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非常感谢法院让我当场拿到了工钱”。
“感谢法院帮我们解决了问题,我们终于可以安心经营客栈不被打扰了”。
“感谢法院帮我把事情解决了”。
一个案件的处理让大理市人民法院古城法庭同时受到了来自客栈老板、包工头、工人的感谢,这究竟是怎么一回事呢?

案件经过:2024年5月,何某承建喜洲镇某客栈的装修工程,张某与左某等人受何某雇佣从事装修工作,完工后何某却一直拖欠二人的劳动报酬。
因多次索要劳动报酬无果,张某、左某二人向喜洲司法所求助,司法所在处理中得知装修的客栈老板尚有10000元尾款未支付给何某,且张某、左某二人的劳动报酬也在10000元左右,遂向该客栈发函,要求工程尾款缓交何某。
客栈老板也表示愿意将10000元尾款支付给张某和左某,但要求何某出具结清证明才能代付给张某和左某。司法所人员电话联系何某进行调解,但何某均以过段时间回来处理为由拒绝。
最终,张某向古城法庭起诉,要求何某支付劳动报酬5320元。

古城法庭了解情况后,及时与何某和张某二人电话联系。何某表示他现在在外地做工,过一段时间就会回来处理,工作人员告知何某可以通过线上调解处理,但他不耐烦地挂断了电话。
张某则表示,现在在浙江打工,工作时间也没有办法接听电话和线上调解,而且现在家里遇到事情急需用钱,希望法院能帮忙快速解决。
二人的话让办案法官助理赵胜昌犯了难,正常的案件审理最多只能确认何某拖欠张某工资的事实,如果何某不配合,张某还是拿不到钱,甚至可能还要申请强制执行或者提起代位权诉讼,但是显然以张某的诉讼能力、工作情况等又不具备这些条件,事情无法得到根本解决。

为了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在取得何某、张某和客栈老板的同意后,法官助理赵胜昌组建了一个微信群,并将未提起诉讼的左某也拉入群中,通过这一方式让多方“聚”在一起,共同商量矛盾解决方式。

赵胜昌将事情的经过和调解方案发到了微信群,即何某同意客栈将10000元尾款分别代付给张某和左某每人5000元,何某出具结清证明,张某和左某放弃部分费用,各方均发言表示同意。

同时为消除客栈老板的顾虑,在达成协议的当天,古城法庭还联系了喜洲司法所的工作人员共同到客栈进行见证,由何某在微信群中出具电子版《结清证明》后,客栈老板当场微信转账支付张某和左某每人5000元,左某当场出具收条,张某在微信群中出具收条。至此,客栈老板放心地付清了装修尾款,左某和张某也拿到了劳动报酬,何某的事情也得到了解决。



本案中,古城法庭与喜洲司法所合力通过将“微信群”变为“调解室”,打破了时空壁垒,减少当事人诉累。同时避免产生衍生案件,取得了一案结多案消的良好效果,赢得了当事人的赞誉。
来源:大理中院
责任编辑:吴沅锦