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汕头男子“陈某”途经当地妈祖庙时,见神像佩戴黄金耳环,因自己家中妈祖缺首饰,他竟然趁无人之机爬至神像前盗走了耳环。
庙方次日发现失窃后报警,陈某主动投案自首,家属赔偿损失并取得庙宇谅解。经鉴定,耳环价值9190元,达到盗窃罪“数额较大”标准。
经综合考虑其自首、退赔、取得谅解等情节,法院判处陈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法院强调,庙宇内供奉物品属“有主物”,受刑法保护,开放场所不代表财物可随意侵占。
也是搞不懂这个陈某的脑回路,你要信这个你怎么敢做这种事?报应岂不是直接来了?那不信的话,你为了家里的神像去犯罪?伸手必被抓啊!
好家伙,这还是人类吗?看个标题我都懵半天啊!交友要谨慎啊!
近日,北京丰台一名男子在帮朋友儿子介绍对象时,并未牵线搭桥,而是自己冒充年轻女性与对方交往,通过网络聊天建立“恋爱”关系。
该男子以“车子房子都有,彩礼意思一下就行”等话术博取信任,采用“欲擒故纵”方式长期推托不见面,期间不断以生病、家庭变故等理由“卖惨”,一年内累计骗取30余万元。
其实这类新闻也是屡见不鲜了,手段也都大体相似:利用他人信任或亲情关系作掩护,虚构身份进行情感操控,最终以各种借口索要钱财。
而多数受害者因“长辈介绍”“朋友推荐”降低戒心,如河南一男子因父亲在相亲群认识的“媒人”推荐,被假相亲对象以投资名义骗走27万元。
说了一万次了,凡是以恋爱为名诱导转账、投资、购买贵重物品邮寄的,极有可能是“杀猪盘”式诈骗。
相关报道中上海一男子利用ai女声语音、网络图片冒充女性网恋,编造还贷、付房租等理由骗钱,而韩国有个诈骗团伙甚至用ai伪造明星形象,骗取受害者5亿韩元。
要不说现在“无人机”就是好用,民警叔叔们办案效率更高了,最近上海奉贤区警方通过警用无人机巡航侦查,清晰拍摄到两名嫌疑人(姜某、李某)。
原来前不久,上海奉贤区某公墓举报,称祭扫者放置在墓碑前的鲜花频繁被盗。
始作俑者正是被无人机拍到的姜某和李某,他们架梯翻墙进入墓园,将墓碑前的鲜花打包运至附近棚户屋藏匿,计划重新包装后在墓园周边道路向祭扫市民二次贩卖。
好家伙!还知道“囤货”,等清明的时候卖高价是吧?进免费的“货”,卖高高的价,也是给这俩“采花大盗”做了几天白日梦了!
很快民警便循迹奖杯两人抓获,并在现场查获被盗鲜花200余束!
网友们十分气愤,纷纷评论:
“太缺德!赚这种钱不怕遭报应吗?”
“连逝者的东西都偷,毫无底线!”
“祭扫贵在心意,这种行为既侮辱逝者,又欺骗买花的人。”
针对“祭扫鲜花是否属于无主物”的争议,有律师指出“观念上的占有”的解释和依据:鲜花是家属寄托哀思的载体,本质为“安置”而非“抛弃”,受墓园管理方及逝者家属的观念控制。
本案中二人因盗窃被处以行政处罚(行政拘留),但若涉案金额或情节严重,可能需承担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