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全球化进程的迅速发展,国际间的文化、教育交流也越来越深刻和广泛,尤其是留学生这一学术群体,早就不像以前那么稀奇了。基本上经济上有条件的人,都会选择让自己的孩子出国留学。
北京有一个李德贵先生也是这么想的,他是做房地产生意的。这位老总想着让自己的孩子去国外读书,因此他不惜一切代价变卖了自己的绝大多数财产。
然而,这位老总将400万交给中介公司,托他们办理移民美国的手续之后,六年时间都没有办下来,钱全没了。李德贵非常愤怒,他向中介公司索赔712万。这次矛盾的结果又走向何方呢?
原告与中介公司各执一词
李德贵办理移民手续的时候,总花费是400万人民币左右,但是为什么在将中介公司告上法庭之后,李德贵却要索赔712万元呢?
其实这其中李德贵有自己的打算,他认为移民公司首先要赔偿他的投资款,因为这些钱是在移民公司的建议下,他才拿出去做投资的。另外李德贵觉得,移民公司应该赔偿自己在这几年中花费的所有和办理移民相关的费用。
最后,李德贵觉得花了六年时间,中介公司没有任何的结果,这对他和他的家庭造成了非常大的伤害,最后一笔钱也算是精神损失费了。
虽然李德贵是原告,但是法院在调查案件的时候,肯定要将原告和被告双方的情况全部都了解一遍。李德贵虽然有自己的诉求,但是移民公司也有自己的苦衷。
这家移民中介公司表示:他们公司在办理海外移民方面,有着非常丰富的经验,而且也是老牌公司了。除了李德贵之外,也没有其他顾客提出这样的投诉,更没有到法院被人上诉过。
即使是李德贵已经将移民公司告上了法院,移民公司对于李德贵的案子还一直在跟进。另外,我们也可以想一下,如果李德贵的出国移民办理不成功,那么中介公司不仅要一直花费时间和金钱,他们还没有任何收入,怎样算来都是不划算的。
所以我们也不能光听李德贵的一家之言。当双方在法庭上见面的时候,移民公司表示:不接受李德贵所提出的赔偿方案,并且他们的负责人表示,李德贵的案子他们还会继续跟进,但是赔偿是不可能的。
李德贵和移民公司之前已经签订了合同,合同还没有到期,他们还要继续履行合同。尽管如此,时间已经过了六年了,李德贵到现在还没有见到美国的绿卡,移民公司究竟有什么内情才拖了这么长时间?再者说,一直坚持了六年之久,李德贵移民美国的梦想可谓是坚如磐石,他为什么会有这种想法呢?
李德贵的移民之梦
这一切的开始,都是因为李德贵的儿子。六年前,李德贵的儿子已经16岁了,而当时非常看重教育的李德贵认为,只有到国外才能够接受更好的,更高质量的教育。
所以他就想着移民美国,让儿子在国外上学。其实不办理移民手续,孩子也可以在国外上学,但是李德贵通过多方渠道了解到:如果拥有美国居民的身份,那么孩子可供选择的教育资源就会更多,孩子接受到的教育质量肯定也就越高。本着这样的想法,李德贵就开始着手办理移民手续了。
在经过多方打听和了解之后,李德贵找到了我们在前面所提到的移民中介公司。只不过当时还存在一个比较大的问题,那就是李德贵的儿子还没有成年。
所以他是不可能独自进行移民的,只有以家庭移民的方式,李德贵的儿子才能够在美国上学,这也就意味着李德贵自己也要移民到美国。
移民公司给李德贵介绍了很多种移民美国的方式,而当时李德贵所看中的和移民公司推荐给他的都是投资移民的方式,就是把自己的钱投往美国的企业,就可以拥有移民美国的资格。
李德贵和移民公司之所以选择这种移民方式,是因为投资移民只看中资金问题,对于移民者的教育背景、家庭背景等等往往都是不重视的,这就大大降低了移民的条件。
决定之后,移民公司告诉李德贵,他需要拿出50万美金去给美国的一家企业投资。李德贵是一个小老板,虽然有一点积蓄,但是这也是几十年来新辛苦积攒下来的,所以刚开始的时候他还是非常犹豫的。
但是为了孩子,他还是把这笔钱放进了投资移民的项目上。因为当时李德贵手头根本没有那么多钱,所以他把自己的房子卖了,甚至连自己的公司都卖掉,然后拿这笔钱全部都投资到了美国的一个项目上。
然而此后移民公司却杳无音讯,再也没有带给李德贵新的消息,他前前后后跑了无数次,但是移民公司的负责人告诉他,李德贵所投资的这个项目没有多大的风险,所以美国政府很有可能不承认。
告上法庭
当时已经是骑虎难下了,李德贵不可能半路放弃,没有办法,在移民公司相关负责人的建议之下,李德贵又换到了另一个风险稍微大一些的投资项目上。距离第二次投资,李德贵在移民公司已经浪费了两年时间了。
然而四年之后,李德贵的孩子已经浪费了六年时间了,当时他的儿子已经21岁了,很快就要错过最黄金的受教育的年龄了,李德贵非常着急,也非常生气。更加雪上加霜的是,李德贵投资的第二个项目被美国警方调查了,也就是说他的那些钱都打水漂了。
耗费了六年时间,前前后后花费了400多万人民币,到最后什么都没有得到,这换谁都会生气。所以就有了我们之前所提到的景象,李德贵将一名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712万人民币。但是法官在了解了前因后果之后,却将李德贵的上诉驳回了。
其实原因很简单,李德贵在当时签合同的时候,可能没有认真阅读里面的相关条款,人家移民公司这边已经说的很清楚了:只要美国的签证或者绿卡没有批下来,李德贵最好不要把自己的公司或者财产全部都卖出去。
而李德贵当时非常着急,为了儿子的前途把自己的房子卖了,公司也卖掉了,这才导致后面的情况。
结语
法官的判决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到头来只怪李德贵当时在签合同的时候,没有仔细阅读协议,当然了,从道德层面来说,中介公司为了佣金,没有时时刻刻提醒自己的客户注意风险,这也是不对的。
但是对于我们来说所获得的启示就是无论是什么事情,只要是契约关系,就一定要仔细阅读双方的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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