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4月2日消息(记者 陈望 )4月1日下午,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会议总结第一阶段的普查工作情况,部署第二阶段的普查工作安排,确保有序推进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
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办公室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海口召开。 海南省旅文厅供图
2023年11月至2024年4月,是文物普查的第一阶段,也是准备阶段。在此阶段,海南印发了《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成立了海南省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专班,落实了2024年省级普查转移支付资金,面向社会发布了《关于征集不可移动文物线索的公告》,市县级完成了市县级普查领导机构的组建,确定了三亚、儋州、保亭三个市县开展普查试点工作等。
目前,海南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进展顺利,开局良好,第一阶段工作任务已基本完成,为下一阶段的野外普查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结合海南实际情况,此次全省文物普查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2023年11月到2024年4月,主要任务是建立各级普查机构,开展试点、培训工作;第二阶段是从2024年5月至2025年5月,主要任务是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实地开展文物调查;第三阶段是从2025年6月至2026年6月,主要任务是依法认定、登记并公布不可移动文物,建立全省不可移动文物资源目录,逐级验收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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