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4月,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艺术课程标准(2022年版)》。其中,音乐课标组在总结、传承《义务教育音乐课程标准(2011年版)》已经过实践证明、对一线教学有较强指导性的基本内容基础上,根据艺术课程标准编写的总体要求,对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的课程目标、课程内容、学业质量标准等方面进行修订,进一步明确了义务教育阶段音乐课程的总体要求,使其与国家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整体走向保持一致,体现国家意志,反映时代要求,凸显美育功能,发挥课标在教育改革中的关键作用。
一“课程理念”的解读
1.坚持以美育人
以落实核心素养为主线,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艺术活动,感受美、欣赏美、表现美、创造美,丰富审美体验,学习和领会中华民族艺术精髓,增强中华民族自信心与自豪感,了解世界文化的多样性,开阔艺术视野。充分发挥艺术课程在培育学生审美和人文培养中的重要作用。
2.重视艺术体验
重视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艺术感知及情感体验,激发学生参与艺术活动的兴趣和热情,使学生在欣赏、表现,创造、联系、融合的过程中,形成丰富、健康的审美情趣;强调艺术课程的实践导向,使学生在以艺术体验为核心的多样化实践中,提高艺术素养和创造能力。
3.突出课程综合
以各艺术学科为主体,加强与其他艺术的融合,重视艺术与其他学科的联系,充分发挥协同育人功能,注重艺术与自然、生活、社会、科技的关联,汲取丰富的审美教育元素,传递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理念,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二“设计思路”的解读
1.适应学生发展,分段设计课程
义务教育艺术课程分阶段设置:
第一阶段(1~2年级)以艺术综合为主,体现从幼儿园综合活动到小学分科课程的过渡与街接;
第二阶段(3~7年级)以音乐和美术为主,有机融入姊妹艺术,为学生掌握较为全面的艺术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莫定基础;
第三阶段(8~9年级)开设艺术选项,帮助学生掌握1一2项艺术特长,与高中模块化教学相衔接。
2.聚焦核心素养,组织课程内容
聚焦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文化理解等核心素养,围绕欣赏(欣赏评述)、表现《造型表现)、创造(设计应用)和联系、融合(综合探索)4类艺术实践活动,以任务驱动的方式遴选和组织课程内容。
课程内容坚持以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为主体,讲好中国故事,吸收、借鉴人类文明优秀文化成果,追求精神高度、文化内涵、艺术价值相统一。
3.体现艺术学习特点,优化评价机制
围绕学生艺术学习实践性、体验性、创造性等特点,将学生的课程学习与实践活动情况纳入学业评价。
明确评价依据,改革创新评价的任务设计、题目命制、评价方式;
强调评价的统一要求,重视艺术学习的过程性、基础性考核与评价;
尊重学生艺术学习的选择性,以学定考,根据学生的选择进行专项考核,体现教、学、评一致性。
ppt课件58页,讲稿7600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