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至16日,全省检察机关法律政策研究工作培训班在两当县举行。酒泉市检察院以《“四维驱动”开启案例培育新模式》为题在培训班上作经验交流发言。

2024年以来,酒泉市检察机关深入践行“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基本价值追求,坚持案件办理与案例培育协同发力,全市共有4件案例入选全国典型、优秀案例,11件案例被评为全省典型、优秀案例,15个案例被省院条线工作情况采纳,4案件被确定为全省优质案件,实现了以案例培育助力检察实践的新发展。
机制牵引,构建“全周期”案例培育体
建立年度案例培育计划制度。研究室根据每年最高检指导性案例、典型案例工作计划,制定全市案例培育计划,拟定全市16个培育方向,建立“检察长主抓、分管领导督导、研究室统筹、业务部门实施”的四级联动机制,画好案例培树“同心圆”。
推行案例培育动态跟踪制度。实行台账式管理,对新类型、疑难复杂案件实行“一案一档、一案一策”的重点培育方案,制定《重点案件培育责任清单》,对重大案件实行“专班孵化”。
探索融合“智慧检察”机制。实行类案强制检索制度,要求干警用足用好智能检索工具及“人民法院案例库”,统一司法尺度。实行“数字建模+案例培育”制度,全市检察机关在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的同时,紧紧抓“应用”这个根本目的,2个法律监督模型入选法治日报社2024政法智能化建设成果展典型案例。
人才支撑,锻造“复合型”案例培育队伍
实施“青蓝.全科”工程。开展“青蓝结对·薪火相传”计划,由全国、全省业务标兵、各条线人才库成员与青年干警结对,通过跟庭评议、案例研讨、文书打磨等方式提升干警案例培育实战能力,培养“全科式检察官”,达到“一案多办”的监督质效。
打造案例培育“前沿阵地”。开展“典型案例讲评赛”“优秀法律文书评选”等活动,创新“实训+案例复盘+专家指导”的培训模式。全市共举办案例专题培训18场,参训干警覆盖率达88%。
保证典型质量“金字招牌”。研究室每季度将最新的案例素材及时收集汇总,形成覆盖各条线、内容丰富的“种子库”。发挥各级院检委会把关作用,对拟报送的典型案例和评查出的优质案例均提请检委会审议,确保报送质量。发挥检察内刊《酒泉检察》平台作用,设置“典型案例专栏”刊登优秀案例,由编委会资深责任编辑检验案例撰写质量。
精准选题,聚焦“四类重点”靶向发力
聚焦服务大局,围绕国家战略发力。开展“检护农芯”“守护陇原文化遗产”等专项监督。肃州区检察院办理的督促保护非主要农作物制种产业健康发展行政公益诉讼案入选省院“检行合力共助乡村振兴”典型案例。
聚焦司法为民,在民生司法保护领域发力。肃州区检察院办理的医疗美容行业公益诉讼案入选“3·15”甘肃省检察机关食品药品安全公益诉讼典型案例。
聚焦监督纠偏,在提升法律监督质效上发力。金塔县检察院办理的1件监督案例被最高检评为民事审判程序监督典型案例。
聚焦创新引领,在办理首例性、规则创设性案件上发力。玉门市检察院对某行政单位就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不规范问题依法开展检察监督,督促行政机关完善机制,为全市农民工讨薪提供了维权依据并向全省推广,该案入选全国行政检察优秀案例。
成果反哺,释放“案例+”综合效能
“案例+治理”推动行业治理规范运行。全市针对案件暴露的行业乱象发出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3份,推动整改问题89项。玉门市检察院就人民陪审员工作履职不到位问题向某行政单位制发检察建议,该案入选全省检察机关优秀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
“案例+协作”开展常态化合作共赢。注重典型案例成果运用转化,敦煌市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针对未成年人实施的“杀鱼盘”电信诈骗案,被央视《今日说法》专题播报后,酒泉市检察院积极推动“守未酒泉”未成年人保护云平台建设,与市教育局、网信办等18家单位通力协作,打造全市一体联动的智能化未成年人保护矩阵。
“案例+宣教”促进办案故事更接地气。强化宣传引领打造“酒检云课堂”“以案说法”等普法品牌,围绕典型案例开展多维度普法宣传,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办公室与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今日说法》栏目联合开展“走近一线检察官—守护敦煌的检察力量”当日直播观看数达255万,全平台累计播放量超2500万次,持续释放案例宣传倍增效应。
来源|市院案件管理办公室
编辑|徐 芳
制作|赵嘉宝
审核|王媛君
签发|王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