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来,在县委、县政府坚强领导下,在县河湖长制办公室的精心指导下,杨店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把河湖长制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举措,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通过统筹河流管理规划,落实水资源管理制度,持续开展河道“清四乱”整治活动和长江流域“十年禁捕”行动,推动河流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杨店镇按照《两当县全面推进河长制工作方案》等文件要求,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以“建立管理机构、明确工作目标、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管理考核”为要求,全面建成了区域与流域相结合的镇村级河湖长制工作体系,确保河湖长制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及时成立杨店镇河湖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由党委书记、镇长担任镇级总河湖长,派出所所长任镇级河湖警长,其他党政班子领导成员任各水系河湖长,村党支部书记担任村级河湖长,作为属地水环境治理的第一责任人。目前,全镇共有镇级总河湖长2人,镇级河湖警长1人,镇级河湖长7人,村级河湖长8人。二是定期召开会议,学习河湖长制工作知识和法律法规,专题安排部署河湖长制工作;建立河道巡查和日常管理长效机制,明确巡查人员、巡查周期、巡查范围和巡查内容,定期开展专项巡查,水岸齐抓、标本兼治、治管并举,发现问题限期整改,实现河道治理工作的常态化和长效性。三是将河湖长制工作纳入村级年终综合目标考核,有机结合“挂单销号”工作法,完善问责制度与激励机制,根据工作开展情况兑现村干部绩效,倒逼河湖长制落到实处。

制定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整治
一是牢牢把握河湖长制精准施策的关键,立足实际、因河施策,根据辖区河沟,分别制定完善一河一策方案,规范运行机制,明确河长的标准化规程,为全面落实河长制提供了基础保障。二是积极开展村级河长专项业务培训,细化村级河长管理职责,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及时反馈工作开展情况,提升镇村两级配合,显著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联合派出所、司法所等部门,定期开展长江流域十年禁捕、河道违规采砂采石、河道乱堆乱建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危害河道安全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四是镇河长制办公室常态化督查村级河长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看“甘肃省河湖长制”APP和村级巡河记录等方式,全面督查村级河湖长巡河、反馈问题整改等工作落实情况,确保河长制工作切实落地见效。五是通过改善人居环境助推河道生态治理,我镇始终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作为推进河长制工作的重要举措,全面推进“厕所革命”、水网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等各项工作,建立环境卫生整治长效机制,有效的改善了辖区水域生态环境。截止2022年,全镇完成739户卫生改厕,建成公共厕所10座,完成整村雨污分流工程2处,铺设污水管网3.1千米,清理水渠12.6千米。


广泛宣传动员,提升护河意识
杨店镇通过“民事直说”会议、微信群、微信公众号、公示牌、宣传手册、横幅等线上线下多平台开展宣传活动,多角度、全方面宣传河长制工作,全面公示河湖长制工作职责和河湖长信息,畅通群众监督举报渠道,广泛动员辖区群众参与到河湖沟道的清理保护工作中,提升广大群众参与河道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2021年全年,我镇共树立河长制公示牌8个,河道警示牌12个;每月“民事直说”会议常态化宣传河道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累积组织全镇范围内河道垃圾专项清理活动26次,参与人次达1500人次以上;发放河长制专题宣传微信公众号14期,宣传资料1800余册,制作主题宣传横幅18条,海报30余张。在全镇范围内营造出了“齐管共护”的良好氛围。

(供稿:闫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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