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机关事业单位车补当成一项新福利进行广覆盖!

为了解决专车泛滥,减少公车费用的支出,相关部门出台一个以车补代替专车的方案,将以前养公车、养一大批驾驶员的费用,用于补贴需要用车的人员,减少公车的购置和配置。

将这部分费用的一部分补贴给机关经常出差的干部,需要使用公车的工作人员。通过算账对比的结果,车补制度实行以后,可以大幅度减少公车费用的支出,不管是财政拨款的机关、事业单位,还是国有企业,都会减少很大一部分成本费用。

但是车补制度实行以后,带来了新的不平衡,部分享有车补的人,出差还是需要派车,一边享受着车补待遇,一边继续享受着公车待遇,只不过变通了派车的方式。比如由没有享受车补待遇的工作人员去派车,领导搭乘工作人员的车,或是干脆叫下级单位或是部门派车接送。

如此执行的结果,是将一项减少三公经费支出的好制度,由于在执行环节走了样,车补制度也逐渐从用车补贴变成了福利,享受的人自然高兴,每月增加了好几千元的费用。没有享受到的人则怨声四起,有关的部门、有关单位的为了新的平衡,擅自扩大的车补的范围,这显然是对这项制度的滥用和扩大化。

对于一些没有享受到车补的工作人员,比如机关单位的普通工作人员、事业单位的内勤人员,国有企业的中层干部开始抱怨自己为什么没有车补?这些人本来就没有出差的任务,即使偶尔出差也是报销了出差费用,根本就不属于车补的范围。

在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车补的过程中,必须要注意不要将这种补贴当成是一种福利来享受。一些机关单位在用车时,不仅将私事和公事混在一起,还经常使用高档豪华车辆,甚至将公车当成私家车来使用。这种做法显然是不正确的,也违背了政府实行机关事业单位车补的初衷。

此外,机关事业车补的覆盖范围也有一定的限制。虽然这种补贴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公务出行的成本,但是并不是所有公务人员都能够享受到这种补贴。一些基层单位和偏远地区的公务人员,由于工作需要,用车更为频繁和有必要,因此更需要在用车方面得到保障。

目前各地的车补制度已经不断完善,我们呼吁相关部门和单位在未来的改革中,不应逐步扩大机关事业车补的覆盖范围。对于有公务出行的人员,没有享受到车补的人员,应该有一定的配套措施,保障机关工作人员出行和执行公务员的需要。

综上所述,机关事业单位车补是一种降低公务出行成本、提高公务效率的措施,但是不能将其作为一种福利来享受。同时,相关的部门和单位也应该注意完善相关的管理机制,加强监管力度,确保机关事业单位车补恢复到本来的面目,而不是扩大成为一种新的福利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