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资讯】最高奖励500万元!市工信局发布2022年度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

7月3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发布了《2022年度鼓励企业进阶升级、正向激励、鼓励潜力企业高速成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积极组织企业开展三类资金审报工作,并对符合条件的企业最高奖励500万元。

一是“鼓励企业进阶升级”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方面。申报范围主要是淄博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或中央、省属驻淄企业。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机构以及电信、电网等基础设施服务机构不纳入申报范围。申报成功后,对于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00亿元、500亿元、300亿元、200亿元、100亿元、50亿元的企业,分别奖励企业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50万元、100万元、50万元。

二是“正向激励”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方面。申报范围主要是市政府公布的淄博市跨越发展计划企业。申报成功后,对主营业务收入、地方财政贡献两项指标年增幅均超过10%的跨越发展计划企业,按照地方财政贡献超过10%部分的50%予以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三是“鼓励潜力企业高速成长”专项资金项目方面。申报范围主要是淄博市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021年12月31日前纳入统计范围的工业企业或中央、省属驻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目前仍在规上工业企业库内。重点支持“旗舰”“雏鹰”培育库内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申报成功后,对连续三年主要经济指标(营业收入、税收地方留成)增幅均超过全市平均水平10个百分点及以上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按照第三年度税收地方留成(市级)超过企业上年增长部分的50%予以等额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通知》还对有关申报程序进行了明确,“鼓励企业进阶升级、正向激励、鼓励潜力企业高速成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企业,需提供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确认的审计报告复印件(需加盖第三方机构公章),并承诺对提报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申报企业不符合“绿色门槛”要求的、有“一票否决”事项的、存在违法失信记录的不予申报。

(来源:市工业和信息化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