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姐、芙蓉姐姐、杨丽娟、两只蝴蝶、脑白金、那一夜、冲动的惩罚、爱情买卖、最炫民族风、大裤衩、秋裤楼、方舟子、唐骏、小沈阳、环球时报、司马南、孔庆东、余秋雨……
上面的这些,是大部分人眼中的”恶俗”代名词。
如果您认为上述都不算恶俗,相反,甚至喜欢极了,那就别往下看了,求您了!
对了,根据《恶俗》中的定义,上述也不能全都算做“恶俗”,因为有不少只能算做糟糕。按照福塞尔的定义,恶俗就是将本来糟糕的东西装扮成优雅、精致、富于品位、有价值和符合时尚。
这本《恶俗》,是美国一本十二年前出版的书。虽说是十二年前,还是美国人的观点,但是“恶俗”的魔力可是国际化的。
书中讲述了当时美国的种种恶俗,作为现今的中国人,读的时候还是很容易对号入座,在中枪倒地的时候,不得不意识到,“恶俗”就像空气一样充斥四周,现如今比起那时,或许更加污浊不堪。
我记得小时候见过一个阿姨,我忘了她是谁也忘了她的脸长什么样,但我清清楚楚地记得她的手,每根手指头上都带着一两枚闪闪发光的“金戒指”,当她伸出手来摸一摸我的头时,对我这种没见过世面的小朋友来说,太震撼了!我想,这就是我有记忆以来遭遇过的第一次恶俗,我默默地明白了一个道理——金戒指大红嘴满头发胶的并不一定是真正漂亮的阿姨。
后来嘛,生活中糟糕和恶俗的事情越来越多,多得难以辨别,所以跟风追过不少“新鲜事物”,回头看当年,真是“我曾爱过你,想起就心酸”。现在看看身边年轻人的偶像,我就默默地不怀好意地揣测,是不是多少年后,她也会跟我一样OUT呢。然后用“切~”来面对自己当年的没头没脑。不过她肯定不会告诉我。不可否认,没头没脑的那些年还是可能在一大堆糟糕和恶俗中遇到真正好的事物,而这些事物就是我们持续热爱生活的强大动力。
“恶俗已经远远地走在了前面,任何力量都休想一下子让它慢下来。唯一的办法还是嘲笑恶俗。如果连这个也做不了的话,那你就只能哭了。”
那些唱着那一夜、爱情买卖、最炫民族风、跳着骑马舞一路走来的人们……真是既“姓福”又“满族”啊!!
什么是恶俗?按照我个人的理解,恶俗事物的一大特点便是矫饰做作,或曰不真诚。
《恶俗》一书撕开了看似华丽的美国社会的外衣,将种种恶俗事物一一打回原形,同时也为我们展示了一面观之己身的镜子。
虽然本书的解剖对象远在大洋彼岸,但其内容对于国人来说并不陌生,甚至还能引起诸多共鸣。实际上,当下的中国社会正在跌入恶俗的深渊。城市、雕塑、广告、电视、图书、互联网等等,无一不上演着具有中国特色的恶俗。
比如充满铜臭味儿的房地产业。且看他们的广告词是如何运用的吧,“品质”、“尊贵”以及“优雅”荣登房地产广告高频词汇Top3。透过这些词汇,房子被吹嘘成多么的宜居,拥有一套房是如此具有心理优越感。房奴们也被这些带有欺骗性的词语蒙蔽了心,甘心情愿地掏空腰包背负房贷,从此踏上几十年的还贷不归路。
电视行业是又一大恶俗基地,而近几年泛滥的相亲节目堪称恶俗中的战斗机。节目开播之初,往往靠女嘉宾出位的言论博得眼球,完成收视的原始积累。尤其是拜金这个能精准刺激到国民神经的话题,总能引爆舆论的火药桶。犹记得某节目中女嘉宾的名言警句,“宁可坐在宝马车里哭,不坐在自行车上笑”成为众矢之的。
相亲节目的恶俗在于其表演性。导演像招演员一样精心挑选能来到现场的女嘉宾,相亲的最初目的被抛之脑后,取而代之的是各色矫情的表演,而几乎每个人都被设定了角色。一个负责美丽如花,清纯如女神般冷艳高贵,面对一次次深情告白即使心动微澜也要表现得无动于衷;一个负责点评男嘉宾,帅的丑的壮的矬的,无论何种类型,你一定得言辞犀利语不惊人死不休;再有负责浓妆艳抹奇装异服的,恨不能把高跟鞋别在头上当装饰,嗯,此一类负责惹人眼球雷倒众生。如果再邀请几个国际友人,那么该节目就可称得上高端洋气国际范儿了,节目组便可自封为全宇宙最好看的相亲节目了。遍地开花的相亲节目为了收视,各出奇招,堪比一台精心编排的话剧。台上他们演得够敬业,电视机前观众看得够尽兴,在节目与观众的集体合谋下,恶俗花枝招展地接上了地气。
如果把当下的恶俗事物连起来,恐怕要绕地球三十圈还不止。芸芸众生多浑浑然醉心其中,对恶俗事物失去了感知能力,甚至有的成为恶俗的帮凶。
幸运的是,《恶俗》一书的作者,保罗•福赛尔给我们开出了药方。
要想对抗恶俗,就要嘲笑恶俗。而在我看来,首先我们要意识到无所不在的恶俗,对它产生警惕。
换句话说,抵制恶俗要从认识他的面目开始。而此书即是辨识恶俗的最佳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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