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客行者 三剑客
题图:大唐
前段时间,剑客和一位转业到东南沿海某城市的战友交流。他说退役前后一个重要变化,就是关于休假的心态。
以往都是眼巴巴盼着休假、等着休假,唯恐假没休或者休不完。但是回到地方后,他发现地方基本都不休假。一方面是因为家就在身边,没啥休假的理由;另一方面是因为未休假是会发放未休假补助的,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而后者,是更重要的动因。
关于军人未休假经济补偿,大家可谓是五味杂陈,啥滋味都有。有人说它好,因为它给与了补偿,让因公未休假的军人不会太吃亏;有人说这机制无用,因为大家都想休假而不会想着要补偿;也有人说军营的补偿机制和地方相比有些落伍,不够人性不够科学;也有人说这政策还是很有力度,给官兵实在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虽然说啥都有,但是总体说来大家对它还是评价较高的,是个好制度。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当新修订的《军人休假工作暂行规定》颁布之后,未休假经济补偿也不例外也就成了大家热议的内容之一。而这个机制,未来要变化调整了。
我们先看看相关内容。
相关资料是这样说的:要完善休假落实机制。调整未休假经济补偿标准和计发办法,假期计划管控和刚性落实制度,对休假计划安排、审批管理、监督问责等进行细化,推动形成强力落实机制。
可以看出,对于未休假经济补偿来说,未来这几个方面值得关注:
一是调整。这意味着什么?意味着现有的未休假经济补偿相关规定和机制,在未来的工作中会有所变化。而发生变化的并不是全部内容,只是其中的一些方面,主要是补偿标准和计发办法等。所以这是一次微调和细节完善,基本的标准、原则、框架等还是会保留和保持的。
二是补偿标准和计发办法。目前军人未休假经济补偿标准为:(本人全年工资收入÷261天)×200%×本人未休假天数。其中全年工资收入,包括全年基本工资、军人职业津贴、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和年终奖励工资。
而未来会如何调整,剑客不得而知。但是估计会在工资收入的计发范围,计发比例等方面有所调整。这样的调整,剑客认为只会是增加而不是减少。
三是强力落实、刚性落实。未休假经济补偿的调整,不是为了给那些因公未休假的官兵更多的补偿,目的还是为了让官兵休了假、休好假,让各单位可以主动积极做好官兵休假工作。而未休假补偿的制定和实施,更像是一个有力抓手,会更加有力、有劲,刚性落实。
四是细化。也就是对于相关工作包括未休假经济补偿的相关机制进行进一步细化,对于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解决和改变,提升可操作性和制度的获得感、存在感。
明白了吗,未来的军人未休假补偿机制会和现在有一些区别,但是只会是越变越好。
从调整中,我们又能读出很多。
一方面说明,自从军人未休假制度实施以来,切实发挥了它应有的价值和作用,对保障军人休假权益,提升尊崇成色来说意义重大。所以它会继续保留,只是调整完善一下而已。
未休假经济补助这个制度实给军人和军人休假休假带来了什么变化?这些变化跑不了:军人的休假有制度保障,刚性落实了;对于休假的观念有了变化,休假问题不再是军人个人的事情而是单位建设的重要一环;对于那些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假或者休完假的官兵,在物质上给与了支持和补偿,对他们的工作热情和付出给与了尊重和肯定;倒逼相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完善好休假计划的制定和落实,进而提升了休假的完成率和获得感……
另一方面可以知道,随着社会发展以及军队任务使命的变化,经济补偿机制也存在一些不足和不完善的地方,给制度的落实和休假权益的保障带来了一些影响。而这些问题,需要解决,需要通过机制的调整和完善进行解决。
比如相关政策规定,各单位发放未休假经济补偿人数不得超过军官、士官总数的10%。这个规定虽然很好,但是如果因为工作原因如果没休的人比较多,会有相当一部分战友既没休假,也没办法补钱。
还有天数的限制。规定明确,师级以下军官未休假天数不得超过当年应休天数的40%,士官不得超过30%。这就导致不管你实际上多少天没休,都需要按照30%或者40%的比例计算,可能也只能补10多天的钱。
还有落实率的问题。根据规定,休假探亲落实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以上的单位 ,要书面说明情况,确有问题的要追究主要领导责任。一位干事就曾说,高落实率虽好但也有些麻烦,“除非没有特殊情况、重大任务,或者类似于院校、干休所等单位,否则90%的落实率实在比较困难。单纯以落实率作为评价考核标准,其实也不科学合理。”
还有一些规定的细化问题。比如政策规定中常说“确因工作需要无法休满假”,但是到底什么情况算是“工作需要”却没有具体说。如果说单位安排、通知了算是“工作需要”,那么个人觉得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而主动自觉“不休假”算不算“工作需要”?这个“工作需要”是不是也需要一个具体的范围和标准呢?
所以调整是必然的,也是必须的。
最后剑客还读出了一种更好服务保障军人,更好做好军人休假工作的决心和信心。调整不是一种否定,而是一种完善,只为把这个工作做得更好。
有人问,未来的未休假经济补偿机制调整后会是什么样?剑客认为可能会呈现这样几个特点:
以休假为主,以补偿为辅。相信未来新的机制实施之后,特别是刚性落实、强力落实推开之后,军人的休假必然可以得到更好的保障,必然会是大多数人都能休假、休好假。未休假经济补偿会得到加强,但是不会提倡。
标准会提升,范围会扩大。因为大多数人都可以休假,未休假军人的付出牺牲更显得可贵和可敬。所以剑客认为,未来未休假经济补偿的标准、数额等会提升,这样才能让补偿补出力度、热度和温度,发挥补偿的价值。虽然这样做不是为了鼓励你不休假拿补偿,但是标准的提升本身就是一种荣誉和尊重。同时,计发范围也会有所扩大,或许新增的一些补助、津贴等也会纳入其中。归根结底还是为了更好保障,让这些战友获得更多补偿。
重在平时,贵在落实。补偿是一个阶段性工作,但是休假计划的落实却是一个常态化、长期性工作。剑客认为,未来随着相关机制的调整和落实,把工作做在平时、干在平时、落实在平时将是基本和常态。这就对计划的制定、管理、监督等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相信未来也会有新的制度政策配套实施。
剑客也想提几个意见:
一是更加具体。比如因公到底标准是什么?对于类似疫情这样的原因未能休假,算是因公还是因私?希望可以再具体细化一些,方便执行和参考。
二是更加实际。对于休假率这个硬杠杠,剑客认为还需要科学看待。既要强化刚性落实,也要灵活实际不能一刀切。对于类似疫情防控、重大活动导致的休假率不达标等问题,也需要区别对待。
三是更加人性。剑客的一位战友就曾说,他很希望不休假直接拿补偿,因为钱对他很重要。剑客认为,确保鼓励休假是基本,但是也要差异化对待最终官兵的选择。
因公绝对没问题,但是对于主动放弃休假的官兵,可以采取部分按比例补偿的方式进行。对于因为家庭、健康等原因不得不放弃休假的官兵,可以全额补偿或者其他方式补偿。虽然这样的做法和未休假补偿的初衷不一致,但是也值得研究和探索。
有人建议,是否可以像地方这样把补偿机制变得更为宽松灵活?剑客觉得不可能也不好。因为咱是军人,补偿机制绝不是普惠制的福利待遇,只是休假工作中的一个方面和方式而已。如果变成了普惠制福利,就让补偿失去了价值和意义。
当然,剑客还是希望随着新的未休假补偿机制的实施,随着新的《规定》的落地,大家都能休了假、休好假。
未休假补偿再好,不要也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