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开发区、健康城及相关企业:
根据《关于下达2020年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财政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20〕16号)和《浙江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工程)专项资金的通知》(浙财企〔2020〕15号)等文件精神,现组织企业申报“工业机器人购置项目”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业机器人购置项目
(一)申报对象
在我县注册并纳税的工业企业
(二)申报条件
企业在2019年1月1日以后购买的工业机器人,并取得发票。工业机器人需符合GB/T12643-2013标准定义执行(即自动控制的、可重复编程、多用途的操作机,可对三个或三个以上轴进行编程;可以是固定式或移动式;在工业自动化中使用的)。如焊接机器人、运输机器人、码垛机器人、行架式机械手(直角坐标机器人)。
(三)申报材料
1.项目资金申请表(附件1);
2.项目投入财务清单(附件2);
3.发票、记帐凭证、支付凭证复印件(与财务清单顺序一致);
4.工业机器人购置合同复印件及设备照片;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
(一)资金分配原则
专项资金采取竞争性分配原则。
(二)申报对象
我县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担保机构以及小额贷款公司。
(三)申报条件
1.在我县注册并纳税;
2.服务主为我县中小微企业;
(四)申报材料
1.2019年度小额贷款公司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申请表(附件3);
2.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表(附件4);
3.2019年度融资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附件5);
4.专项审计报告。
三、申报流程
(一)申报时间
2020年11月3日——11月13日。
(二)项目受理审核
企业根据申报通知要求,在“桐庐县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提交相关附件材料,使用电脑自带IE浏览器登录方可进行操作,网址:http://60.191.18.37:8088/WebHall/WebIndex.aspx。
1.新用户注册。请参考网站首页“使用帮助”选项,按要求完成企业用户注册。
2.基本资料。企业基本情况需填写完整。(已开通的请略过)。
3.项目开通。“工业机器人购置项目”、“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和“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的专项资金主管部门填:桐庐县经信局→初审部门填:否→企业简介→申请理由简要说明。(已开通的请略过)。
4.项目起草。用注册的用户名登陆后,选择需申报的项目进行起草。
5.申报资料填写。按项目填写申请表及各类附表,上传有关附件资料。附加资料请扫描或拍摄成图片文件JPG格式,并小于500K。
6.完成申报。申报资料填写完成后点击“提交”按钮完成申报。
7.打印纸质资料。企业申报完成后把填写的表格及上传的资料按照规定的要求和格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除“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外,其他项目须经属地乡镇(街道)、开发区签字盖章后,于11月13日前报送至县经信局。
四、联系分工
(一)项目联系分工
(工业机器人购置项目)张辰杰,15868166856,固定电话:0571-64212657;
(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体系建设项目)叶挺,13805762476,固定电话:0571-64212660;
以上资料报送地址:城南街道迎春南路298号县政府综合楼209室。
(二)县财政局联系分工
县财政局企财科:吴志明,0571-58507014。
(三)资金管理系统联系分工
技术咨询直线:0571-88231139。
附件:()
1.项目资金申请表.doc
2.投资财务清单.doc
3.2019年度小额贷款公司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金申请表.doc
4.2019年度银行业金融机构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申请表.doc
5.2019年度融资担保机构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业务风险补偿资金申请表.doc
桐庐县经信局
桐庐县金融办
桐庐县财政局
2020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