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新潮披露被要约收购结果,不久前被调查律师征集股民维权

雷达财经雷助吧出品 文|林宜采 编|深海

5月23日,st新潮发布关于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的结果及清算公告。

st新潮于2025年4月21日披露了内蒙古伊泰煤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伊泰b股”或“收购人”)发来的《山东新潮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以下简称“《要约收购报告书》”)及相关文件。伊泰b股向全体st新潮股东发出部分要约,预定要约收购股份数量为34.6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1%,要约收购价格为3.4元/股。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共计30个自然日,期限自2025年4月23日至2025年5月22日。根据伊泰b股发出的《要约收购报告书》,若要约期限届满时,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未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即在本次要约期限内最后一个交易日15:00时,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临时保管的预受要约的st新潮股票申报数量不低于19.04亿股,占st新潮股份总数的28%),则本次要约收购自始不生效。

截至2025年5月22日,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届满。根据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提供的数据统计,在本次要约收购期限内,预受要约的股东账户总数为20168户,预受要约股份总数共计为34.07亿股,占公司目前股份总数的50.1%。最终预受要约的股份数量达到本次要约收购生效条件要求的数量,少于收购人预定收购数量,伊泰b股按照收购要约约定的条件购买被股东预受的股份。

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伊泰b股共计持有公司34.07亿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50.1%。金帝石油的要约收购结果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9日披露的《关于浙江金帝石油勘探开发有限公司要约收购公司股份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要约收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仍符合上市条件,上市地位不受影响。

伊泰b股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有关规定履行了相关义务,本次要约收购清算过户手续将于近日办理。

值得关注的是,2025年5月6日,st新潮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的公告。

公告显示,st新潮于2025年5月6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立案告知书》(证监立案字0042025005号)。st新潮因未按规定期限披露定期报告(2024年年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2025年5月6日,中国证监会决定对你/你单位立案。

对此,已代理众多股票索赔、获赔的江苏胜衡律师事务所主任宋联民向雷达财经表示,上市公司信披不及时、不准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受损投资者可依法索赔。凡是在上市后至2025年5月6日期间买入,且在2025年5月6日收盘时持有st新潮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报名参加索赔。报名请关注公号“雷助吧”(雷助码:99)参与,获赔前无任何费用。

天眼查显示,st新潮参与招投标项目1次;知识产权方面有商标信息48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