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极目新闻记者 张秀娟
通讯员 向悬峰
10月1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修订出台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正式施行。《实施办法》是对2021年3月1日施行的《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的细化完善,进一步规范了企业名称登记管理,优化自主申报服务,细化争议裁决程序,更好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10月7日,极目新闻记者从湖北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该局推动《实施办法》在全省落地落实。
具体来说,根据《实施办法》中关于集团名称、无行业表述名称等登记新规,及时升级优化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名称禁限用字词库和行业规范表述库,提升系统的智能化水平。申请人可通过湖北政务服务网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对拟订的企业名称自主进行查询、比对和筛选,选取符合要求的企业名称。各级登记窗口设立业务帮办岗,帮助申请人高效便捷地完成企业名称自主申报。
在登记行为规范化方面,指导各级登记机关在办理企业设立或名称变更登记业务时,按照《实施办法》认真审核,严格把关,对含有损害国家尊严或者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妨碍社会公共秩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以及“蹭热度”“傍名牌”等内容和文字的企业名称,一律不予登记。同时,指导各地依法依规纠正已登记的不符合规定的名称,引导企业理性选择名称,并耐心细致做好解释工作。
据了解,湖北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优化名称自主申报系统功能,完善名称争议调解机制,为经营主体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名称自主申报服务,进一步规范名称秩序,激发市场活力。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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