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真理是否存在,与我们人类眼睛的结构特征有关

同一种现象,网友们往往会有不同的看法,这是为什么?

郑州遭暴雨突袭导致的地铁被淹,人员伤亡,各种声音都有,这似乎很好理解。

我们再看一个较特殊的例子:两人观察的是同一个数字,一个说是6,一个说是9。在人们看来,这似乎一种无聊的游戏而已。

这也许是偶然,但却是客观事实,这一点我们无可否认。

但是,如果我们承认它,就有可能颠覆人们的认知:你是对的,并不见得别人就一定是错的,绝对正确的东西似乎是不存在的。

范围论认为,从本体意义上讲,这一现象,首先与我们的眼睛的结构有关。

人的眼睛近似球形,直径约23毫米。眼球包括眼球壁、眼内腔和内容物、视神经和视路、眼附属器等组织,如下图:


眼球壁的最外层由角膜和巩膜组成,中间一层由脉络膜、睫状体和虹膜组成,内层为视网膜。视网膜居于眼球的内层,是一层透明的薄膜。在视网膜中央有一个直径约3毫米的圆形区域,称为黄斑,黄斑中心有一小凹,称为中央凹,面积约1平方毫米。中心凹是视网膜上视觉最敏锐的部位。视网膜上面 有两种感光细胞,一种叫做视锥细胞视锥细胞感受强光和颜色,在黄斑里面非常集中,尤其是在中央凹里面最为密集。因此,黄斑区尤其中央凹,是视力最好、分辨物体细节和颜色的能力最强的地方。最佳视野范围和中心视野范围,是由此产生的。视杆细胞在光线较暗时活动,有较高的光敏度,但不能作精细的空间分辨,只能看到物体粗略的轮廓,且不参与色觉。愈近视网膜的周边部分,视杆细胞愈多,最大视野范围是由此产生的。


人眼的结构,限制了人的视野。在最大视野范围内,我们只能觉察到这一范围内物体的存在;而在最佳视野范围内,我们只能识别某一物体某一部分的东西。

其次,与人眼的视觉特征有关。

人类的眼睛长在头部的前面,注视正前方时,眼睛观察到的空间范围,称为视野,通常以角度表示。根据眼球的工作状态,视野可分为直接视野、眼动视野和观察视野三种。这里讨论的是眼动视野,所谓眼动视野是指,头部不动、眼球转动时人眼可觉察到的水平面与垂直面所形成的空间范围。眼动视野是人观察事物的基本方式


人的视觉信号的感知有三个层次:“a.觉察:仅感受到信号的存在;b.识别:把被觉察到的信号从其它信号中进行认识或辨别;c.解释(或译码〕:是指理解了信号的内容和意义。”

“视野反映人的视觉生理机能,直接视野是视野的基础,眼动视野是人观察事物的基本方式视野给出了人眼能觉察到信号的空间范围,但只是在注视点附近的信号才是清晰的,在视野的边缘上,人只能模糊地觉察到是否有信号存在,而不可能进行识别。例如,在直接视野内,仅在围绕注视点的一个很狭窄的范围内,视觉信号是清晰的,随着与注视点偏离距离的增加,视觉信号的觉察效果逐渐减弱,若在注视点处对图像的视敏度(视力) 为1.0,在偏离注视点2.5处则可能仅为0.5。所以,欲看清楚事物的全貌,就需进行扫视,即将各个需辨明的目标轮流作注视点〔例如仪器面板上的各个视觉信号〕。扫视可通过转动眼球或转动头部来实现。然而,从监视信号作业来说,转动头部进行扫视,显得笨拙、迟钝,且易于疲劳,而转动眼球显然要灵活和快捷得多。所以在实际工程应用中,‘视野’主要指眼动视野,或者说眼动视野是人观察事物的基本方式。”

下图为 眼动视野图:〔a〕为最佳水平视野范围,〔b〕为最佳垂直视野范围;〔c〕为最大水平视野范围,〔d〕为最大垂直视野范围。[4]
图2



从 图〔a〕和〔b〕可以看出,眼动视野的最佳视野范围在水平面内零线左右两侧各30度和垂直面内水平视线以下50度的范围内。上下左右 1.5度为中心视野,也称清晰区,这一视域,目光能够清晰地分辨物体的颜色及细节部分。图〔c〕和〔d〕是眼动视野的最大视野范围。其视角为,水平面220度,零线左右两侧各110度,双眼视角120度,左右各60度;垂直面110度。在这样一个视野范围内,我们能觉察到物体的存在和动作出现,并不能识别是什么物体和什么动作,尤其在边缘部分,更是如此。如果要察看这个范围之外的物体,就需要转动头部或者身体。

这就意味着,即使在最大视野范围内也有我们无法识别的事物在。实际上,能清晰地识别物体的最佳视野范围是十分狭小的。

观察的范围性的具体表现在,对于同一个事物,在我们观察它的时候,总是出现这样的情形:当我们看到的同时,却有看不到的东西存在着。

直观的事物容易理解,比如一座纪念碑,看到正面的时候,无法看到背面,看到背面时,无法看到正面,这样的例子很多,大家不妨亲身体验一下。总之,我们观察的仅仅只是部分,而无法观察到整体。


我们观察的仅仅只是某一范围的东西,不仅仅表现在直观的事物,更为重要的是也表现在对抽象事物的观察上。虽然我们无法直观看到抽象的事物,也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构成的整体。但有一点是相同的,观察的是同一个抽象的事物,却得出不同的结论。

比如客观事物,就是一个比较抽象的概念,但是,我们在学校学习的知识,比如数学、物理和化学等等,都仅仅只是对客观事物某一方面认识的结果,比如水,物理学、化学、农业方面以及人类生命等等方面的表述是不同的。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我们观察的对象即客观事物,是一个由两个以上的部分构成的整体;另一方面说明,我们人类眼睛观察的范围性,我们只能看到部分而无法看到整体。

诸如水之类客观事物好理解一些,像什么是物质?什么是文化?什么是科学等等之类的问题的理解,人们往往表现为要寻求一个,统一的大家公认的唯一正确的定义。然而结果是,定义愈来愈多,却没有一个统一的定义。这种现象,一方面说明,同直观的事物一样,抽象的事物也是一个由两个以上的部分构成的整体,我们只能看到部分而无法看到整体,所谓的定义,只能对概念的某一部分下定义,而不能对概念整体下定义。

总之,无论是直观还是抽象的事物,我们的眼睛观察的都仅仅只是某一范围的东西。但仅有这一点还不能说明绝对真理是不存在的,假如大脑也生产信息。

现代认知心理学的研究表明,我们的大脑是不能生产信息的,它只是一个处理信息的加工厂。现代认知心理学,把人看成积极的知识探求者和信息加工者,把人脑看成是类似于计算机的信息加工系统。人脑的工作原则,即是信息加工原则。人和计算机一样也是一种信息加工系统。可以说,人脑和电脑都有输入、输出、存贮机制并依据一定程序进行加工的符号操作系统。简单地说,人脑与计算机的共同点在于:接受信息和加工处理信息。

由于观察的范围性,因此,眼睛这一视觉器官以及其他的感觉器官,向大脑输入的是某一范围的信息。大脑的信息加工系统,加工处理的是某一范围的信息。因此得出的结论,也只能是某一范围的结论。

数学、物理学、化学、生物学、天文学以及其它各种不同的知识,仅仅只是客观世界某一范围的知识。第一表明观察的范围性,第二表明结论的范围性。而结论的范围性表明,任何结论都有它无法解释的现象和无法解决的问题,它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才是正确的。

结论的范围性,在学科与学科之间表现的非常明显,比如物理学中牛顿的运动定律,化学中的波义耳定律,数学中的勾股定理,生物学中细胞学说,天文学中的宇宙大爆炸理论,地理学中板块构造理论,统计学中的恩格尔定律等等,这现理论,都能解释一些现象并在生产活动中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但同时也有它们各自无法解释的现象和无法解决的问题。比如板块构造理论能解释的现象,细胞学说就解释不了;勾股定理能解决的问题,波义耳定律就无能为力,这些结论,既具有真理性,又具有范围性。

结论的范围性,在不同学科之间是显而易见的,但在同一学科,也同样如此。阿西莫夫说,“牛顿是世界上从未有过的最伟大的科学家”,但他的力学三定律,并不是无处不适用无处不正确,它有它适用的极限范围。不说它无法解释热力学现象,也不说它无法解释电磁学现象,更不说它无法解释量子力学现象。只就力学范围而言,胡克定律能解释的现象,它就解释不了;欧拉运动定律能解释的现象,它也解释不了;阿基米德定律能解释的现象,它更解释不了。力学三定律只是在一定的范围内是正确的。

无处不适用无处不正确的结论是不存在的,人眼的结构,限制了我们的视野,使我们识别的只是客观事物某一范围的东西,向大脑这个信息加工系统输入的只是某一范围的信息,因此得出的结论也只是某一范围的结论。

从眼睛的结构特征而言,要使我们的理论具有绝对真理的特性,就必须使我们的眼睛,在任意时刻,都能看到前后左右上下各个方向的东西,使我们眼睛的视野范围达到360º;使我们不仅能看到事物变化的现在,而且也能看事物发展的未来的结果。

这世界上,似乎有许多人力不可为的事情,比如无法精确地确定暴雨下在什么地方,有多大等等。这种不可为的背后隐藏着一个客观存在:客观事物是由两个以上的部分构成的整体,我们人类的眼睛观察到仅仅只是部分,而无法观察到整体。这是我们观察世界认识世界的基础。

当然,人类的天性,总想寻找一个一劳永逸的放之四海而皆准的真理,然而这除了在上帝那里找到以外,在现实世界是无法实现的。

任何理论都仅仅只是在一定范围内才是正确的从已有的理论推导不出新理论,新理论产生于对新现象的观察与研究。


参考文献:
张云熙:关于人眼视觉的一些计算.《光学技术》
童时中:正确理解与运用控制室设计中的“视野与视区划分”.《电力标准化与计量》,1996,3.
DL/T575.2-1999《控制中心人机工程设计导则-第2部分:视野与视区划分》
乐国安:评现代认知心理学,[J]中国社会科学.1990年第5期.
刘霞:现代认知心理学的特征及其影响[J].《理论月刊》, 1995年第4期.
[美]I.阿西莫夫著,暴永宁等译:你知道吗?[M].科学普及出版社,1980,第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