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桂林市2025年度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进入考察阶段的名单中,一名叫苏某某的考生引发舆论关注。经核实,此人与去年因虐猫被华中农业大学处以严重警告处分的苏某某系同一人。虽然其考试总成绩列报考岗位第一名,但仍有不少网友质疑其是否适合进事业编。对此,桂林市人社局表示,已接到很多举报;招聘单位同安镇也表示,目前正处在政审阶段,最终结果尚未公布。
有“虐猫前科”的苏某某能不能进事业编?一些观点认为“这样的人不适合为人民服务”,也有网友认为“年轻人找工作不容易,不必再抓着不放”。争议背后,其实反映出公众对公职人员有较高的道德期许。虽然苏某某的虐猫行为并没有触犯或违反法律,但显然违背了社会的公序良俗,而事业单位招聘中的“政审”环节,恰恰包含对考生道德品行的考察,这也给了网友讨论的空间。
先看苏某某背负的“严重警告”,它属于校内纪律处罚,通常不会直接导致就业资格的限制,其主要作用在于警示学生改正行为,而非终身剥夺发展机会。但在公共服务岗位的招考时,相关记录会成为用人单位综合评估的重要参考。从个案看,有虐猫行为的苏某某显然缺乏对生命的敬畏和同理心,可能导致招聘单位对其作出否定评价。当然,若仅以法律为底线,则苏某某的行为并未达到“一票否决”的程度。这种模糊性,恰是争议的根源所在。
而设置政审环节,原本是为了确保公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可靠性。只是,现行制度对“道德瑕疵”的界定并不清晰。例如,虐猫、网络不当言论、学术不端等行为,是否应纳入政审的负面清单?不同单位可能采取不同标准,导致结果的不确定性。从个案来看,苏某某应聘的是基层便民岗位,其工作内容涉及就业服务和政策宣传,需要与群众直接沟通。要是老百姓因为这事对政府有看法,觉得招的人不行,就算他业务能力过关,政府的公信力也可能受牵连。可反过来,如果只是因为网上声音大就把他刷掉,又像是被舆论绑架搞“道德审判”,对考生本人也不太公平。
平心而论,公众对公职人员的道德要求,确实要比一般职业高不少。不单中国这样,在许多国家,公务员或公共机构的从业者都会面临更严格的道德审查。原因在于,他们代表的是公共权力和社会形象,代表单位行使职责和权力,大家自然希望他们品行更端正一些。所以苏某某虐猫的事一翻出来,反对的声音才那么强烈——根子上认的还是“德才兼备”这个老理。
也有人担心这过头了:总要给人改正的机会,特别是学校已经做了处理,这事就算翻篇了。找工作时再算旧账,不是“一事二罚”吗?还有人以虐猫的苏某某有心理问题而反对录用,这恐怕也不能全凭猜测,而是需要专业机构鉴定,如此方能服众。
无论如何,苏某某事件提醒公众,公职人员的选拔不仅是能力的竞争,也是价值观、道德品行的筛选。在招录公职人员时,道德可以成为门槛,但门槛的高度和宽度,需要理性界定,而非仅由舆论风向决定。最终,无论是录取还是淘汰苏某某,相关部门都需给出令人信服的理由,否则类似的争议未来恐怕还会上演。
文|墨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