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水果和阿九站在我面前时,我被吓了一跳。因为他们两个人看起来是如此不般配。水果身形丰满、几乎没有脖子,不知道是大是小的眼睛深陷在肉乎乎的脸中间
,只有那对黑色的瞳仁清楚地发着光,证明着属于她这个年龄应该有的特质。而阿九,他的长相完全可以用“英俊”来形容吧。
“请问你们这里是不是有房子要出租?”我问。
“是啊。”阿九微笑,白牙在傍晚的不甚明亮的光线里飞快地一闪。
要出租的房子就是他们住着的这两室一厅中的一间,房间不大,但是布置得很舒服,白墙木板,宽大的书桌,蓝底子上印着黄色卡通猫的窗帘。可谈到租金时我有点犹豫了,400块的月付,好像不是我这个刚刚漂到这座城市的无业游民承受得起的。
“能不能少一点?”我低声下气地请求。没办法,因为实在是喜欢这房子,又实在是穷。
我说话时眼睛主要对着水果,据我的经验,在一个家里像租房这种琐事大体是女人说了算。
果然,水果沉吟片刻后点了头:“那就350吧。”
让我不爽的是阿九好像不太乐意,他张了张嘴,欲言又止的样子。一个大男人,怎么比女人还小气,这让我对他的印象有点降分……不过,他笑起来的样子真迷人。
2
水果是世上最幸福的女人。这是我住了一个月后得出的结论。一个月里,阿九每天三次一餐不拉地给水果做饭,当然,连带着把我的那份也做了。配上辣椒甜酱的薄得透明的鳕鱼片,熬得恰到好处的小米粥,雪花般的蚝油云耳,由印尼黄糖绿色咖喱白色椰奶码成的美丽珍多冰……
“水果你觉得是不是太甜?”
“水果昨天我在市场上看到新鲜的黄花鱼,要不要买?”
“水果你缺钙,这道菜要多吃一点。”
“水果……”
阿九说话的时候我常常会望着他雕塑般棱角分明的脸发痴,我想凭什么水果运气就这么好,而我,有1米67海拔和无敌大眼睛的陆双双,却落到孤家寡人的悲惨境地。
曾经有那么一个男人,虽然不会做饭,但是会每晚买了玫瑰花在楼下等我。情人节1200元一枝的蓝色妖姬,他刷卡刷得眼睛都不眨一下。那时候我幸福得一塌糊涂,以为自己真有童话里的灰姑娘那么幸运,眨眨眼就变成了公主。但是后来……
或者,也许,当然,过日子最需要的是大米饭,而不是玫瑰。
3
对阿九的喜欢是从什么时候开始的,我自己也不知道。总之是喜欢,喜欢他围着花布围裙两手是油地傻笑;喜欢他坐在沙发上安静地读报纸;喜欢他看到小贝进球时锐声的欢呼;喜欢他站在大大的落地玻璃后望着窗外沉思,将暮未暮的暖黄日光里他温柔的侧影。
每天下班后到家,他都会用欢呼般的声调说:“我回来了。”尽管不是对我说,还是觉得刹那间天地明亮。
奇怪的是水果。我一直猜不透水果是怎样的女子。我自问是一个热闹的人,一个可以和任何人打成一片的人,但是对于水果,我却毫无办法。她脸上永远有种拒人于千里之外的冷漠。她不上班,不逛街,不跳舞唱歌,甚至不化妆。大多数时候她穿着白色棉布睡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织毛衣。八月天,长沙要多热有多热,我不知道她织这些东西有什么用。我想毛衣大约是给阿九的吧。一个过时的女人,用过时的方法表达爱情。
像阿九这样阳光的男人,怎么会喜欢水果这样灰色的女子。我百思不得其解。而且对于阿九的种种好,水果好像早已习惯,从来不会表现出感动,更不会受宠若惊,相反,她经常会对阿九发脾气,菜咸了淡了,饭软了硬了,都可以成为她生气的理由。
4
在阿九家里住到第2个月零7天时我终于找到了一份不太累赚钱又不太少的活,是在一家杂志社做编辑,每周上五天下午班,底薪1200块。为了庆祝,那天回家时我拎了两瓶王朝干红。
水果没有参与,她说她不会喝酒。像往常一样,她坐在客厅的沙发上边织毛衣边看中央一台的新闻联播,联播完了她也就进房去睡了。
好像是很久没有那么尽兴了,那晚我和阿九都喝得有点多。我双臂摊开下巴搁在桌子上,听阿九用低而厚的声音含含糊糊地哼一句老歌:亲爱的人,亲密的爱人,谢谢你这么长的时间陪着我。
后来阿九吐了,我拖他去卫生间,把那件溅满呕吐物的白衬衣从他身上剥下。这时一张过了塑的照片从衣服内袋里掉出来,我捡起,是阿九和另一个女孩的合影。女孩漂亮得和我不相上下(姑且这么说吧,一时想不到更确切的形容。),阿九搂着她的肩,春风满面。照片下面印有拍摄日期,我仔细看了看,是4年前。
这张照片使我看到了希望。因为据我所了解的情况,阿九和水果结婚才3年。也就是说:一、阿九在水果之前曾经有一个深爱的心上人。二、阿九对水果的感情并不像表面上看起来的那样深。
当然,我不会破坏他们的婚姻,实际上自从那次受伤后,我对结婚已经毫无兴趣。我只想找个男人歇一歇,像蝴蝶暂时歇在一朵花上。
5
我刻意在路上拦住了下班后的阿九。
“我想和你单独聊聊。”我把两只手插在裤兜里,眼睛直盯着他,以一种破釜沉舟的决心说。
“那,好吧。”阿九有点意外,犹豫了一小会儿,同意了。之后他给水果打电话,说公司今晚加班。
他撒谎,他为了我跟太太撒谎。我兴奋起来,通常一段成功的外遇的开头都是这样的。
10分钟后我们置身于一家酒吧深蓝的三角形屋顶下,我要了卡布其诺,他要了不加起司的波旁咖啡。穿着鲜红超短裙的瘦骨伶仃的女侍者在座位前后晃来晃去。
阿九先说话了。说他3岁时也像这女孩一样瘦,所以在田野里放风筝时,被突如其来的大风扯得双脚离了地;说他有个坏毛病是一紧张就想上厕所,结果高考英语时上了7趟厕所;说大学时睡在他上铺的男生老是失眠,数山羊数到1000都睡不着,后来买了一个长腿的芭比美女放在他枕头边他就再也没有失眠过了……我注意到他想引开话题,我有些懊恼,又有些不知所措。
咖啡馆里的空调温度不够低,血液渐渐在每一根血管里上窜下跳,有什么东西呼之欲出。我终于说了,我说:“阿九你知道吗,我很喜欢你。”
阿九似乎没听清,瞪大眼睛说:“什么?”
我决定孤注一掷。但这时候阿九的手机响了,是水果。接完电话后阿九说我们走吧,水果饿了。又问:“刚才你说什么来着?”
在阿九清澈的目光里我突然失去了勇气。我说没什么,我们回家吧。
6
阿九向我借钱,开口时由于不好意思他的脸涨得通红。
我没有多问。我的皮包里正好有刚发的2525块钱的工资还有奖金,除留下300块的交通费外,我一分不剩的给了他。
接过钱时他的手指和我的手指有短暂的相接。一整天我的心情都格外地好。
直到回“家”。一进门,我就看到水果神采飞扬地站在客厅中间,阿九身前身后地给她扯着身上的衣服——新衣服,MAX CO的背心裙。我在平和堂见过,至少是1500块以上吧。
心里“砰”地一下,有什么东西倾刻间跌得粉碎。我的脸色当时一定很不对,以至于连一向不肯多说话的水果都说:“双双你是不是病了?”我摇头,说:“你的新衣服很好看。”然后进了自己的房间。
晚饭时阿九来敲门,我没有理。到了子夜,肠胃反抗起来,咕咕录录叫得惊天动地。我只好蹑手蹑脚地起床,蹑手蹑脚地开冰箱。冷藏柜里搁着炒好的青椒鸡肉丝和素三鲜,盘子底下压着纸条:双双,放进微波炉加热3至5分钟。
看着,心里有一千种滋味。
对阿九和水果说我要搬家了。
为什么呢?住得好好的。水果说。
我要走了,离开长沙。我说。
是我习惯的方式。从小到大我都是这样,一遇到麻烦事,就会远远地逃离。
阿九说:“有时间给我们来个电话。”
我没有看他,怕自己会哭出来,我说:“好。”
6
在另一座城市里安定下来,找房、找工作,花去整整1个半月的时间。
新家里只有我一个人。只好日日去附近的餐馆吃,那儿的菜千篇一律地散发着鸡精和豆子酱的味道。时间长了,我开始想念在阿九家里的时光。
打电话过去,接听的是一个陌生的声音,说他们搬了。
“搬了?”我很惊讶。
“他太太病越发重了,缺钱,就卖了房子。”对方说。
她和他们很相熟,从她的嘴里,我知道了我所不知道的一些事。比如4年前,水果是怎样美丽怎样温宛的一个女子,比如可恶的慢性肾病是怎样一天天消磨着她的容貌和脾气。
“不过她到底还算幸运,有那么一直爱她的阿九。”
挂掉电话,整整一夜,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忆着水果浮肿的脸,阿九小心翼翼的迁就,衬衣口袋里的相片,还有那条借钱买回的价值不菲的背心裙……一切都明白了。
突然想去看他们,想到一刻也不能等。
7
找了许多地方,问了许多的人。终于在城郊结合部的一套平房里看到他们。就是那种三间的青砖红瓦房,房前辟了一小块菜园子,种着绿的韭菜和红的番茄。阿九蹲在那里给它们浇水,偶尔抬眼望一下他的爱人。不远处的小木椅上,水果正坐在那里静静地织毛衣。
看着,直到落泪。
爱一个人就是这样吧,不管贫穷富贵,不论疾病健康,都忠诚地不离不弃地相随。没有后悔,只有心疼,没有埋怨,只有温暖。
临走时阿九和水果一直送我到半里外的候车点,阿九说:“双双,早点找个男人,结婚吧。”
“结婚吧。”水果微笑着重复。这是我第一次看到她的笑脸。
我也笑了,我说:“我会的。”
是啊我会的,我会与某个人一起看云卷云舒,花开花落;一起走过流云雨雾,沧海桑田;我们会像阿九和水果一样相濡以沫,相亲相爱。
会有这样一个男人的,我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