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农村有房的注意了,新规下这6种宅基地,子女将无法继承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父母这一代人留下的财产,子女都有权继承,这其中就包括了农村的宅基地,以及其上面的房子。而随着农村地区的宅基地和承包土地相继确权。对于农村宅基地的继承也有了新的规定。在新规之下,以下这6种宅基地,可能就不能再属于子女了,农村有房的人要牢记了。

第一种,父母与子女在分户的情况下

在农村地区,通常子女结婚之后,可以申请重新分户。按照规定,子女应向村委会申请属于自己的宅基地,并且在宅基地上建造新房。不过,一旦父母离世之后,原来父母的房子和宅基地都要被村委会收回,子女无法继承。因为,农村居民要遵守宅基地“一户一宅”的原则,如果子女不仅继承了父母的宅基地,自己还有一块宅基地,那岂不是就有二块宅基地了吗?

第二种,违法的宅基地,子女也无法继承

在农村擅自更改宅基地的性质是违法的行为。比如,村民潘老伯在自家的宅基地上,开设小作坊,加工农产品。而这样的宅基地的性质已经有变,理应要求恢复。如果潘老伯离世前,还没有恢复宅基地原来的性质,那么子女也是无法继承老人的房产的。

第三种,子女户口迁走了,也无法继承

有些子女去城里发展,把农村户口都给迁走了。在这种情况下,子女能否继承老人的房产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的所有权是归村集体所有,农民个人可以依法拥有无偿使用权,但不能拥有所有权。这也意味着,老人在活着的时候,也只拥有宅基地的使用权。如果老人去世,子女是不能继承老人的宅基地的,但子女有权继承宅基地上的房屋。

而一旦房屋因自然灾害或房屋倒塌而无法修复,村集体有权收回宅基地。当然,一些年轻人为了防止房屋出现坍塌,可以采取修缮的方式让老房子存在下去,这种行为是被允许的。不过,子女在继承了父母在农村房产之后,就不能再推倒重建。如果出现 了房子被推倒或自然灾害而灭失,那么,这块宅基地就要被村集体收回了。..

第四种,超出规定面积的部分

现在各地对宅基地的面积都有规定,比如,河南省就规定了,在平原地区每户宅基地最大面积是167平方米,凡是宅基地超出这个面积,就算是超过规定标准了。而在现实生活中,一些村民为了自己的方便,擅自扩大宅基地的面积。而对于超出规定面积的这部分面积,也是不能被继承的。

第五种,闲置时间过长的宅基地

现在很多年轻人都到大城市去生活了,家里的宅基地在父母去世后,就一直没有人居住。而按照相关法律,宅基地只要闲置超过2年以上没有人居住的,就要被村集体收回,在城里的年轻人也就无法继承父母的房子。所以,一些住在城里的子女,在父母去世后,还要经常回家看看,修整一下老房子。如果长期不回来,那老房子很可能被村集体给收走了。

第六种,五保户的宅基地

现在农村地区有很多五保户。所谓五保户,就是生活靠集体来供养,即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而农村五保户基本上都是无儿无女,在他们去世之后,村集体就会把五保户的宅基地收回,即使是五保户的旁系亲属,也是无法继承其宅基地的。

当然,如果有旁系亲戚愿意赡养老人,而老人的生活则不再由村集体供养。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老人去世,其房子只要还在,就可以由赡养人来继承,可以继续使用宅基地,直到房子灭失之后,宅基地就要被村集体收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