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河池网_民生】
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与市场监管总局发布《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25)(以下简称新国标),全面升级食品标签管理要求,明确预包装食品禁用“不添加”“零添加”等误导性宣传,并新增致敏物质强制标示规定。新标准设置两年过渡期,将于2027年3月正式实施。
“零添加”乱象慢慢终结
4月9日,记者走访市内多家商超发现,部分品牌仍以“零添加”作为卖点。一款“千禾0零添加酱油”,其标注“未检出防腐剂、甜味剂”,但配料表显示仍含有其他添加剂;某品牌“无添加蔗糖豆奶粉”虽标称“无蔗糖”,却添加了麦芽糖浆;某乳酸菌饮品则以“0蔗糖”为噱头,实际含有葡萄糖成分。记者注意到,当前“零添加”标注多集中于防腐剂、色素、氢化植物油等成分,但不同品牌对“零添加”定义不一,易引发消费者误解。
对此,河池市市场监管局食品生产科科长谭晓宁表示,新国标禁止使用“零添加”等模糊表述,旨在防止企业通过选择性标注掩盖真实配料信息,确保消费者科学选购食品。“部分商家利用消费者对添加剂的恐慌心理,片面宣传‘零添加’,却忽视产品真实属性,可能误导消费者忽略食品安全和健康造成的潜在风险。”该负责人强调。
保质期标注方式革新
新国标对食品日期标示作出重大调整,要求预包装食品的保质期以“到期日”(如“保质期至2025年12月31日”)形式直接标示,取代现行的“保质期12个月”等模糊表述,消费者无需再自行计算。此外,企业可自愿标示“消费保存期”,即食品在特定储存条件下的最后安全食用日期,供消费者参考。
那么,保存期跟保质期到底有何不同?
“保质期是食品最佳食用期,而保存期是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简单来说就是‘过了保质期不好吃,过了保存期不能吃’。大家以后可以根据‘消费保存期’来判断食品的最后食用日期。”谭晓宁解释,以牛奶为例,保质期内风味最佳;超保质期但在保存期内,煮沸后仍可饮用;超保存期则必须丢弃。新规通过“双标”引导消费者理性区分食品品质与安全期限,减少因误解日期导致的浪费。
营养标签升级促健康管理
除了食品标签的新标准,本次发布的另外一个新修订的《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也发生了不小的变化,比如强制标示的营养素范围扩大、增加提示语等。新的标准将强制标示的营养素范围由“1+4”,即能量和蛋白质、脂肪、碳水化合物、钠扩展为“1+6”,增加的两项是糖和饱和脂肪(或饱和脂肪酸),方便消费者根据个人需要选择消费,控制能量和脂肪、糖等的摄入。
“过量摄入饱和脂肪(酸)对健康有较大影响,可增加心血管疾病、糖尿病的风险,还与肥胖有一定相关性。”市疾控中心食品与环境卫生科科长吴蓓表示,新规通过强制标示强化公众认知,推动“减盐、减油、减糖”健康行动落地。消费者可依据营养标签精准控制高糖、高脂食品摄入,助力慢性病防控。
声明:此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来源错误或者侵犯您的合法权益,您可通过邮箱与我们取得联系,我们将及时进行处理。邮箱地址:jpbl@jp.jiupainews.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