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废止5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

4月15日

甘井子区教育局发布公告

拟废止5所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名单如下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第三款“民办学校无实际招生、办学行为的,办学许可证到期后自然废止,由审批机关予以公告。民办学校自行组织清算后,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之规定,我局拟废止以下5所民办培训学校办学许可证,现按规定予以公告。


1.大连甘井子赋歌音乐艺术培训学校

许可证号:121021179900751

地址:大连市西南路891号


2.大连市甘井子区学优文化艺术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21021172000509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霞路162-2号公建


3.大连市甘井子区智铎教育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许可证号:121021171800841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圣林北园17-5、6号


4.大连市甘井子区瑞贝语言培训学校

许可证号:121021171400108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泉水A4区50A-1号


5.大连市甘井子区图书馆艺术培训学校

许可证号:121021170100061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虹韵路129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日内,该5所民办学校可依法向甘井子区教育局提交书面异议申请及相关材料(联系电话:88159527)。超过上述期限,我局将依法废止相关学校办学许可证。办学许可证废止后,不再受理任何事项变更,其不再具备办学资格,所从事的任何活动和产生的后果均由举办者及法定代表人负责,如出现违法办学行为,我局将依法严肃查处。


来源:新闻大连(微信号:dltv8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