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国际电影节行业论坛上,一个即将遭全网拷打的电影公司老板,正在“哭穷”:
(应该)让片方得到更多,让利益向制片方倾斜;
我们面对的是全世界最不合理、最不公平的票房分账模式;
100块钱(票房)只能拿到33块,无法维持行业的继续投入。
不能把风险都压在制片方身上。
......行业的事,好像跟普通观众没啥关系。
可惜。
坏就坏在说话人的身份上:光线传媒董事长兼总经理,王长田。
而光线,是卖出《哪吒2》的光线。

讨论一件事的理想状态,本应是:事是事,人是人。
行业是行业,哪吒是哪吒。
但你也知道,关于《哪吒2》的一切讨论都不是那么容易冷静......
于是你见证了:
哪吒,又一次代表了行业。
#王长田称哪吒2票房分账非常不合理

于是。
规则的合理与否,变成了吃相的好坏。
变成了——
“你也有脸说这话?还想挣多少?”
“我就想知道150亿给饺子分多少?”
“大型纪录片《哪吒2将下映:指责票房100元片方只拿33元》持续为您播出!”

是的,跑偏了。
Sir就打一个比方——
班里考上重点大学的尖子生,有没有资格质疑班主任教得不好?
当然有,甚至可能最有资格。
(况且如今班级里除了这一个上一本的,大部分同学都没上二本线......)。

那么。
那么,抛开《哪吒2》的光环,王长田说得对吗?
很遗憾......
锅里的饭,不够分。
01 少吗?少
中国票房分账模式对于片方“全世界最不合理、最不公平”?
数据上的确是少。
来看看你的票钱都给谁了——
相比北美片与院线每部电影各谈各的,国内则是标准化分账。
首先分给国家。
1、扣除3.3%增值税(部分城市2%)。
2、扣除5%国家电影事业发展专项资金。
余下的91.7%,由院线与片方以57%与43%分账,一张100块的电影票,院线拿走52,片方只剩39。
用王长田的原话是“39块再刨去宣发成本,最后只剩下33块”。

原中国电影资料馆副馆长饶曙光曾表示。
在现代电影产业链当中,制片方的分账比例应该到50%才合理。我们国家现在制片方处于相对弱势,制片方拿到的比例一般都低于45%,长期下去,所有的风险都是由制片方来承担。
既然认为不公,那有啥好办法?

目前最合适的办法就是——
阶梯式分账。
北美、香港、日本、韩国等地,片方与院线为每部片单独谈判,多用“阶梯式分账”:首周片方拿大头,之后渐趋五五分。
拿北美举例——
首周票房,像迪士尼、华纳等强势片方可拿60%-80%(大热影片可到90%),普通商业片50%-70%,之后每周降低5%-10%,最终稳定在50%左右。
不用算了。
普通影片,片方5成保底,往往收入能达到6成左右;而票房表现过于差的影片,往往也能保证45%的收入(也高于中国的43%)。
片子好,赚翻;
片子差,风险小。
首周高比例回血快,动态调整还让院线主动延长排片。
这种片方之于院线的强话语权,当然是一种寡头效应,是历史垄断、IP霸权、分账策略、产业集中度共同作用的结果。

但这种办法在中国,却困难重重。
即使现在这样43%的分账模式,也是许多人长期争取的结果。
因为国情不同。
所谓“抄作业”,其实并没有什么意义。
02 43%的战争
是的,这43%,也是在这30年里,许多电影人一步步抠出来的。
早年,国产片靠“一口价”吃饭。

80年代之前,中影集团以彩色片70万元/部,黑白片60万/部(后按拷贝数定价)从制片厂买片,统一发行,票价全国一致。
哪怕改革开放之后,这个金额也仅仅上调了30万左右。
原因也很简单——
那时候的电影都是国营制片厂生产的,而绝大多数电影也都并不赚钱。
电影人,名副其实地只是“职工”。
状况什么时候改变的?
1993年,“3号文件”出台,中影集团退出国产片的发行,只发国外电影,于是各家制片厂开始一个个地和各地的电影发行公司直接联系,洽谈发行结算。
后来姜文就说,“当年,我拍完《阳光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