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节制纵容孩子犯错,导致他从多次违法走向犯罪。现责令你们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希望你们共同负起家庭教育责任,等小周出狱后,引导他重新融入社会,走上正道”。近日,小周的监护人收到一份来自汕头潮南法院的特殊“来信”,要求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今年4月的一天夜里,被告人小周与同伴骑摩托车外出闲逛,与被害人小吴等6名少年发生口角,随后引发斗殴,致使小吴轻微伤。

这并非小周第一次“犯事”,此前,小周就因打架斗殴等违法行为,多次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而这一次小周刚满16周岁。
“孩子年纪小,没有坏心眼,都是别人先动手,他不得已才还手的。”法庭上,小周的母亲依然沉浸在对孩子的溺爱情绪里,对小周的行为进行辩解和袒护。
结合小周的临界责任年龄、多次被行政处罚的过往经历,以及调查呈现的家庭监护现状,法官认为,单纯的法律制裁难以实现“惩教结合”的根本目的,唯有同步纠正小周的错误认知、唤醒父母的监护责任,才能从源头预防再犯风险。

于是,在法庭上,法官向小周及其父母开展法庭教育。法官详细阐述了寻衅滋事行为的违法性和社会危害性,以情理引导小周对自身行为进行反思,以法理打破其“未成年可免责”的错误认知。面对小周的父母,法官重点强调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指出家长未真正重视和教育引导,导致小周在“抓了放、放了抓”中越发有恃无恐,最终酿成小周走上犯罪道路的严重后果。
在法官的连番释法明理后,小周当庭表示认罪认罚,其父母坚定表示将加强家庭教育,法院也依法作出判决。
庭后,为了帮助小周尽快回归正轨,潮南法院依法向小周的父母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在充分解读具体内容后,法官再三叮嘱小周母亲:“父母爱孩子,不是替他扛下所有错,而是教他不犯错,惩教并重、教有所成才能真正帮助孩子重回正轨。您与小周共同生活,等孩子出狱后,您要多花时间和心思陪伴孩子健康成长。”小周的母亲听后,深深点了头,接过并签署了《接受家庭教育指导承诺书》,承诺今后将履行好自己的监护职责。

未成年人的成长,就像一棵小树,既需要阳光雨露的滋养,也需要及时修剪枝丫。近年来,潮南法院在审理涉未成年人刑事案件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少年司法原则,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在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更注重从源头入手,加强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切实引导父母回归到家庭教育的本质上来,引领“问题少年”重回正轨,在法治阳光照耀下茁壮成长。
来源: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