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心未眠,普法有“料”
官渡检察原创栏目
【童味普法】
第三期
《灰姑娘》里
“藏”着这些法律知识点
精彩内容,为您呈现
快来和昆小检一起
重拾童年记忆
学习法律知识吧
普法•童话故事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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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姑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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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位长得很漂亮的女孩,她有一位恶毒的继母与两位心地不好的姐姐。她便经常受到继母与两位姐姐的欺负,动辄打骂,并被逼着去做粗重的工作,经常弄得全身满是灰尘,因此被戏称为“灰姑娘”。
灰姑娘的继母涉嫌违法
继母作为灰姑娘的监护人,没有履行好监护义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甚至还有可能因虐待儿童而触犯《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创造良好、和睦的家庭环境,依法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学习家庭教育知识,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抚养教育未成年人。
昆小检提醒:无论继父母还是生父母,作为监护人都不得损害被监护人的利益。
有一天,城里的王子举行舞会,邀请全城的女孩出席,但继母与两位姐姐却不让灰姑娘出席,还要她做很多工作,使她失望伤心。
这时,有一位仙女出现了,帮助她摇身一变成为高贵的千金小姐,并将老鼠变成马夫,南瓜变成马车,又变了一套漂亮的衣服和一双水晶鞋给灰姑娘穿上。灰姑娘很开心,赶快前往皇宫参加舞会。
仙女在她出发前提醒她,不可逗留至午夜十二点,十二点以后魔法会自动解除。灰姑娘答应了,她出席了舞会,王子一看到她便被她迷住了,立即邀她共舞。欢乐的时光过得很快,眼看就要午夜十二时了,灰姑娘不得已要马上离开,在仓皇间留下了一只水晶鞋。
王子很伤心,于是派大臣至全国探访,找出能穿上这只水晶鞋的女孩,后母便让两位姐姐分别冒充灰姑娘去试穿水晶鞋,可是皆没有得逞。
最终大臣成功的找到了灰姑娘,王子很开心,便向灰姑娘求婚,灰姑娘也答应了,两人从此过著幸福快乐的生活。
两个姐姐
冒充灰姑娘的行为
不可取
假冒他人身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条之二【冒名顶替罪】 盗用、冒用他人身份,顶替他人取得的高等学历教育入学资格、公务员录用资格、就业安置待遇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并未成功顶替其身份,不构成冒名顶替罪。
昆小检提醒:侵犯公民合法权益行为不可取,切勿以身试法,否则以身受罚。
故事讲完啦
里面的法律知识
大家都get到了吗?
来源丨官渡区人民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