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年河南菜农捡一凶鸟,3斤重翅膀张开80厘米,专家看后发现端倪

“北冥有鱼,其名为鲲。鲲之大,不知其几千里也;化而为鸟,其名为鹏。鹏之背,不知其几千里也;怒而飞,其翼若垂天之云。”

菜农第一次见到这不知道名字的鸟儿,脑海里就浮现出庄子逍遥游》里的诗句。

这只鸟和传说中的鲲鹏一样凶猛和神秘。

当专家见到这只鸟的时候,说:“幸亏没有把这只鸟儿随便放归野外,不然就会出大事。”

这究竟是只什么鸟呢?有什么来历呢?

菜地里的“不速之客”

2017年6月15日上午9点,河南的闫大哥和往常一样去菜园子里干活,给蔬菜拔草,给菜地浇肥。

而后他听到从蒜地里传来了窸窸窣窣的声音。起初他以为是野兔或者野鸡在吃蒜苗。

可走近蒜苗地仔细一瞧,竟是一只他从来没见过的鸟,藏在蒜苗里,扑扇着翅膀。

这只鸟看到有人靠近,翅膀扇动得更快了,但却始终没有飞起来。

鸟儿警惕地盯着闫大哥,似乎在警告他不要靠近。

这只鸟有着褐色的羽毛,尖尖的长喙和锋利的爪子。

明明只有3斤重,但它把翅膀张开的时候,却有80厘米长。

看着这只鸟一直在挣扎却飞不起来,且神情呆滞,闫大哥猜测,它可能是受伤或者生病了。

于是,他便避开鸟儿的爪子和长喙,抓住了它的翅膀,把它捉了起来。

这个鸟被人抓住后,脾气立刻变得暴躁起来,不断挥动着翅膀挣扎,还把他的手臂给抓伤了。

菜农把这只鸟带回了家,这只凶猛的鸟很快就引起了周围邻居的注意。

他问围观人群是否认识这种鸟,但大家都不知道这是什么鸟,便开始纷纷猜测起来。

有人说这是只老鹰,有人说这是雕,有人说是猫头鹰,也有人说是斑鸫等。大家七嘴八舌讨论起来,却没办法得出结论。

面对着这只陌生的鸟,闫大哥不知道它吃什么,有着怎样的生活习性?怎么安置它,成了闫大哥最困扰的问题。

周围的邻居们又开始给闫大哥出起了主意,纷纷表达了自己的观点。

有人说:“这只鸟长得好奇怪,味道不知道好不好吃,要不把它吃了呗,可以试试红烧或者煮汤。”

另外一个人反驳说:“这鸟看着像个国家级保护动物,吃了会违法的。不如给它放到野外,让它自己飞走吧。”

还有人说:“要不把这鸟拿到市场上去卖吧,这看起来很值钱的样子,应该能卖四五百块钱呢!这些钱可以买好多吃的。”

大家七嘴八舌地越说越热闹,闫大哥最终都没有听取大家的意见,他决定把这只鸟交给县里相关的动物保护部门。

闫大哥拨通了县里林业局的电话:“同志,我在自家菜地里捡到了一只飞不起来的鸟,不知道有没有受伤,我不认识品种,你们过来接走它吧。”

中牟县林业局听到这个消息后,立刻派了两名同志前往闫大哥家接鸟儿。

这两名同志看到这只鸟的时候,也有点懵,因为他们从来没有见过这种样子的鸟儿。

这两个同志告诉闫大哥,他们不认识这只鸟是什么品种,他们先把鸟接回单位里,等单位里的专家们一起讨论,到时候有结果了再联系他。

野生动物救护站救助陌生鸟

林业局的同志们听说单位里新来了一只鸟儿,纷纷前来围观。

虽然他们经常救助野生动物,也救助过很多鸟类,但这只鸟却没人见过,也没人认识。

一位经常救助鸟类的同志给这只鸟喂了些吃食和水。

吃饱喝足后,鸟儿逐渐恢复了精神,又开始警惕地观察着四周。

然后,林业局的领导便打电话给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的同志询问,还给鸟儿拍张照片发了过去,不久便得到了救护站的回复。

董朝伟站长看到照片后马上就认出了它“竟然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蒙古国国鸟猎隼,看这只鸟儿的外形,现在还是一只未成年的猎隼宝宝。”

由于,林业局没有救助猎隼的经验,于是便决定把这只小猎隼送到郑州市野生动物救护站,让那里的同志帮忙救助这只小猎隼。

当天下午16点30分,当救护站的同志们接到这只小猎隼时,立刻就被它的外形吸引了,虽然现在这只猎隼还没成年,但已经可以想象出它在天空翱翔的威风样子了。

因为换了个陌生环境,小猎隼变得很紧张,紧紧地抓着笼子,谨慎地睁大眼睛盯着周围的动静。

救护站的鸟类专家对林业局的同志说:“猎隼的食物是鸟类和小型动物,还会攻击金雕等大型猛禽。幸好村民没有把它卖掉,也没有乱放生,不然就会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

救护站的同志对这只小猎隼进行了身体检查,对它身体各个部位进行测量和体检。

这只小猎隼重达1.5千克,翅膀张开长达80厘米。

经初步检查后发现,其精神状态差,右翅膀第四、第五根飞羽有断裂,右爪轻微擦伤,另外患有非常严重的肠炎

董朝伟站长猜测,其应该是被人非法饲养后逃逸出来的,由于野外捕食能力差,饿得没有力气飞了。

救护站给小猎隼单独安排了一间房间,给房间消毒后,派了专门的鸟类专家照顾它。

专家给小猎隼注射了些头孢,喂食了土霉素。待小猎隼状态恢复了一些,又给它喂了些清水和肉类。小猎隼精神好了,胃口也好了,吃了很多食物。

经过救护站同志们的精心照顾后,小猎隼不久后就恢复了健康,现在的小猎隼已经达到了放生野外的条件。

同志们和小猎隼相处了一段时间,都很喜欢这只小家伙,虽然很舍不得它,但大家都清楚小猎隼是属于大自然的,它要自由自在地在蓝天翱翔。

救护站的同志们给小猎隼找了一个食物充足的草原(特定区),再三确认了放归猎隼后不会破坏这里的生态环境。

在一个阳光明媚,晴空万里的上午,救护站的同志们把小猎隼放归了大自然,大家看着小猎隼在蓝天下飞翔,然后慢慢消失在大家的视野里。

虽然小猎隼已经放归了大自然,但这件事还有一些谜团没有解开。

国家一级保护动物—猎隼

据鸟类专家推测,河南的这只小猎隼可能是被异宠爱好者非法饲养的,然后被小猎隼逃了出来。因为年龄太小,还没熟练掌握狩猎技能,才会掉落在闫大哥家的菜地里。

猎隼是我们国家一级重点保护动物,分布在我国北方地区,但多在新疆、西藏、青海、甘肃等地区,河南没有猎隼分布。

猎隼是夏候鸟,是非常珍贵的野生动物,还是世界自然保护联盟的濒危物种。

同时,猎隼还有一个很特殊的身份,它是蒙古国的国鸟

每年到了夏天的时候,大约有6000多只猎隼经过蒙古国,并在蒙古国停留生殖繁衍生息。

蒙古国利用这个机会,每年大概会出售100—200只猎隼到海外,每只猎隼的售价是1.2万美元。

虽然价格昂贵,但每年猎隼们都供不应求。在2000年到2013年,蒙古国已经对海外出售了大约1000只猎隼。

中东的阿拉伯国家,富豪们以养各种猛禽作为身份的象征,尤其是驯养猎隼。

这样攀比的氛围影响下,富豪们对猎隼的热情居高不下。

曾经在一场拍卖会上,有一只猎隼的价格被拍卖到了500多万美元。

猎隼很容易驯养,驯养成功后可以帮助主人狩猎。

在正规渠道买不到猎隼,有些人便从黑市里购买。所以,猎隼在黑市的价格非常高。

国内的不法分子利益熏心,为了获利,从事捕捉猎隼的工作,非法走私猎隼,导致国内的猎隼种群数量大量下降,严重破坏了生态平衡。

在我们国内,猎隼作为一级保护动物,是不允许个人出于任何目的饲养猎隼。饲养、贩卖、和伤害猎隼都是违法行为。

为了表扬菜农闫大哥及时上报林业局,保护猎隼的行为,中牟县林业局特意为闫大哥定制了一面锦旗。

村民们听到消息聚集在闫大哥的家门口看热闹。

林业局的领导当着所有村民们的面,郑重地把锦旗交给闫大哥。

领导对闫大哥说:“今天我们林业局特意给闫同志颁发锦旗,他发现猎隼后,立即上报林业局,及时保护了猎隼的安全,大家以后要像闫同志学习,爱护野生动物!”

村民们听到这些话后,都给闫大哥拍掌叫好,赞扬他的行为。

也有村民好奇地问闫大哥:“闫大哥,这一只猎隼的价格昂贵无比,如果再给你一次机会,你还会上报林业局吗?”

闫大哥笑着回答说:“爱护野生动物是我们每个公民的责任,我只是在做自己该做的事情,无论给我多少次机会,我都会选择保护猎隼。”

还有村民问他说:“一只猎隼最高价格就有500万美元,错过500万的感受是什么?”

闫大哥认真地回复说:“首先,我们国家的猎隼不允许任何人贩卖;其次,猎隼是属于大自然的,不应该被困在某个人的家里;最后,猎隼的生命是无价的,不能用价格衡量。”

村民们听到闫大哥这番话后,对他的敬佩之情更上一层。

虽然小猎隼已经放归大自然了,但每次闫大哥去菜地里干活,都会想起初见小猎隼时,它躲在蒜苗地里的样子。

他每次在休息的时候,看到天上飞翔的鸟儿,就会猜想是不是那只小猎隼回来了。

虽然闫大哥再也没有见过小猎隼了,但只要想到小猎隼在野外自由自在地生活着,也会觉得很欣慰。

闫大哥在闲暇时间,也开始积极投身到野生动物保护中,力所能及地帮助自己遇到的野生动物。

中牟县闫家村的村民们在这次小猎隼事件后,只要见到受伤的野生动物,都会第一时间上报给林业局,或者对野生动物进行救助。

2022年5月20日,郑州野生动物救护站救助了一只游隼,工作人员们总结了上次救助猎隼的经验,很快就治愈了这只游隼,现在越来越多的猛禽在郑州安居。

虽然人类处在大自然食物链的最上方,但这不代表我们要伤害别的野生动物。

保护野生动物,其实也是保护人类自己,人与自然和谐共处才是最理想的状态。

保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平衡,是每个公民的义务。创造人和动物和谐共处的环境,共建一个美好家园,是我们每个人都要努力达成的目标。

参考资料:

《卫星跟踪猎隼失联案例分析》——动物学杂志

《被救助的猎隼》——印象网快讯

《珍稀猎隼落难蒜地,中牟村民发现后及时救护》——大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