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少轻狂的阿伟一直想要走出“爱情的坟墓”,但等他真正走出来后,又开始悔不当初。他想起前妻刘红的勤俭持家、吃苦耐劳,同时又想到自己曾经犯下的错误,觉得自己对婚姻破裂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因此,在听到刘红离婚之后生活并不如意后,已经痛改前非的阿伟主动帮助刘红。而这两年见过人间冷暖的刘红,对阿伟的善意十分感激,又经过一段时间的相处后,两人决定重新搬到一起,对外称已经复合了,但他们并没有重新登记。
一年后的某天,阿伟不幸出了一场车祸,因受伤太重没能抢救回来。而阿伟的父母不承认刘红和阿伟的夫妻关系,不仅拿走了阿伟的遗产,还领走了车祸后的赔偿金。刘红不服,认为自己作为阿伟的妻子,有权继承阿伟的遗产,于是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那么法院会支持刘红的诉求吗?
其实这个问题很简单,判断刘红有没有继承权,只要确认她和刘伟之间是不是夫妻关系就可以了。如果是夫妻关系,那么作为妻子,享有继承权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在本案中,刘红和阿伟破镜重圆后,并没有重新登记,这意味着他们所谓的复婚,只是两个人搬回原来的房子继续生活,在法律上,双方不属于夫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
复婚并不是两个人搬回原来的房子继续生活那么简单,必须再去民政局登记领证。如果不重新办理结婚登记,再拿一次结婚证,双方就不属于夫妻关系,而属于同居关系。结婚和同居在法律后果方面有天壤之别,同居关系是得不到法律的充分保护的,很遗憾,刘红的诉求没有得到法院的支持。
作者简介:北京陈律师,法学硕士,高级合伙人律师,历任特种部队指挥员,检察官,侦查员,纪检干部,企业高管,阅历丰富,学养深厚,擅长疑难重大案件,多种法律关系交叉繁杂案件处理,重信守诺,值得托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