降、免疫力减弱,严重的甚至诱发心脑血管疾病。

短期合理吃药,是为了让你先“睡回来”,再去解决背后的问题。吃药不等于偷懒,而是你在系统性恢复。真正的问题,是一味抗拒、不求医、拖着不治

安眠药不是洪水猛兽,也不是万能灵药

它不是让你脱离痛苦的“神药”,也不是“吃一口就上瘾”的毒药。正确看待安眠药,是对自己健康负责的第一步。

如果你长期失眠、入睡困难、半夜易醒,不要自己瞎吃药,不要上网乱查方子。请去看医生,哪怕只是开点最基础的助眠药,也比你天天熬夜强。你不是药物的奴隶,你是健康管理的主导者。

最后提醒:这些人用药前一定要问医生

有呼吸系统疾病(如哮喘、COPD)的人,部分安眠药可能影响呼吸

年龄大于65岁,建议用药更慎重,避免跌倒风险

正在服用其他镇静类药物的人,注意药物之间的相互作用

有药物滥用史、心理疾病或自杀风险者,必须严密监测用药

写在结尾

安眠药不是你不敢碰的“毒蛇”,也不是你天天求的“神仙水”。它是一个工具,用得好,救你一命;用不好,确实可能伤你一身。关键不在药,而在你怎么用它。所以,再听到有人说“安眠药吃一颗就上瘾”的时候,你可以告诉他:“不是药有问题,是你对药太不了解。”

资料来源:
①. 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失眠诊疗指南(2023年版)》[EB/OL]. 国家卫健委官网.
②. 张志坚, 李霞. 苯二氮䓬类药物的依赖性问题研究[J]. 中华精神科杂志, 2021, 54(6): 488-492. DOI:10.3760/cma.j.cn311682-20210101-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