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碧晨,体面全失。
火了10年的《年轮》又一次被推上风口浪尖。
汪苏泷下场确认了版权问题,同时也承认一开始就是男女双原唱。
只是,张碧晨的公关团队力争“唯一原唱”。
丢了朋友,也失了体面。
事情的起因,从旺仔小乔说起。
从蒙面唱将火起来的旺仔小乔,认定《年轮》的原唱只有张碧晨,并且语气强硬,引发了热议。
汪苏泷早年在综艺上的表态也被重新拉回视线。
版权归属毫无疑问是汪苏泷的。
只是这并不是双方粉丝的争议点,也无法平息风波。
双方粉丝在意的,是歌曲的“原唱”问题。
原唱,是指首次公开表演/录音的演唱者。
按照规定,张碧晨是原唱无疑。
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汪苏泷工作室凌晨发布的声明里,并没有否认张碧晨的原创身份,而是一再强调,这首歌是双原唱。
2个多小时之后,张碧晨工作室发布声明,力争自己是唯一原唱。
事情发展到这个程度,一目了然。
不是汪苏泷不愿意合作,而是张碧晨不承认汪苏泷的原唱身份。
又1小时后,大象音乐老板发声:“家里还有邮件记录,《年轮》合约已注明了双原唱的事实。”
事情到此基本已经明了,如果张碧晨公关团队还有异议,恐怕只能对簿公堂了。
虽然从根上来看,这次争议是因为《年轮》的原唱问题,一直没有被摊开到桌面上聊过。
但其实这件事情,本可以有更好的处理方式。
因为汪苏泷工作室收回了歌曲版权,张碧晨公关团队急于维护自己的尊严与体面。
却因为过于重利,忽略了双方10年来的合作与友谊。
凌晨2点多,张碧晨公关团队声明一出,相当于直接将矛盾激化到最大。
毫不顾忌汪苏泷的原创心血,也并不珍惜10年来的合作情谊。
这样的行事风格,即使能赢得粉丝的同情,也会寒了合作伙伴的心。
汪苏泷作为创作型歌手,才华毋庸置疑。
21岁就出名的他,与徐良、许嵩是最早的网红歌手。
早年他因为歌曲版权被前公司卖掉,愤而解约。
为了偿还500万解约金,疯狂写歌还债。
《年轮》作为他写的第一部影视剧OST歌曲,对汪苏泷来说意义非凡。
而《花千骨》的爆火,张碧晨的演唱,无疑也让《年轮》广为流传,被更多人熟知。
歌曲的爆火,少不了张碧晨的倾情演绎,但更少不了汪苏泷的真情创作。
本来可以合作共赢的事,如今已经面目全非。
无论张碧晨公关团队再如何解释,也无法挽回自己重利的事实。
这样的公关,无疑是失败的。
面对无理要求,据理力争是必须要做的事。
但是面对有合作基础的朋友,针锋相对实在不应该。
张碧晨,本可以体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